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知晴真觉得有些诧异了,这种情况但凡要点脸皮的人也待不下去了,看来苏大妈这回是有事要说啊。
苏大妈自己在原地站了一会,又自来熟地跟柳知晴扯话聊:“知晴,景安是不是在北京做生意啊?”
她边说着还边自顾自地坐到了凳子上。
“我们在北京做点小本生意,没什么花头的。”柳知晴如实说道。
“嗨,你就别蒙我了,这段日子赚了不少钱了吧?看看安子出手阔气的,大彩电都买上了!”虽说是夸奖的话,但是苏大妈语气中的酸溜溜藏都藏不住了。
“哪能啊,景安那是乱花钱,买之前没跟我商量,那天晚上我就说他了……”柳知晴知道苏大妈这是没话找话呢,也没帮她挑明,就顺着她胡天侃地地。
看到自己铺垫了这么多柳知晴还没什么反应,苏大妈有些急了,索性打开天窗说亮话:“我这次来找你呢,就是想让你帮帮忙,在北京给我们苏明安排个工作,你们家景安有本事,在北京闯出名堂来了,也得帮帮老乡啊,钱不能都进自己口袋了是吧?”
柳知晴听到这话都气笑了,难不成自家赚的钱还要跟她们苏家分一分?
要不说现在他们还没发家呢,要是真等到赚了大钱的那一天,岂不是天天都要被这种人道德绑架?
苏家的故事柳知晴倒是略有耳闻,典型的重男轻女家庭,这也就是为什么刚来的时候说那种话,生生把姜妈气到了。
苏家三女一儿,最后那个儿子是苏大妈三十多的高龄拼死拼活生下来的,宝贝得不行。
可惜这个小儿子从小被宠大,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根本没有一点独/立生存的本领,现下二十好几的人了还赖在家里啃老呢。
下地也不愿意下地,也不出门找工作,天天就想着从他爸妈口袋里骗点钱出来,苏大妈还觉得她这个儿子以后能有大出息呢,这不,现在看到姜景安他们赚钱了,就眼馋了,想着自己儿子这么聪明的人,要是到了北京,肯定能比他们姜家人有出息啊,是以就找到了柳知晴这。
柳知晴也不是个傻子,哪有这么好说话的,像这种没谱的事她根本不可能同意。
但是她一张嘴就是漂亮话:“苏婶,我们景安在北京也就是摆摆摊干点小本生意,真没什么门路给明明介绍工作,你们家明明这么有出息,在哪不是干?一看就是个会赚钱的,以后啊我们家还得依仗您呢……”
柳知晴一通好话跟不要钱似的往外吐,把苏大妈说的心花怒放,就差点忘了自己是来干什么的。
说得差不多了,柳知晴一拍脑门:“哎呀,到点了,得给我们嘉宝喂奶了!”
说完就走进了房间,把嘉宝抱进怀里,又探出头跟苏大妈说:“婶子,您自个先转转哈,我们嘉宝饿了,要是哪天明明发达了,一定要帮我们景安介绍点生意啊,我们可全都仰仗他了……”
说完就关上了房门,留下苏大妈一个人在主厅里发愣。
就连刚刚苏大妈带过来的一袋子橘子都被柳知晴顺手塞回了苏大妈的怀里,吃人嘴短拿人手短,柳知晴可不想落下话柄,更别说像苏大妈这种一向会乱说话的人了。
柳知晴也是被气到了,不过她气归气,但是可是一句重话都没说,全都是一连串的好话。
这样哪怕以后苏大妈想去外面编排她们什么不是,柳知晴也能做到问心无愧。
于是苏大妈在原地愣了一会,回过味来,只好悻悻地离开了:这姜家的儿媳妇的嘴可真是会说……
不过啊现下是年节,家里来来往往烦人的亲戚还真不少。
到了年初三这天,姜景安的舅舅舅妈连带着两个哥哥上门来了。
这舅舅一家呢,早年就在外打拼,好几年没回来了,说是在广州那边开饭店,生意好得不行,就连当初姜景安结婚也没来过,所以柳知晴对他们并没什么印象。
今年回家一趟也是难得,不过据姜景安私底下跟柳知晴说的说,他这个舅舅啊,什么都好,就是有些爱显摆,从小到大就爱跟他妈比,比生孩子,比赚钱。
就是因为多生了个儿子,所以他这个舅舅为数不多的上门拜年都爱把他两个儿子挂在嘴边,还时不时都贬低姜景安。
不过姜家人心大,都是一家人,也不好伤了和气,每次都笑笑就过去了。
年初三这天,舅舅一家带着年货——一对大猪蹄上门来了。
一家四口的打扮都看着有些气派,舅妈孙小梅呢,上身穿着崭新的大红色面料的棉袄,下身是一条黑色的的确良布做的裤子,脚底下还穿着一双亮锃锃的黑色皮鞋。ΗtτPS://Www.sndswx.com/
舅舅今儿个脚底下的鞋也是闪亮亮的,还有两个表哥苏凯和苏聪还穿着时髦的牛仔裤,上衣竟然是羽绒服!
呦呵,这几年阔气不少啊。姜景安悄悄打量着。
也发福不少,瞧瞧他舅肚子上那坨肉,这么厚的衣服都挡不住!
孙小梅拎着猪蹄一进门就大声说道:“姐,你爱吃猪头肉,我们专门跑去县城买来的!”姜妈热热切切地接过孙晓梅手上的东西,姜景安已经有眼色地泡起茶来了。
只见舅舅并两个哥哥颇有些高傲地坐在了凳子上,嘴里叼着烟头,接过姜景安手上的茶水,看了看。
“安子,这茶次了点吧?你老舅我现在都喝龙井!是不是没拿好茶出来招待啊?姜景安已经见怪不怪了,顺着他舅的话说道:“舅啊,我们哪能跟你比,你现在是大老板……”
听到这话姜景安舅舅才苏建国才略略满意了些,从鼻子里冒出了个“嗯”。
两个哥哥也有样学样,把茶端起来看了看就放下了,也是很瞧不上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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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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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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