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白富美穿成作精知青,带空间拽爆>第81章 徐彩霞就是宋家的
  当年战乱,宋老爷子一直在外打仗,他妻子在老家照顾老父母,两人生了一个儿子,但宋老爷子离开时,他妻子已经怀有身孕。

  也是很巧,那一年,宋老爷子老家发生自然灾害,两个老人没挺过去走了。

  宋老夫人挺着大肚子在乡亲的帮助下把人葬了,就带着儿子去寻亲。

  一路上吃了不少苦。

  孩子也生在了路上,具体什么情况不知道,总之,她带着儿子和女儿找到宋老爷子时,宋老爷子已经琵琶别抱,娇妻在怀,用他的话来说,要冲破封建婚姻的束缚,寻找志同道合的革命队友。

  于是,原配被抛弃了,但却把儿子留下了,就带走了女儿。

  一年后,在安市留下一岁多的女儿撒手人寰。

  林惊月脸色扭曲了一下,“所以,徐彩霞是那个被带走的女儿?”

  “嗯。”江寻知道她在怀疑什么,叹了口气,“我仔细让人打听过,徐彩霞就是宋家的女儿,她和宋老爷子原配长得八分相似。”

  林惊月……事情不太对啊?

  她猜错了,没按照套路来,她还以为是顶替身份的戏码。

  如果身份没有存疑,那是什么原因?导致原本是至交好友,她妈却连提都没提过。

  徐彩霞又为何去了京都十多年,一直没回来过?

  信都没有,还是有她不知道?

  徐彩霞对她好,难道出自真心?

  林惊月觉得很是复杂,看来过年她必须回一趟安市,有些事情还是弄清楚为好。

  “我会继续打听宋家,不过以前的事情知道的也都是老人。”江寻见她眉头蹙了一下,道。

  “你放心,我会帮着你弄清楚。”他也想知道宋家人来者何意。

  “嗯,先打听着吧。”不知为何,林惊月就是觉得不简单。

  她总觉得将来有一天,这件事会找上她。

  这也是她一直执着想要弄清楚的最大原因。

  安市。

  徐彩霞,哦不,已经改名的宋晴岚下班回到家里,看到客厅里的大包裹,一顿,“又退回来了?”

  客厅的男人看了她一眼,“这次是直接被邮局退回来的,并且让你不要再往龙市寄东西,不然后果自负。”

  “……是谁?”宋晴岚眉头狠狠皱了一下。

  “信呢?也被退回来了?”

  “退回来了,你别再寄了,京都那边已经打了电话过来。”男人揉了一下额头。

  “京都?谁打的?那死老头?”

  “……他是你亲爹。”男人没好气道。

  宋晴岚嗤了一声,也没再呛声,“我问你谁打电话来的?”

  她做事还需要别人管?

  “江家。”

  “……”

  见宋晴岚一下子噎住,男人无语,“所以你别再有动作了,她不接受再想其他办法。”

  “我有分寸。”宋晴岚眼神有些阴郁的看了男人一眼,提着包进了书房。

  男人无奈的看了她的北隐一眼,没再多说什么。

  ……

  青山大队,秋高气爽,今天是支书闺女孙兰兰的大喜之日。

  倒是挺热闹的。

  不过热闹和知青点没关系,大家该干啥干啥,前两天分粮,林惊月三人分了不少,粗粮他们要了一百斤土豆,一百斤红薯和五十斤玉米面,剩下的都是细粮。

  倒是不少。

  主要是江寻和周岩的工分多,大队里眼红的人挺多的。

  还有人动了心思,想把闺女嫁给周岩,江寻的话不敢考虑。

  不过也就是当天,后来就清醒了,知青万一回城怎么办?

  真正疼爱闺女的人,其实是舍不得闺女嫁给知青的。

  哪怕那知青养得起家。

  “竟然还用自行车接亲,孙兰兰一个乡下野丫头,也值当?”陈春兰去看了热闹回来,又开始嘴贱。

  谢文娟无奈,“她好歹嫁的是城里人。”

  陈春兰撇嘴,看了一眼旁边一言不发的孙梁栋,心气不顺。

  她还是城里人呢。

  孙梁栋没发现陈春兰眼里有些厌烦,他正要叫人去做饭,就看到陈春兰凑在了林惊月身边去说话。

  顿时气了个仰倒。

  “林惊月,你猜蔡家给了什么彩礼?”陈春兰兴致勃勃的对正在看书的林惊月说。

  “……你挡着我的光了。”

  “给了一辆自行车外加八十块的彩礼呢,蔡家真大方。”陈春兰仿佛没听到林惊月的话,自顾自道。

  “……”

  “不过孙兰兰也是个狠的,不仅把自行车带走了,还带了一百五十块的压箱底钱。”

  “我说你挡着我的光了。”林惊月不耐烦了,她才不关心孙兰兰的嫁妆和彩礼。

  “……里这个人,说点八卦都不行。”陈春兰怕她发怒,话落赶紧溜走。

  林惊月心里有些无语。

  像陈春兰这样的,真绝了。

  “惊月!”她翻了个白眼正要继续看书,就听到熟悉的声音。

  许清清。

  姑娘仰着笑脸,笑容温暖,眼神坚毅,有了不少的变化。

  她提着一兜子东西,有一斤大白兔奶糖,三瓶黄桃罐头。

  “做什么带这些东西?”林惊月笑了笑把书收起来。

  “给你吃的,谢谢你。”她把东西递给林惊月,眨眼笑了笑。

  林惊月无奈,“无功不受禄,我就是提醒了一句而已。”

  “你的提醒难能可贵,算了不说这个了,秋收都过了,你怎么还没黑?”许清清摆手,好奇的看着林惊月。

  怎么感觉越来越白了。

  天天看到林惊月的人没太大的感觉,但像许清清,隔一段时间就发现林惊月的皮肤不仅没差,还更好了。

  现在根本找不出什么瑕疵。

  “天生丽质,羡慕不来的。”林惊月从来都不知道脸皮厚是什么。

  “……”

  外面听到的陈春兰几人都有些一言难尽。

  许清清才来了一会儿,谢云峥也来了。

  “林惊月,我哥呢?”他把一只野兔放在林惊月的灶台旁边,然后不客气的在林惊月桌子上抓了一把花生剥着。

  林惊月和许清清坐在炕上,他就在一旁的凳子上坐了下来。

  “他给家里寄东西去了。”

  江寻分了粮食,和周岩进了两次山,弄到了一些野味和山货,给家里寄过去,顺便去寄信。蜀南文学

  也给林惊月取稿费。

  谢云峥:“……怎么不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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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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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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