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从1960年开始的吃瓜日常>第74章 第74章
  “四哥四嫂今天没在家啊!”她现在纯属是闲的,没话找话。

  不过,现在家里确实是安静了很多,自从她给几个孩子买了玩具,基本上不到饭点是看不见人的,在外面疯玩。

  就让她老母亲自己留守在家里。

  “回娘家去了。”随后又说“四弟妹到时候开学了,你也一起领着俺们家老三一起去,俺和当家的商量好了,两个大闺女年纪大了,能在家干活了,去上学还平白招人笑话,就不去,让最小的去。”

  她还能说什么,只能答应下来。

  说来也巧了,56、57年,她们家几个妯娌都怀了孩子,生下来的还都是闺女。大嫂和三嫂是56年生的,她还有二嫂和四嫂是57年生的,希望这几个女孩子都能过的一样好吧!

  今天天气正好,适合外出游玩。看了眼和她一样懒散的三嫂,还是算了吧,直接不考虑了,出了事她可负不起责任。

  回屋里找了几种调料,就出门了。

  现在村里相比他们初来的时候已经大变样了,是一种氛围的改变,绿色多了起来,一场大雪,几场春雨,连带着人们的心肺都润了,充满了生机。

  温婉到了大队部时,只有程文渝一个人在里面,看起来很悠闲。

  “程先生,可否翘个班,去感受一下春天的气息。”不要把生活过成现在人们一样的汲汲营营,还是要点阳春白雪调剂一下的吗!

  “夫人相邀,哪有推辞的道理,马上就走。”看到温婉出现在他工作的地方,对于程文渝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惊喜。

  以前他们俩就工作和生活分开,都不会去干涉对方的工作,他当上大队里的会计后,虽然离家很近,但是温婉一次也没来过,这次突然过来,很稀奇,有种难以言表的感到。

  “去山上?”温婉很早就说过,想要尝尝烤的野味,春天出来繁殖的野鸡野兔很多,正是容易捕捉的时候,他现在还是有把握能抓住的。

  “嗯。给,我把给几个小子买的弹弓都带出来了,就等着程教授大展身手了。”

  “你就等着吃吧。”

  果然,温婉没有白白期待,看到在程文渝手里后腿渐渐无力的大兔子,一阵欢呼。

  起码有个五斤沉吧!这兔子可够肥的。

  “老公,你刚刚的姿势真帅。”一石子毙命,以后要想再吃到肉就要拍好老公的马屁。

  程文渝对温婉的夸赞,虽然没表现出来,但还是很受用的。

  任劳任怨的,在工具短缺的情况下,在溪边找了一个石头片,把兔子解剖的。

  温婉没敢看,实在是肠子啥的流一地,光是想都够让她恶心的了,她接受不了实时直播的画面。

  在旁边自觉地捡了一些掉落的树枝,当柴火。

  “你别弄了,婉婉。把兔子先拿着,我来搭。”光溜溜的一整只兔子,虽然不重,但是光看着,就能感受到其上的滑腻,幸好程文渝用树枝给串起来了,就这,还被她用胳膊举得远远的。

  程文渝把刚刚温婉捡来的柴火,搭了一个简易的烤架,把兔子从温婉手里接来过来,自然没能错过温婉脸上嫌弃的表情。倒很乐意从她脸上看到不一样的小表情,实在可爱的紧。

  在考兔子的过程中,俩人也没白白的干等着,程文渝对温婉说了他的打算。他们两口子,还是要开展点副业的好,不求大富大贵,起码要衣食无忧,吃好喝好。

  “我已经找好要用的油了,是大力给联系的,不过,做出来后要给大力一批货。”

  温婉知道程教授还是很重视他第一次的实验结果的,回来就去找木匠刻了好几个模子,还用家里仅剩的猪油,做了好几个。

  他们现在洗衣服用的,就是自己做的,很好用。

  “你自己做主就好,”她还是专心坐自己的糖葫芦吧!虽然利润是低了点,起码简单呀!“哦,对了,我刚刚捡柴火看见山上竟然有苏木,那种树可以染色,有很多红衣服就是用的它,纯天然色素,我觉得你可以加到肥皂里实验一下。”不需要成本,要是成功了,就又是另外的价钱了。

  就是现在供销社都没有卖的,还是很传统的白色肥皂,但是看质量还不如程文渝自己做的呢!

  “你说你要是化学博士就好了,”想象一下,现在已经可以凭借发明,走向人生巅峰了。哈,开个玩笑啦!主要是现在经济学真的很废,现在就没有经济可言。当然,温婉不厚道的想,他现在做会计也算得上是专业对口了。

  “别只盯着眼前利益,等改革开放了,我一定让你实现梦想,买个百八十套房子,留给你出租。”

  “那时候都老了,有啥用!留给不肖子孙吧!”她是个现实的女人,只满足于现实的快乐。

  “不老,”他已经算过了,那时候他们还不到四十岁,正是最好的年龄,现在做些财富的原始积累,到那时不用怎么幸苦,就能置办下一份家业。

  “到时候正好带你去游览咱们的大好河山。只管咱们老两口过的好就行。”几个孩子休想在破坏他们的二人世界,到那时候差不多能帮几个孩子完成人身大事了,剩下的就该是他们自己努力了!

  “兔子快熟了,”从口袋里拿出包好的调味料,强行打断了程教授的话,她觉得程教授越活越回去了,她知道他说的这些都能够做的到,就是没有程教授,她相信就是她自己也能过的很好。

  但是,那都要往下走十五六年了好吧!她没有勇气再去考虑这么久远以后的事情,有句话说的很好,谁也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到了,属实有点画大饼的意思了,一点都不务实。

  程文渝把调味料撒好,其实现在的调味很简单,就是一点盐和从山里找的花椒八角磨得粉,越是简单的调料,越能激发食物本身的香味,烤兔肉已经飘出很浓郁的肉香了,在稍微烤烤就可以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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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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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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