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白富美穿成作精知青,带空间拽爆>第13章 我是天才,但是我摆烂
  “林知青,来得这样早?”在人群里排队的大队长媳妇春婶看到林惊月,心里也是诧异的。

  这些城里来的娇娃娃,谁不是要适应许久,这林知青倒是习惯得挺快的。

  大家不约而同的想起了林惊月的后妈。

  有后妈的日子不好过,估计这姑娘早就习惯了,不然也不会练出这么大的力气。

  林惊月抹了一把额头上不存在的汗水,突然觉得大家看她的眼神带着同情。

  莫名其妙。

  不过被同情总归要好一些,她龇牙,露出一个粲然的笑容,顿时晃花了不少小伙子的眼睛。

  大男人脸色都红了。

  林惊月……

  这个年代的人啊,纯情得很。

  不待别人露出谴责的眼神,她立刻乖巧的站好,垂着头。

  江寻过来时,就看到她乖乖巧巧的模样,眼神微暗。

  他在离林惊月几个人的地方站定,听大队长在上面动员。

  慷慨激昂,唾沫横飞。

  半个小时后,开始分发工具。

  现在是1974年的六月底,夏收才过了没几天,虽然不那么忙,但给玉米地和土豆地里除草也是很重要的。

  很快轮到了林惊月,见分发工具的是个两根粗黑大辫子的姑娘,她也没多看,就笑了笑。hΤTpS://WWω.sndswx.com/

  那姑娘却深深地看了她一眼,然后才递给她工具。

  一把豁口厉害的镰刀。

  林惊月……果然被针对了。

  她笑眯眯的,也不见生气,“同志,那里还放着很多工具呢。”

  “你力气大,用这个也行。”李春华皱眉,“你要不要?不要就用手自己拔。”

  “要啊。”林惊月把镰刀接过来,在李春华得意的眼神中离开了队伍。

  “大队长,我要举报!”

  下一刻,犹如泉水叮咚般的声音响了起来,李春华得以的神色僵住。

  她转头,看向说话的林惊月。

  “林知青,你要举报什么?”大队长严肃起来,这年头,提到举报,还能好?

  “就是……”

  “林知青,你的镰刀拿错了,刚才给你的是这个。”李春华赶紧打断林惊月的话,从旁边拿了一把好的镰刀过去,快速把坏的那个换了。

  神色僵硬,“林知青,快去上工吧,大队长他们有事要开会呢,就不要打扰他们了。”

  “好呢,大队长,支书,我走啦。”林惊月满意的摆手,转身离去。

  她知道李春华肯定会在背后骂她,但那又怎样,有本事当面骂啊。

  而大队长和支书也知道李春华的尿性,所以也没追究林惊月刚才的话。

  大队长对支书道,“春华该管一管了。”

  李春华是支书的闺女,平时自诩是大队长得最好看的姑娘,又读了初中,眼高于顶,最讨厌比她长得好看的人。

  又因为她爸是支书,没少弄幺蛾子。

  支书脸色有些不好,他瞪了一眼委屈的李春华,“回家再收拾你。”

  “林知青,你以后就跟我们一组。”地里,一个大娘笑眯眯的开口。

  “啥呀,我们要林知青。”

  “我们这边姑娘少,林知青过来才合适。”

  大家都在争抢林惊月,知道她力气大,干活肯定是一把好手。

  林惊月知道她们心里的想法,笑而不语,希望等会儿争抢到她的那个人能笑得出来。

  其实工分你干多少有多少,壮劳力一般拿十个工分,也有人不要命的拿十二个工分,女人一般是八个工分,力气不大的,也能拿六七个。

  林惊月是不打算往死里干的,两辈子她都没下过地。

  受不了这个苦。

  最终被一个骨架很大的婶子争成功了,林惊月和她们一组。

  “林知青,你以后就叫我花婶。”她看着林惊月,心想,乖乖,这林惊月皮肤怎么长的?像剥了壳的鸡蛋。

  “好的,花婶。”林惊月乖乖巧巧的,一点也无法想象力大无穷的样子。

  “咱们今天的任务是给土豆地拔草,你刚来不会,跟着大家学。”

  “我知道,我会认真跟着婶子们的。”

  无论别人说什么她都点头,几个婶子深色和缓,对知青的偏见少了一些

  但是,这好印象根本就没持续多久!

  林惊月学习东西挺快的,她虽然是混吃等死的富二代,但也正正经经上了大学的,曾经还保送了九八五的研究生,但是她嫌弃太累就放弃了。

  她是天生不需要怎么努力,学习就比较好的那一类,俗称学神。

  当然,农活不一样,她觉得……真的不习惯。

  所以学会了之后,就开始摆烂了。

  “林知青,你力气挺大的,要不,快一点?”花婶看着落在后面的林惊月,嘴角抽搐。

  心里突然有些后悔。

  “力气大也累啊,婶子您看我的手,都快破皮了。”林惊月委屈的伸出手。

  白嫩嫩的手心红红的,眼看就要肿起来了。

  几个婶子……

  城里的来姑娘就是娇嫩。

  “不过婶子你们放心,我肯定会努力的,我自己的口粮我还是能挣的。”她收回手,一副奋发向上的模样。

  积极的态度是拿出来了。

  几个婶子心里觉得哪里不对劲,但又无话可说。

  就这样,林惊月玩玩耍耍的干活,但也真是邪门了,她就保持着不前不后的距离,一直离几个婶子很近。

  婶子们……

  终于,中午下工的铃声一响,她犹如脱缰的野马,一溜烟就不见了踪影。

  这还是刚才已经直不起腰的人?

  花婶翻了个白眼,心里是明白了,这林知青想方设法的偷懒呢。

  但是她又不好说,毕竟人家的任务完成了啊。

  大队对知青有要求,每天必须拿五个工分以上,不然大队可不乐意养着他们。

  花婶心里想让林惊月多干点活,帮衬的想法是落空了。

  另一边,林惊月逃也似的回到知青点,大家速度没她快,所以她赶紧拿东西出来开始做饭。

  拿了两碗大米,蒸大米饭,连晚上和明天早上的饭团量也留出来了。

  另外又拿了三个鸡蛋,两个用来炒,一个煮好明天吃,一颗大白菜,炒五花肉。

  肉是在供销社买的,她抢得头发丝都乱了。

  空间里的养殖场有猪羊鸡鸭鱼,但是她不会杀猪啊摔。

  鸡鸭鱼暂时就算了,她自己开火再做吧。

  好在手里还有两斤肉票,够对付几顿,

  没用多久,一道香葱炒鸡蛋和白菜炒五花肉就出锅了,香喷喷的。

  刚进知青点,累得满头大汗的众人精神一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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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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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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