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浑身长心眼才行,不然还不知要死多少回。
做宫女难,自然是不用说,规矩多了数都数不清,动不动要下跪,整天唯唯诺诺,不能有自己的一点个性,这哪是自己能受得了的?
做太子妃,看着风光,可上上下下,不知多少人要你去死,还有不知多少人要你去活,还要活得好好的,反正就是死也不能,活也活不好,完全活在别人给你建的模子里。
南轶国太子是自己外公和舅舅辅佐起来的又咋说?还不是互相利用?
再说,娘之所以流落到大吴国来,还不是因为一场阴谋纷争?既然如此,还把自己送过去干什么?
苏晓宇一番劝说,最后跟刘玉萍说:“与其某一天重蹈你的覆辙,还不如悬崖勒马。我觉得现在这样的状态最好,跟舅舅们做做两国往来贸易,对他也好,对我们也好。我们才来靖州一年多,就挣下这么多产业,现在在这里过得不好么?”
刘玉萍很为难:“我就是想,你已经这么大了,还没真正定下亲,我急啊。”
其实在刘玉萍心中,里长的外孙是最好的女婿人选。
要是与他的婚事成了,陈怀志那个二百五也不至于时不时来觊觎一下,搞得人都恶心。
只是因为陈怀志退婚的事,他家就觉得高人一等,仿佛女儿嫁他家就是高攀了一样。
其他,在周围的认识的人里面,基本上就没有合适的了。
嫁人这话题,苏晓宇不想讨论。
想到刚刚带回来的一块蜂巢,就对刘玉萍说:“娘,我们现在美好生活才刚刚开始,以后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以后我家日子会更红火,所以现在我还不愿意嫁人呢,否则将来我家小东小西高中了,当了官,我们种田做生意搞作坊又发了财,我就嫁个泥腿子,合适吗?”
刘玉萍想想,似乎对,但又感觉哪里不对。
“来吧,娘,我教你怎么取蜂蜡做口脂。以前你不一直不知道我那些口蜜是怎么做出来的吗?现在来看啊。”
女儿越来越厉害以后,刘玉萍也很惊讶,但是她完全没想到其他任何可能,女儿是自己生的,她从小就比同龄的孩子能干,刘玉萍也一直很骄傲。
只是现在能干得过分了,但作为娘亲,她身上的一点一滴,哪怕每一颗黑痣,都是很熟悉的,所以除了骄傲,刘玉萍对村里人的质疑从来都没认同过。
虽说村里有个作坊,但是村里人除了给她打磨蛤蜊壳,其他什么活儿都没给她干过,没有一个人知道,她的口蜜和护肤品是怎么生产出来的。
当然,连刘玉萍也不知道。
今天这些谜底终于可以揭开了。
刘玉萍喜不自禁,好奇心立刻占了上风,不再跟女儿纠结嫁人的问题。hτTΡδ://WωW.sndswx.com/
苏晓宇把装在木盆里的一块蜂巢拿出来,让下人拿了另一个盆子过来,先把蜂蜜刮下来,然后,把剩下的蜂蜜连带蜂巢,一起隔蒸,同时把蜂巢捣碎,捣啊捣,最后再过滤一遍,把实在没法再提炼的渣倒掉。
再静待冷却,因为蜂蜡比较轻,凝固后蜂蜡就飘在了最上面,然后直接取出来就行。
“这就是蜂蜡?做口蜜的?”刘玉萍看看苏晓宇的红嘴唇,又看看蜂蜜,表示怀疑,然后又取了点蜂蜡,往自己嘴上擦了擦,没变色啊!
苏晓宇看着娘一脸懵懂的样子,忍不住咯咯咯地大笑:“娘,这只是蜂蜡,用来做口蜜的,但不是口蜜,这只是它的一部分。”
几个下人也跟着忙了一会,他们忙完,就去干别的事了,也没亲眼看见蜂蜡是怎么形成的。
这会儿看见早上小姐带回来的一块蜂巢,现在竟然变成了蜜和一块硬邦邦的东西,很是奇怪。
“娘,你喜欢什么颜色?胡萝卜色?玫瑰色?还是其他颜色?”苏晓宇问。
这个年代的女人也爱美,夏天的时候她们会采凤仙花的花绑在手指上,等凤仙花的颜色染上指甲,那样就感觉很好看。
这只是这样费时费力不说,关键保持不了多久。
官家小姐还好,不用干活,少洗手,还能保持久一点。
而普通人家的女孩,不但要洗衣做饭,还要割猪草,喂猪之类的,手容易脏,洗的次数也就多,当然指甲颜色更保持不了多久。
刘玉萍听女儿问,就反问:“我想要什么颜色就有什么颜色?”
“不一定。也得要有这颜色还行,我又不能变出别的颜色来。”开玩笑,就是现代合成,也要有相应的颜色啊,否则,怎么可能变得出来?
其实颜色也有密码的,那就是某种物质他有自己的波长,真是因为有不同的波长,人的眼睛看过去,反射到眼睛里,才识别出不同的颜色。
“胡萝卜色?”小冰听说后,连忙去找了一根胡萝卜出来,又到门口摘了一朵月季花,放在手里仔细比较,“当然还是玫瑰色好看了。”
反正好多人都辨不出玫瑰与月季,说错了苏晓宇也不去纠正。
“一样来一种吧。”刘玉萍说。
苏晓宇联科换来两个下人,一个处理胡萝卜,一个处理月季花。
“你把这些胡萝卜切成片…”
“你把这些月季花花瓣摘下来…”
苏晓宇一一安排。
去年初来乍到,日日为温饱问题而奔波,这些小资的东西没时间也没心思追求。
当然,也不能追求。
试想,人人都在发愁怎么活下去,你去把人家的口粮拿去糟蹋,即使自家人不说,旁人的口水都能淹死你。
这一盆胡萝卜,在去年的时候,切几片胡萝卜,撒一点杂粮糊糊,能够一家几口撑好几天了。
你拿去做口红?不是有毛病啊,被沉塘都有可能,还不被人原谅,还要被骂一句败家子。
可今年,在创造了这么多财富后,做什么都是对的。
佣人把胡萝卜切好了,送到苏晓宇面前:“小姐,接下来怎么做呢?”
“你去把后面的烤炉点着了,再把胡萝卜拿去小火烤。”
低温烤,失去水分就行,不要烤焦了。否则就取不了漂亮的颜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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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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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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