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捉住海盗,对老百姓来说,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
对官员来说,也是一大政绩。
虽然捉住这海盗不是自己的人马,可毕竟是在自己地盘上被捉住的,冯越嘉这政绩是少不了了。
等苏晓宇、唐维佑赶过来的时候,百姓已经把他们被抢的物资领了回去。
冯越嘉正在安排人处理海盗的船只。
经过初步问话和核对,已经确定这批海盗人数是三十二人。
村民们的讲述和海盗们的说辞基本一致,都是被一个小姑娘打晕的。
“你们竟然打不过一个小姑娘?还集体出动的?”这话有破绽啊,回头自己要是结案的时候,这么上报上去,估计也要被质疑。
“那姑娘有一个棍子,棍子里不知藏着什么暗器,一挨到身我们全身就麻了。”虽然栽了,但也不服气。
这么多人,被一小姑娘打趴下了,说出去多丢人。
“那姑娘还有一个东西,喷一下,又辛又辣,眼睛都睁不开,还咳嗽…”我们就这样被打趴的,不然…
言下之意,有暗器也不在话下,谁还怕个小姑娘?
冯越嘉可不管这些,海盗就是海盗,抓起来,全部带回衙门押着,回头充军去。
就在这时,苏晓宇和唐维佑也终于赶到了。
“姑娘,就是这位姑娘。”村民们像见到亲娘老子一样,欢天喜地地围了上来。
“你们被抢的东西都拿回去了吗?”苏晓宇问。
“全都拿回了。”还能给他们剩下?不可能。
“那就好。”
嗨,也没什么安慰的话说,这次他们是运气好,碰到了自己。可下次呢?谁来保他们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姑娘,你那根黑棍子呢?”刚才被他们说成传奇的黑棍子呢?
“什么黑棍子?”苏晓宇看衙役们正在把海盗绑成一串,估计要押回去了。
“就是把海盗一棍子打晕一个的那个黑棍子啊。”当时有几个村民是目睹了苏晓宇解决海盗的过程的,但他们离得远,细节看不到,确实只看到苏晓宇举着棍子,一下子一个。
“不知道掉哪去了,我也是捡到的。”苏晓宇说。
也确实在情理之中,遇到海盗袭击,正好看到路边有根棍子,随手就拿来当武器了。
等把海盗们都打趴了,当然就随手扔了。
只是,可惜了,这么好的棍子,要是留着,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就不用害怕了。
于是村民们眼睛就滴溜溜地转:姑娘随手扔了,那这棍子是不是还就在附近呢?
几个有心人,就开始四处寻找。
然后,更多的人,也加入一起寻找。
冯越嘉也希望亲眼见到那根据说藏有暗器的黑棍子,也就吩咐:“找到了棍子,必须送到衙门来,回头有赏。”
听说有赏,几乎所有的村民,立刻都加入了寻找黑棍子的队伍。
苏晓宇不忍心他们做无用功,就说:“别找了吧,我也记不清扔哪里了,当时那么紧张,也说不定掉江里了呢。”
“有可能。那我回家找个钉耙来捞捞看。”说着就有村民撒开脚丫往家跑。
得了,本来是打算打消他们寻找黑棍子的念头的,现在还又多整出一件事来。
苏晓宇生怕他们接下来的每一天这江边站满了捞黑棍子的人。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唐维佑此时,却在遐思:这场面咋这么熟悉?
苏姑娘以前好像也用过黑棍子的。
难不成,这黑棍子真是她的秘密武器?
既然是秘密,那就为她保密吧。
“不就是一根棍子而已,有什么可找的,快散去。反正苏姑娘打晕海盗是真,用什么棍子有那么重要么?这不劳民伤财么?”唐维佑对冯越嘉说。
女主为了照顾爷爷奶奶,大学毕业后回老家考了公务员,被借用协助编纂地方志,终于散发着墨香的新版地方志问世,女主感慨万千。
真如书中所说,一程山水一程歌,昔日江中的一荒滩,到如今的现代化城市,真的是沧海桑田,难以叙说从前,可以想象先人们的艰难与努力。女主身怀一颗感恩的心,沉醉阅读,直至进入梦乡。
一觉醒来,女主发现穿越到了一个历史上没有记载的朝代,正逢百年一遇的荒灾,北方大旱,土地龟裂,田园荒芜;南方则暴雨成灾,江河泛滥,民不聊生。
百姓无路可走,纷纷拖家带儿去逃荒。女主一家正在为逃荒方向犹豫不决,村里人一部分主张南下,一部分主张北上。女主想到前世的老家长江中下游一带,后世是鱼米之乡富饶之地,于是鼓动家人南下。
前世,女主的父母在她十岁的时候,为了理想,去国外留学,在那里又有了弟弟妹妹,女主就一直在国内陪着爷爷奶奶,女主的爷爷是个历史老师,奶奶是个药剂师,退休后利用自己家拆迁安置优先购买的门面房开了个药店,女主余暇时间都在帮奶奶打理药店。
女主穿越,发现不但这个药店,跟风囤的物资和自己最爱的猫狗也跟着穿越了过来。
在古代的家里,女主是个长姐,下有两弟,一妹。父母由于常年操劳,累死累活,伤病不断,既得不到及时的治疗,也没足够的营养补充,身体愈来愈差。
家族成员怕被拖累,早早就把他们一家分出去单过。
上有常年卧床的父母,下有嗷嗷待哺的弟妹,女主不得已经常在月黑风高的晚上出去“找”食物,为此,女主养了一条狗,一只猫,给自己壮胆。现在连年大旱,附近已经找不到能果腹的食材,女主只得带着猫狗试着去后山的天坑,那里因为地势低,远看着还郁郁葱葱,没想到却因地势险峻陡峭,又人迹罕至,女主尽管已经很小心翼翼,但还是脚下一滑,猫狗人一起跌了下去,最终还是狗先醒来,跑回家喊来了家人,全村人一起想办法才把女主救了上来。
就这样,女主和一猫一狗一起穿来了。
逃荒前,女主的爷爷奶奶终究看不过,决定带上女主一家一起。家族成员嫌累赘,但也无可奈何。
家人收拾可怜的物资,忍不住潸然泪下,准备逃荒,穷苦人家没有牛车马车,女主以带上猫狗逃荒做条件,指导家人上山砍树,砍竹做手推独轮车,既可以载物,也可以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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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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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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