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目前解决了孙家,但其实李阳的心中并没有多少的安全感。
这种感觉的来源主要是因为李阳无法确定孙家对这一次的局了解多少,其次就是孙明远目前尚且踪迹不明。
孙家现在来看肯定是败落了,家族中几个主要的话事人都已经被纪委调查,并且听秦迪的意思是马上就要有检察院介入。
众所周知,纪委这个部门有的时候是处罚干部的,但也有的时候是保护干部的。能在党内解决的事情,基本上不会移交公检法。
检察院方面都已经介入,证明这些人是死孩子上吊——没救了。
李阳人虽然不在国内,但是凭借他的社会经验略一猜想就能够确定;孙家之前的树敌,正在对这个家族展开猛烈的清算。
如果形势和李阳猜测的大差不差,那么李阳至少在国内是安全的。孙家剩下的那些小鱼小虾,当下必然会将主要的精力放到尽量保全家族余火上面,大概率是无瑕顾忌报仇什么的事情。
但是孙明远一直到现在都还没有消息,这就让李阳有点不得不打起警惕了。
此前算计孙明远,李阳的优势是演了一出好戏,孙明远的一切都摆在明面上,而自己在暗下操控着全局。
可现在呢?
自己已经取得了这一局的胜利,但是孙明远这个对手却没了踪影,从明处转到了暗处。
俗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这种被人在暗中窥探,且没有办法去消除威胁,只能被动等待的感觉李阳可不喜欢。
自己的所作所为李阳心里是有B数的。
将心比心,如果把自己放在孙明远的位置上,李阳肯定是不会放过把自己坑了这么惨的对手。
哪怕是自己万劫不复,在临死之前他肯定也得咬坑了自己的王八蛋一口。
咳咳......
所以说,出门带个保镖,着实有必要。
如果不是碍于保镖多了反倒显得目标更大,李阳恨不得雇他十个八个的保镖,把自己围起来保护周全才好。
经过了一晚上的准备,第二天一大早李阳便带着张克明,二十多天以来第一次光明正大的走出了吴伯的茶餐厅。
出来的时候还是四月天,但是再出来的时候已经是五月下旬,香港这边的天气已经热的很了。
和张克明驾车来到了香港和深圳的交界处,正好是上午九点,天上的大太阳活像是个火刺猬悬在天上,冒着扎得人眼睛生疼的阳光,李阳咧了咧嘴。
去深圳是为了见151和167这两个网友,所以李阳穿得并不是很正式。
一套NIKE的运动休闲裤,配了双当下还不算太贵,但二十年之后会被炒上天价的乔丹一代,显得他整个人看起来要比实际的二十四岁还年轻一些。
被身上的白色运动半袖晃的有点睁不开眼睛,李阳将挂在领口上的墨镜拿下来戴好,掐着腰打量了一下香港陆路通往深圳去的边防卡。
当下的香港还没有正式回归,所以严格意义上来说,深圳和香港还是两个主权地区。
而两地的分界线就是李阳面前这条长而蜿蜒的深圳河。
河东是香港,河西是深圳。
老话说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这个河指的是黄河。意思是黄河总会发生改道,三十年某个地方可能是河东,三十年之后改道可能就是河西了。
但是现在站在这条深圳河之前,李阳却莫名的觉得这话很适用于眼前的这条界河。
改革开放是一条历史长河,这一条河将香港深圳两个地区隔在两方。
当下的1997年,连接长河两岸的中英街上可谓是泾渭分明。
那些穿着土气,目光中洋溢着新奇和羡慕的,基本上可以确定是大陆人。而那些吵吵嚷嚷,嗓门特别大,穿的花里胡哨亦或者西装革履手拿皮包的,大部分都是香港同胞。
肉眼上就能够辨别出来的贫富差距和精神面貌,让李阳不禁唏嘘。
“三十年后,光景却又是另外一个光景。”
“李总,你说啥?”
