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之骄阳似我显昱>第六十四章:爱美之心
  李阳一宿没怎么睡觉,反倒是说好了守着钱的李奉献到了十二点后呼噜打得震天响。

  躺在床上听着那极富有有节律的鼾声,李阳想了很多。

  他想到穿越前和李奉献的那些争吵,也想到李奉献那么多年为家里做出的牺牲。更想到自己身为一个儿子曾经对李奉献,对这个家付出过什么。

  可是越想到最后他就越发悲哀的发现——在穿越前那些年里,自己为家里做的事情少的可怜。

  只有过年过节时候买的一些礼物而已,相比于李奉献和祖美兰那么多年的含辛茹苦,真的是微不足道。

  就连对父母的关心,也仅限于一周两次的电话。

  带着这种愧疚,他终于在凌晨趁着李奉献熟睡的功夫,默默的给了李奉献同志一个轻轻的拥抱。在穿越了二十多年的时光后,偷偷的道了一声辛苦。

  第二天一大早,于老四果然如约过来将钱取走了。

  临走的时候,还不忘叮嘱李奉献帮他张罗于老爷子六十大寿的事儿。

  李奉献应下了这份差事,匆匆的吃了早饭便出门而去。照着于老四的叮嘱,挨家挨户的去通知街坊邻里们了。

  反倒是李阳,一下子就成了孤家寡人。

  之前习惯了每天去股票中介所上班,现在股票的事情都已经处理完,赚的钱都挂了伊利股份的单等着缓慢升值。不用去亲自盯着,冷不防闲暇下来他还有点不适应了。

  他本想着看会书消磨消磨时间,可不知道怎么的,之前看的津津有味儿的《四大名捕》突然就变得索然无味。烦躁的翻了几页之后,便被他扔到了窗台下面。

  正烦躁着,院子那头忽然传来了一声招呼。

  “大阳,你帮我看看这两件衣服哪件好看?”

  一抬头,李阳便见到祖美兰手里拎着两件衣服,站在栅栏另一边。

  一件是水粉色的的确良衬衫,衬衫的领口是带花边的那种。另一件是天蓝色的小衫,版型非常朴素,却是经典的俄式女衬衣——直到二十多年后还能偶尔在淘宝热卖上看到的那种,永远也不会很流行,但永远也不会很过时。

  看到这两件衣服,李阳想都没想就指了指那件天蓝色的。

  他太了解祖美兰了,这件天蓝色的小衫祖美兰穿了好多年。在李阳的记忆中,几乎每一次有什么重大场合,这件衣服都会被祖美兰翻出来。

  只是记忆中的蓝色小衫,到最后已经稍显破旧。而现在,它还称得上是八成新。

  得了李阳的指点,祖美兰立刻跑回了屋里。

  再次出来的时候,她已经将那件小衫穿在了身上。

  “你奉献大哥说明天老四他爹办大寿,你看看我穿这件去成不成?”

  “成啊,怎么不成?多漂亮。”

  李阳像以往一样随意应付了一声,可随即,他便嘶了口气。

  他明白为啥自己心烦意乱了。

  没事儿干闲的只是外因,真正的内因是......他被穿越之前的那些亏欠,扰的不得安宁。

  “妈.....咳,小阳妈,明天既然有场合,你怎么不去买件新的?”

  “买什么新的啊。”拍了拍衣服上沾染的些许浮灰,祖美兰大咧咧一笑:“我这天天在家烟熏火燎的也穿不出什么好衣服,有两件能穿得出去手的就得了。”

  “奉献大哥这些日子玩股票也赚了两万多块,这事儿他没跟你说?”

  李阳皱起了眉头,他还以为是祖美兰不知道李奉献赚了钱,因为生活拮据而不舍得。

  可不成想,祖美兰却翻了个白眼儿:“他敢!在外面赚了钱不跟我说,藏小金库被我发现了我非骟了他不行!”

  好家伙。

  李阳胯下一凉,心说动不动就要把自己老公变成太监这毛病,祖美兰女士你是什么时候改正的?

  以前可没发现你这么泼辣啊?

  咧着嘴,他干干笑道:“那都赚钱了,你还给他省什么。平时也就算了,这明天有场合,就去买件新的嘛。”

  “算了吧,你奉献大哥不像你和老四,知道捉摸着赚钱也有那个胆子敢去干。要不是你带着,指着他赚点钱比拉屎都费劲。他这人倒是无欲无求,烟不怎么抽酒也不怎么喝,不挑吃不挑穿,可小阳还小呢。赚了钱不攒着点,以后万一有个用钱的地方,我让我儿子到时候抓瞎啊?”

  不愧是你!

  亲妈啊!

