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苏家就知道了这些事,很为他们感到开心。

  “本来在老家的时候,攒了不少棉花,打算留着大萍小萍结婚的时候,为她们做两床新被褥,出来逃荒的时候也没法带,现在别的不愁,就是棉花不够。”吴美龄又是开心又是愁。

  今年是第一年到靖州,对这里环境不熟,也试着种了一些棉花,长势也不错,甚至比老家那边产量还高,这里大概水分充足,棉花长得像小树一样,又高又粗,挂的果也多,人走在棉花地里,都看不到影子。

  但是水分多也有一点不好,棉花必须天天去捡,不然就要烂在地里。

  而在老家的时候,十天半个月才去捡一次棉花。

  所以一开始大家没掌握规律,等到后来烂了好多棉花,才注意到这一点。

  因而今年棉花收成一点也不好,而且种得本也就不多。所以范家家里的棉花不够。

  “大娘,棉花你不用担心,我这里管够。前日里进县城,我想着天气冷了,家里又新添了好多人,既要为他们做被褥,还要为他们做棉袄棉裤,就特意多买了一些棉花,你要多少尽管拿去,等开过年来多种一些棉花还给我就是。”

  苏晓宇知道,范大娘这样的传统庄稼人,能自给自足的,绝对不会去不花银子,要是在这上面花银子了,那就是败家,她内心会有很多罪恶感。

  所以,不说卖给她,而说借给她。

  而范大萍,虽然一直没说亲,但她自个儿也一直在为自己做准备。

  毕竟已经十五了,过了年就要十六岁,在大吴国,十五岁及笄,就可以嫁人。

  现在她的双面绣水平越来越好,也给自己绣了些东西,留着出嫁用。

  想着哥哥为自己打了木箱之类的陪嫁用品,自己也给他绣点床上用品,当时完全是出于这考虑,没想到现在歪打正着,嫂子家没父母,他们那边的床上用品也要自己家准备。

  苏晓宇听吴美龄的口气,两边都希望婚事越早办越好。

  范大林过了年就二十,范双林十八,范大萍十六,范小萍也十四了,只有范小林小一点,才十二。

  所以范家要早点把大儿子、大女儿的婚事办完,接下来也就要考虑二儿子,二女儿的婚事。

  最主要,虽然范大林已经表示自己对梅静早就没了任何念想。但世事难料,是说得清呢,还是趁他跟丽芳的感情热乎着,早点为他成家了好。

  范家这边是这个情况,顾家那边也是,早点为他们兄妹男婚女嫁结束,她姑姑也了了一个心事,不然总觉得对不起大哥大嫂和顾家祖先。

  既然两方都有这意思,而且范大娘现在过年的事都扔一边了,火急火燎地扳着手指算还要办哪些事。

  “大娘,你不用急,现在家具有了,绣品都现成的,不就是差一些结婚礼服和被褥么?我和我娘也可以帮忙,你如果不嫌弃,我家那几个丫鬟和婆子都可以帮忙缝被子。”对于两对新人的婚礼服,苏晓宇早已有了打算。

  说不定趁机还可以再开个铺子,经营礼服。

  另外,再有就是操办结婚酒席,这也容易。

  “大娘,大林大萍他们结婚酒席的冷菜我也给想好了。”苏晓宇也学着吴美龄扳着手指,“每桌一碟肉脯,一碟油炸花生米,一碟刀切咸鸭蛋,一碟刀拍樱桃萝卜。够了没?要是不够,再来一碟油炸小鱼,一碟桂花藕。”

  “够了,够了,不要说现在还没从荒年里缓过来,就在老家,凉菜也只要四样就够了。地主家才舍得用六个。”吴美龄笑道。

  “没事,大娘,你家现在也不差,就用六个凉菜,你看,肉脯我帮你加工,花生米自家地里长的,要是不够,我家多得是,咸鸭蛋也不用花钱,樱桃萝卜去我家地里拔,油炸小鱼到河里捞,桂花藕更不要钱,藕用我家的,我家的藕大,用着好看。”苏晓宇没想到自己对他们的婚事这么来劲。

  吴美龄和范海平昨日里一晚上,既高兴又忧愁,事情太多了,都无从下手,一夜都没睡着。

  现在经苏晓宇一说,本来紧张的心情,顿时轻松了。

  “大娘,这样,油炸小鱼不要了,换一碟水煮红枣,结婚么,早生贵子,换红枣好。”苏晓宇想起现代酒席不管啥档次的,都会有一碟水煮红枣。

  “玉萍,你真是福气好,生到小雨这么懂事的,啥也不要操心。”小雨实在是太优秀了,吴美龄和范海平一直喜欢得很,看她和范大林处得那么好,都没敢往那块动一点点心思,就觉得自己的儿子跟小雨有云泥之差。

  “小雨是很好,但你家几个孩子也都不错。你也该知足了。”提到女儿,刘玉萍是想谦虚都找不到借口。

  但范大林范双林也都很好,虽然不像小雨这样聪颖,什么东西一点就通,甚至不需要点,自个儿就弄通了。但他们吃苦耐劳,范大萍范小萍也是,只要小雨一教,无论是简单还是复杂,都会努力学会。hΤTpS://WWω.sndswx.com/

  现在范小林年岁虽小,但跟小东小西在一起读书,目前还没发现有明显的缺点,读书也很认真,人也很机灵,虽然不是天资特聪颖,但至少不笨。

  一家五个孩子,个个至少都没偏,就说明这个家的家教和家风都不错。

  “小雨,你帮看看,热菜准备些什么?”吴美龄脑子乱了,干脆不想了。

  “小雨一个孩子,她能懂什么?你还是比照着老家那会儿办喜事来吧。”刘玉萍这可不觉得自己是谦虚,小雨再能干,毕竟她也还是个十三岁的孩子啊,结婚什么的传统大事,问她?

  “我这不没主意了么?要不,你帮我想想。”吴美龄也笑了,是啊,这种事,怎么跟一个孩子讨经验呢,明儿个再去里长家谈谈,他们见识多,做出来的决定不说最好,至少也不会被说三道四。

  苏晓宇笑笑:“大娘,我随便说,不一定要依我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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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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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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