范家的婚事很急,苏家仆人的婚事更急。

  刘玉萍即刻就让人把腾出一间屋子来,南面庄子里的床都是两层的上下铺,也没有另外再打床,因为范大林现在正在忙他自己的婚事,不好意思去打扰准新郎官。

  再说将来要是他们有了孩子,这上下铺也很实用,就不用另外添置床了。

  没有这心思还罢,有了这心思,两个人眉来眼去地,仿佛一天也等不了。

  刘玉萍就说:“择日不如撞日,明天来不及,就后天吧,在庄子里弄几桌酒,送你们入洞房。”

  于是所有佣人一起动手,腾屋子的腾屋子,准备酒菜的准备酒菜,过年也刚刚给所有的仆人都添了一身喜气的新衣,但苏晓宇想想还是淘出几块布来,让几个女佣一起给季婆子做嫁衣。

  叶南吉的新衣来不及做了,好在男的衣服都那样,就穿过年的新衣也不错。

  苏晓宇平日里也不喜欢带首饰,刘玉萍是农家出身的,也不习惯带多余的东西在身上。

  但苏晓宇考虑到季婆子新婚,既然要仪式感,那至少也要意思一下。

  于是想了想,就在网上下单了一副银耳坠,银手镯,银戒指和簪子,也没按古代的习惯配置一整套头面。

  特意挑了那个今发明至的快递,确保大后天就能到手。

  因为是为佣人办婚礼,所以也不需要宴请亲戚朋友,而且就在南面庄子里办,不惊动苏家村人。

  等银首饰到手的时候,苏晓宇觉得还是交给刘玉萍,由她这个当家主母送给他们更正规一点。

  可刘玉萍拿到银首饰的时候,却把其他的都留下了,只拿了一对银戒指,对苏晓宇说:“你平时大手大脚,我都由着你。可这次不行。你想想,你开了这个先例,以后其他佣人有喜事,是不是都要如此?还有,你奶奶、婶婶她们都没首饰,你让一个佣人闪闪亮地走来走去,她们会怎么想?还有范大林、范大萍也要结婚了,你连佣人都送这么重的礼,对他们你怎么送?”

  把苏晓宇的意思,自然是送更重的礼。

  可刘玉萍一句话就让她打消了念头:“你送重礼没关系,可将来你结婚,他们还要至少同样重地还回来,你这不是增加他们负担么?”

  是啊,现在吃穿虽不愁了,但离富贵还很遥远,家里需要置办的还很多。

  而且当初建房的时候,因为条件有限,建的都很简陋。

  大家都等着,再努力个三五年,重新再建个青砖大瓦房。

  所以不可能把大量银两花在置办金银首饰这些不必要的东西上面。

  另外庄子里他们的私人物品,只是一人一个大木箱,即使上了锁,可这么多首饰过了明眼,还不要招来小人?

  所以,还是低调点好。

  这对银戒指,说重不重,说轻不轻,苏晓宇在某宝上花了二百多元,还是足银的,两只戒指合在一起成一个心型,寓意永结同心,心形中间是闪闪发光的锆石钻。

  在这里应该也有二百文不止,对下人来说,已经是很上档次了。

  古代没有锆钻,单单这个闪闪发光就可以震慑很多人。

  苏晓宇拿着这个银戒指,想想娘说的话,还是有一定的道理。

  大过年的,食材都很丰富,所以二十八个佣人,加上孙家两兄弟,和苏大刚家人及老两口,共四桌人,在庄子里热热闹闹地为这第一对新人办了喜酒宴。

  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对拜,搞得非常喜庆。

  高堂拜的就是苏大刚夫妇,几个女仆也很细心,给她做了个红盖头,所有过程,虽然简单,但也一样不落。

  最后刘玉萍拿出一个盒子,让他们给对方戴上戒指:“以后你们就是夫妻了。”

  待他们戴上后,苏晓宇把他们两只手合在一起,让大家看:“这样合起来就是一颗心了,所以祝你们永结同心,幸福美满。”

  “哇!”刚刚刘玉萍把盒子拿出来的时候,几个人就差不多要惊呼出来,现在没想到还有这样的寓意在,更加惊讶了。

  季婆子喜极而泣:“我十五岁结婚的时候,都没有过这样的…”

  当时家里穷,为了几两银子,把她草草嫁出去。

  谁知道男人家也是穷人家,为了娶她债台高筑。

  偏偏家里穷得要死,男人还是个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娇惯宝。

  大概是从小娇生惯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缘故,男人身体很弱,三天两头闹病痛,常年活在药罐子里。

  嫁过去这么多年,也未曾有生养,直到遇到荒年,举家逃荒,本就体弱的男人撑不住,一路上婆婆就逼着她背着男人走….

  想起来一把辛酸泪,平日里日子就不好过,逃荒路上更是受尽了罪,直到那男人终于一命呜呼,婆家就卖了她给男人安葬。

  现在到了苏家来,肚子也能吃饱了,身上也能穿暖了,现在又有了一个家。

  季婆子看着手上的戒指,这辈子都没想到会有这么一天,老天真是开眼了啊。

  越发是泣不成声了。

  “行了,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可不能哭,要开开心心才行。以后会越来越好的。”苏晓宇对叶南吉说,“快拉着她,让她开心起来。”

  叶南吉此时也泪眼婆娑地:“可不是?到主家来了以后,我们才超身了,以前过的,拿督不叫日子。”

  家里穷,把他卖去做徭役,几度转换,境况越来越差,直到到了苏家。

  “好了,让你劝的,怎么反倒两个人一起哭上了。”苏老太干脆把大家赶走,“好了,酒也喝了,洞房也闹了,现在就散了,让他们俩把门关上,想哭就哭,想干啥就干啥吧。”

  其他几个二三十岁的男人就笑着他们推在一起:“是不是嫌我们碍事,又不好意思敢赶我们走,就想的这一曲?行了,我们走了,你们想干啥就干啥吧,我们不相信,我们走后你们还是抱着一起哭…”

  还真是,众人离开后,两个人想起前尘往事,还真的又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然后才相拥而眠,开始他们全新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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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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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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