听到李阳的嘟囔,一旁穿着肥大的印花衬衫,同样带了个蛤蟆镜的张克明纳闷问到。
看着这货来香港几个月的时间,已经完全的和那些香港地头上的蛇仔一般打扮,李阳无奈的虚踢了一脚过去。
“啥也没说!时间不早了,赶紧走吧,一会我还有事呢。”
“哦!”
不知道李阳为什么恼,张克明愣头愣脑的拎着李阳的包,从兜里拿出了此前办理好的通行证,帮着李阳分开了中英街大桥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开辟出了一条道路。
李阳倒是不着急,反正就是见两个网友。他之所以恼张克明,主要还是因为这货将他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感慨给打破了。
跟在张克明身后,他仔细的打量起了中英街大桥两旁的景象。
长街上的人流拥挤,到处都是叫卖和砍价的嘈杂。
可能再没有一条街,有过中英街这样丰富多变的角色转换,承载了沧海桑田的变迁。
在改革开放前,“中英街”是东西方冷战对峙的最前沿地区之一,双方的军警都荷枪实弹,随时准备战斗,气氛异常紧张。这种“一街两治”的奇景,在全世界范围内都独一无二。
东德西德之间的柏林墙、朝鲜韩国之间的板门店、北越南越之间的贤良桥和中国香港之间的中英街,冷战时期东西方阵营的四大象征性的对峙地点,这当中只有中英街是一条街。
而现在97年的春末,这条长街由于它联通了香港的特殊地理位置,还是深圳乃至全国人民心向往之的购物天堂。
到处都是各种时髦的东西,各种盗版光碟和磁带,时髦的牛仔裤花衬衫,仍然是中英街的大头。但是随着国内越来越多的VCD和DVD厂家涌现出来,当下中英街上最吃香的商品已经变成了小孩子玩的电子宠物,亮闪闪金灿灿但是绝对和含金量没一毛钱关系的高仿手表,甚至是作为新时代标志的香港漫画书,才是这条街上的新时尚宠儿。
而除了这些新奇玩应,就是遍地的金店!
香港这边的黄金首饰相比内地款式要好的多,因为款式新颖,品类繁多且含金量高,中英街这边的金店生意特别好。
“老板你赶时间吗?你要是不怎么忙的话,我想去金店逛逛,我这眼瞅着要娶媳妇了,三金还没买呢!”
人满为患的长街上,张克明突然回过头,笑嘻嘻的对李阳说到:“在东北的时候就听说这最多的时候这一条街一天就能卖出去五六吨的首饰呢,既然都说这边的黄金好,我想捎带脚给我媳妇买几件。”
“臭小子。”
看着张克明那一张讪讪的笑脸,李阳无奈的摇了摇头。
“去吧!速战速决!”
“哎!”
开心的点了点头,张克明嘿嘿笑着就钻进了街旁的一家黄金铺子。
李阳倒是对黄金没什么兴趣。
一来他没有张克明那样的需求,二来也是......此前和李奉献炼金的时候真的是对金子有点腻味了。
别人看见金子可能想到的是财富,但是李阳自打疯狂炼金一个多月之后,看见黄金鼻子就发痒,总感觉能闻到王水反应发出的那股子刺鼻味道。
炼金后遗症了属于是。
“老板,这套漫画怎么卖?”
左右无聊,李阳随手拿起了金店旁边一家书摊上的漫画,询问了一句。
他拿的这一套是黄俊郎所绘的《大唐双龙传》,港漫特有的大肌霸画风,光是从封面上就能感受到浓浓的男性荷尔蒙。
这一套漫画李阳在初中时代曾经看过,那个时候都是学校旁边的租书摊五毛钱一本租着看,只是因为比如有人租走了不还,或者是把有激情片段的漫画页撕下去收藏等各种各样的奇葩原因,他从来没有看全。
“小兄弟,只要一套?”
“对,自己看着玩儿。”
“五十一套!”
我可去你妈的吧。
看着那叼着烟卷丝毫不顾市场防火规范的奸商开口就是五十块,李阳直接把漫画扔了回去。
这是拿我阳哥当大头呢?
