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八零年代自救指南>第26章 同乡
  买得多的,姜淑芳还会多给两片肉。

  她这么大方,买两张三张饼的人不少。

  第一次出摊,卖得这样好,出乎姜淑芳意料了。

  这样忙乎半天下来,收摊的时候大中午了。

  姜淑芳赶紧收拾好东西,那杂乱的钱票都来不及数,赶回小院把早上那个摊子处理干净了。

  怕口袋收的钱掉了,姜淑芳胡乱塞在麻袋里。

  又看了看剩下的野猪肉,最后不打算全部卖掉,还是留一些下来。

  剩下的,姜淑芳拉去供销社。

  换了一袋五斤的富强粉,又买了去市场买了十斤番茄。

  一共三百多斤的野猪肉,自家分了两百多斤。

  早上做饼卖掉部分,拿去换钱有五十多斤,现在牛车还剩下六十多斤。

  姜淑芳有些头疼,自家没个厨房确实难做。

  这卖早餐,不早出门干活就赶不上趟。

  换了面粉和糖,姜淑芳还挑了一匹素色的布料,准备开学给程潇潇换上两身新行头。

  剩下的野猪肉只能先寄放在小院里,姜淑芳交了寄放费,摸了摸扁扁的口袋。

  刚才用野猪肉换的钱,基本都用没了。

  姜淑芳干活利落,赶牛车的技术甚至于比程大河还要好。

  早上出门没告诉程潇潇,怕她担心,姜淑芳就没在城里再耽搁下去。

  回到家里,院子里已经传来程二勇的哭叫声和杨二花的怒骂声。

  姜淑芳下意识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把口袋边角仔细压好。

  确认没什么异样,才推开门走了进去。

  大房在教训儿子,姜淑芳当做没看到从他们旁边走过。

  她一向不管大房的事情,喊了声大嫂就进了自己屋。

  “妈,你终于回来了!”

  程潇潇跳出床,没办法。

  谁让屋子小,她看书只能呆在床上。

  “嘘,来看看这个布料,妈给你新买的。”

  姜淑芳和程大河都是尊重孩子的,知道程潇潇喜欢素色的布料,便按照她的意愿来挑。

  “潇潇,先把窗户关上。”

  姜淑芳指了指院子。

  “好勒。”

  等到外面的怒骂声消停下来,姜淑芳这才掏出早上卖饼的钱。

  都是零零散散,甚至于散发鱼腥味,泥土味等。

  程潇潇跟姜淑芳却没有嫌弃,这可是钱啊!谁会嫌弃钱?

  姜淑芳又找出自己特地留的白面饼子。

  “潇潇,快把饼子吃了。”

  姜淑芳自己忙了一天都没有吃过自己做的饼子,却特地留了一个白面饼子揣在怀里拿回来。

  父母爱子,皆在细节间。

  饼皮微焦,被闷在怀里了很长时间,口感都有些差了。

  程潇潇手里一用力,把另外一半递到姜淑芳嘴边,用力咬了一口属于自己的。

  “妈,真好吃。”

  程潇潇三两口吃完,便帮忙数了钱。

  这么多,且这么散。

  “妈,你是去帮人家做饼了?”

  程潇潇一时间还不敢直接猜是姜淑芳自己去卖饼,且不说现在的人基本还瞧不起个体户。

  更别说,姜淑芳行动力在原书里并没有那么强,不然最后一家子下场就不会那么惨了。

  “妈早上看到别人做生意觉得有趣,就去试试。”

  姜淑芳同志还不知道自己的话,给程潇潇带来多大的惊吓。

  书里没这些啊!

  程潇潇看着姜淑芳同志用手指抹了下口水,随即又数着钱票。

  哎,脏。

  程潇潇到底是收回了要说出口的,一张一张帮姜淑芳叠起来。

  五十二块三毛,姜淑芳不敢相信又再数一次。

  就算除了原本要卖掉野猪肉的成本费,加上荞麦粉的钱。

  就半天的时间,她足足赚了二十二块钱。

  要知道,纺织厂的工人一个月也就六十块钱。

  姜淑芳喜滋滋看着钱,边把早上的事情跟程潇潇仔细讲了。

  程潇潇原本是打算找机会看看能不能给姜淑芳找个工作,毕竟大队长家儿媳妇做月子的事情差不多可以了。

  一辈子面朝黄土干农活,是非常辛苦的。

  倒没想到姜淑芳自己激发了生意激能,程潇潇抱着姜淑芳买的布料,笑盈盈地夸着她。

  “妈,你真厉害!”

  成年人也是需要夸奖的,程潇潇竖起大拇指的时候,姜淑芳笑得更开心了。

  ...

  程大河到了运输队报道,是纪青松带去办的入职手续,又拿到属于他自己的食堂饭卡。

  后面就由人事科带程大河去宿舍,运输队的员工基本都是城里人,加上油水多,早就买房落户。

  住宿舍的人并不多,纪青松还没有结婚前。工资都寄给家里,也是住宿舍的。

  人事科人少事情多,带程大河认了宿舍门就匆匆忙忙回去干活了。

  程大河拿着钥匙推开门进去,里面总共有四张床铺。

  他有些兴奋,看着这个宽敞的大屋子,比自己家那个屋子漂亮许多。

  相比老家的落灰墙壁,运输队的宿舍都是干干净净的白墙。

  这个宿舍并不是没有人住,程大河进门就注意到一个床铺上铺着床单,他就选了另外一个对面的床铺。

  住下铺容易活动,程大河放下东西开始打扫卫生。

  光床铺就弄脏了两盆水,这样一折腾下来就快中午了,程大河拿好饭盒就去跟纪青松汇合了。

  纪青松原本是需要出车去外地的,但想着程大河初来乍到,便让同事换着去了。

  那可是最有钱的南方,正走在经济前沿的省份,同事开开心心就跟他换了。

  程大河小心拿着饭盒,这可是家里唯一一个,还是结婚的时候买的。

  这些年来,两口子每次用完,都要清洗后擦干再放起来。

  运输队的食堂只有主食是免费,程大河有些拘谨跟在纪青松身边。

  望了望窗口,都是白面馒头和白花花的大米饭。

  程大河的眼睛一下子花了,大米饭往常家里要生病或者年节才煮上那么一小碗。

  打菜的胖大姐,看到纪青松带了个生面孔。

  “哎呦,纪同志啊,是新同事吗?”

  大姐挥了挥手里的勺子,胖胖的脸颊被菜熏得微红。

  这种长相身材的人,在这个年头就是有福气的代表。hΤTpS://WWω.sndswx.com/

  可不是嘛,大家伙都吃不饱穿不暖的,有粮食吃可不是福气!

  “文大姐你好你好,是啊,新来的同事,跟你那小儿媳还是同乡呢。”

  文大姐小儿媳也是程家村出来的,通过一系列严肃的考核,变成一名光荣的工人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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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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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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