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乎乎的老板一听他开口,仔细打量了一下,是陌生面孔。
没想到还是个大客户,第一次来进货就要拿四千多的货。
老板赶紧把裤子都拿出来,又送了盛清文一个大麻袋。
看他才一个人,还想着把拖车借给盛清文。
“不用,不用。”
盛清文把钱全部结清给老板,在这边卖衣服什么人都见过,胖老板做生意遇到不少难缠的人。
见他这么爽快,还乐呵呵送了十件女士白衬衣的盛清文。
这衬衣不值钱,批发市场也就五块钱一件。
老板自然也大方,盛清文接过随手地塞在麻袋里。
“谢了,老板。”
“别客气,下次继续来光顾我。”
老板摆了摆手,盛清文已经背着厚重的麻袋往火车站去了。
五块钱的票价,对于现在工资只有一百块钱的人们来说,价格还是算高的。
加上现在很多人还在观望个体户这个新职业,路费又不便宜。
说不定就把成本都栽进去,所以也容易错过这遍地是黄金的年代。
盛清文背着麻袋,身上还在批发市场蹭上不少灰,但他没有在意。
上了火车后,便坐在地上,靠着大麻袋闭目养神,
“各位旅客,火车已到达青城,请在二十分钟内下车。”
广播里传来旅客站工作人员的甜美声音,盛清文看着往车上拼命挤的人。
又看了看自己的大麻袋,有些头疼。
因为靠站时间足足有二十分钟,加上现在火车站还没有统一严格的管理制度。
每次一靠站,火车站那些小贩就拥进火车推销自己的东西。
甚至于人贩子还会利用这种漏洞,在这二十分钟混乱时间,趁乱带走别人的孩子。
盛清文看着拥挤了好一会的车门口,狠了狠心拉着麻袋挤出去。
这样一来一回海城,回到青城已经天都要黑下来了。
盛清文没有回程家村,直接在火车站等公交车坐去了城里。
相比程家村还在用煤油灯,城里已经到处亮起了电灯,甚至于路灯都基本完善了。
盛清文之前就已经来过厂区踩过点,所以就直接拉着麻袋过来厂门口。
这里是服装厂,食品厂,运输厂等厂区的中心位置。
白天夜晚都有不少买吃的,相比白天的安静,晚上客流量其实更多。
盛清文跟管理的人借了个灯,挂在树上,拿着一大块干净的白布往地上一铺。
暂时没有那么多设备,只能把裤子全部倒在白布上面。
大环境放开后,人们的思想没有原来那么保守,晚上谈婚论嫁的青年们会出来逛街加深感情。
“前十人买一件西装裤和喇叭裤,送一件白衬衣!”
前十名送衬衣是饥饿营销,况且一件白衬衣在百货大楼可以卖到五十块钱一件。
工资低的,一个月工作下来还没有那么多钱。
盛清文这样一宣传,摊子前很快就蹲满了人。
“老板,你这裤子怎么卖?我买两件可不可以便宜点?”
别着亮晶晶发夹的女孩拉着男朋友,跟盛清文讨价还价格道。
“给你便宜五块钱怎么样?一件82元,两件给你减五块钱。”
百货大楼一件要九十一百块,盛清文还要便宜上十几块。
女孩欣喜地看着自己的男朋友,她就快结婚了。
本来就打算买这种裤子,无奈百货大楼价格快她半月的工资了,所以一直犹豫着没有下手。
“你喜欢的话,咱们就买。”
男人宠溺地看着她,转头对着盛清文说道。
“老板,各自来两件,总共四件。”
他们来得早,盛清文把白衬衣都包在里面。
“这白衬衣送你们的,多介绍朋友过来。”
“我能问问,你女朋友这发夹哪里买的吗?”
盛清文看着女孩头上那个蝴蝶形状的发夹,简单又雅致,第一眼就觉得程潇潇会喜欢。
“老板,这是在百货大楼买的。你是要送你女朋友吗?”
女孩像知道了什么八卦一样,兴奋地问道。
盛清文突然耳根子都红,眼神闪烁着,但还是摇了摇头。
“是我妹妹,谢谢你们,下次来给你们便宜点。”
两件裤子赚了一百块钱,四件就是两百块钱。
盛清文没有想到服装利润居然这么大,看着走远的小情侣,他还记着要给程潇潇买发夹的事情。
一百多件裤子,价格还比百货大楼便宜不少。
很快就被小情侣们一扫而光,盛清文没有理会旁边小摊老板的酸言酸语。
“大兄弟,你这赚了多少?”
男人看着自己的瓜子,他在这里一晚上还卖不出多少。
原本以为盛清文弄来这么多衣服不好卖,没想到这才多久,都卖空了。
盛清文知道人的嫉妒心多严重,也不敢透露太多。
“大哥,你也知道衣服这东西不便宜,咱们也都是够吃饭而已。”
.盛清文边说边说,打着哈哈。
反正他下次也要换位置了,不怕得罪人。
......
程大河有工作的事情被程家人一知道,程老头跟程老太心里还是很高兴的。
不高兴就只有大房一家子,特别是程建军。
他这样在城里蹲守了一天都没有看到程大河人,垂头丧气回来。
才一进村子就好多人在说程大河的事情。
没办法啊,大家平时没有什么乐趣,就只好八卦这个八卦那个。
还不容易村子里出了新鲜事,大家伙可以讨论个半个月了。
程大河休息了一会,就在院子帮忙砍柴,心里还在想着要起围墙的事情怎么跟程老头说。
别说姜淑芳了,程大河自己也受不了杨二花明里暗里的监视。
“大哥,怎么今天都没有看到你?”
程大河砍柴的动作没有停,看着一脸乌黑的程建军大力甩上门。
程建军阴阳怪气地说道,“大河,咱们家现在就属你最有出息了,你可不要忘了大哥啊。”
说完还没有等程大河开口,程建军已经大跨步回了自己屋。
留程大河一个人在原地,一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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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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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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