尼玛一看就是盗版货,你开了个比正版还高一倍的价格,真当老子不会看书页后面的全册定价“48港元”啊?
本来李阳就是无聊,本着怀念怀念童年的想法,现在一听这价格果断转头。
黄玉郎的作品李阳看过不少,但真正说喜欢的却并不是依照黄易小说改编的这套《大唐双龙传》,而是现在还没有问世,在李阳初中时代也就是2004年左右内地特别流行的那一套《神兵玄奇》。
在李阳的心里,那一套才是港漫巅峰。
“李阳!”
正当李阳这么想着,突然人群中爆发出了一声大喝。
这突兀的一嗓子,将李阳吓了一跳。下意识的退后了两步,他将身子掩在了金店的玻璃门后。
可是当他看清了喊自己的人时,他脸上的戒备却变成了疑惑。
他前方的大街上,一个浑身脏兮兮的高大身影被来往人群挤出了一副风雨飘摇的架势。
那人明明穿着一套西装,但是却没有给他增添哪怕是一分的英气。西装外衣上满是破洞,一只袖子已经变成了布条不说,本应该笔挺的西裤也只剩下了半边裤管。更加离谱的是这货光着两只脚,在炎热的天气下,脚汗将灰尘打湿,把那一双足足四十多码的大脚丫子生生染成了泥土迷彩。
“你是.......吴大伟?!”
仔细的分辨了良久,李阳才蓦然瞪大了双眼。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孙明远的那个司机兼保镖,吴大伟。
看着狼狈不堪,双目赤红的吴大伟,李阳绷紧了全身的肌肉,默默的向后退了一步。
而此时,金店中听到了外面呼喊的张克明也连忙放下手中的首饰,闪身挡到了李阳的面前。
看到街面上的吴大伟,他下意识的将手放到了腰间。
“老板,怎么是这家伙?怎么办?这里人太多了。”
“不要轻举妄动。”
被张克明高大的身躯挡着,李阳默默的观察了一下犹如《植物大战僵尸》里僵尸一样向这边靠近过来吴大伟。
然而,就当他琢磨着这人怎么变成这副样子,而且怎么不见孙明远的时候,走到金店门前的吴大伟突然双膝一软,噗通一声跪了下去!
“李阳,你他妈的把老子害惨了!害惨了啊!带我回去,把我弄回老家去,老子他妈的一分钟都不想在这儿呆啦!来的时候孙明远跟我说香港是遍地黄金的地方,可是他妈的,这哪是什么黄金地?是破地方,破地方,破地方啊!”
“额......”
看着跪地痛苦,引得路人频频侧目的吴大伟,张克明微微放松了捂在腰间的手,讷讷的回身看了看李阳。
“老板.......这.......”
“应该就只有他自己,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先把他弄走,打听一下情况再做决定。”
无视了张克明凌乱的目光,李阳看了看周围,低声说到。
“好!”
张克明点了点头,带着警惕走上前去,将足有一米九十多的吴大伟从地上拽了起来。
......
距离中英街大桥不远的一处小餐馆里,看着餐桌上摞起来的四只大碗,李阳咧了咧嘴。
将手中的一瓶矿泉水拧开,放到了狼吞虎咽的吴大伟面前,他敲了敲桌子。
“慢点,没人跟你抢。不够吃再要一碗,喝点水,别噎着了。”
没有理会他的提醒,吴大伟抡着筷子生生的将手头上的半碗汤粉连汤都吃了个精光后,这才一把夺过矿泉水猛灌了几口。
见他似乎终于有了点肚子底,李阳这才沉声问道:“孙明远呢?怎么就剩下你自己了,还沦落成了这个样子?”
将一口气喝了半瓶的矿泉水放到桌子上,吴大伟的双腮一阵抖动。
他没抬头,宽厚的肩膀略微的抖了一下。
“孙明远死了。如果算日子的话,今天刚好头七。”
“什么?”
听到他这个回答,李阳神色一凛。
孙明远死了?
这谁干的好事儿?
简直是......红领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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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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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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