  李阳默默无语两眼泪,心想在为自己儿子谋算这个事儿上,祖美兰可比李奉献靠谱多了。

  可也正是因为这样,他再看到祖美兰身上那袖口已经洗白了的衬衫,就愈发觉得扎眼。

  “说什么我带着他赚钱,多亏了奉献大哥这段时间照顾,我都还没来得及谢谢他。这样好了,今天我正好没什么事儿。嫂子,我陪你去商场,从头到脚给你换一套。”

  “那怎么能成?”

  祖美兰知道分寸,连忙摆手。

  不过李阳没给她这个机会,趁她拒绝的时候,已经翻过了栅栏,硬拉着她向院子外走去。

  和祖美兰出大院门的时候,正巧碰见李奉献跟那通知街坊于老爷子大寿的事儿呢。

  跟李奉献随口说了声要去给祖美兰买衣服的事儿,李阳便拦下辆三轮出租车,将祖美兰推进了车厢。

  目送着三轮蹦蹦突突突远去,李奉献抓了抓头发。

  “这不穿着新衣服呢吗?怎么还买啊?”

  ......

  绥城市在96年的时候已经有了私营商场。

  只是规模不算太大,当地人买货,还是更倾向于“第二百货”“第四百货”这两个国营综合商场。

  带着祖美兰在第二百货商场里逛了一圈,李阳觉得自己以前对祖美兰的了解还是太少了。

  在他印象中朴素的祖美兰,其实也是个爱美的人。

  这一点从她逛每一个摊位前,看着那些时髦衣服时的目光就能看得出来。

  其实第二百货商场不大,从上到下三层,每一层就之后两千多平米。就这么丁点的营业面积里,一楼和三楼还分别是卖日用百货和针织家纺的。

  只有二楼是服装摊位。

  就这么大点地方,祖美兰硬是逛了两个多小时。

  在穿越之前,李阳也跟祖美兰一起逛过街。可是他从来没有认真的去观察过祖美兰,那个时候他只觉得跟老妈一起逛街是对自己从精神到肉体上的折磨。

  “你看看这衣服版型多好,你穿上多洋气啊姐们儿!你要是相中了,给我个开胡价,五十块钱你穿走!”

  第二百货这个时候已经施行了个人承包制,整体还归商业局管辖,但是部分摊位已经是个人承包并负责盈亏。所以相对来说,服务态度上要比其他的供销社好那么一点。

  或许也是一大早的顾客,服务员对于试穿的祖美兰格外热情。

  “五十太贵了吧。你看看这做工,这边儿都没锁好还有线头呢。太贵了,我不要。”

  听到服务员的开价,祖美兰吓了一跳,赶紧把衣服往下脱。

  站在一旁,看着祖美兰明明喜欢却又强压着喜欢,做出一副嫌弃的样子,李阳摇头一笑。

  他拦住了祖美兰的动作,对那服务员挥了挥手。

  “这件风衣,还有刚才试的那条裤子,都给我包上。一共给你五十,能卖就卖卖不了我们现在就走。”

  “那可不行,这两件本都没收回来。不行不行。”

  不乐意在砍价这个事儿上和服务员做过多的博弈浪费时间,李阳直接从兜里掏出了一张百元大钞,拍在了柜台上。

  “六十,包起来。你再说一句废话我转头就走。”

  看着那亲切的毛爷爷,服务员原本准备好的一肚子话术瞬间憋了回去。

  笑嘻嘻的拿了钱,麻利的找了零,还不忘跟祖美兰说两句好话——明显六十这个价位,超出了她的预期。

  “这是你弟弟吧?哎呦,你可真有福气。你弟弟眼光真不错,这年头跟姐姐这么亲,带着姐姐出来买衣服,又给挑又给提意见的可太少了,我要是有这么个弟弟多好。”

  在服务员的夸赞中,祖美兰恶狠狠的瞪了眼李阳。

  那意思很明显——你看,买贵了吧?

  ......

  “其实刚才那件米白色的比这件好看,就是肩型不好,我穿着显壮。还有刚那双高跟鞋,皮子和做工都不错。就是跟裤子有点不搭,显得腿型不好,不然说什么我也给他拿下来。这条裤子我是真相中了,我本来大腿根就粗,以为这样的裤子穿上不能好看呢,没成想效果还成。但是我得跟你说啊,刚才你砍价砍的也太敷衍了,开口给她五十就给贵了,要我的话先给他三十,不行再往上加。你们男的买东西就是这毛病,大大咧咧的,讲下来价咱们买两斤羊肉回家吃多好?”

  商场外面,看着祖美兰一面整理着塑料袋里的新衣服,将上面沾着的线头和褶皱抹平,一面唠唠叨叨的样子,李阳笑的灿烂。

  “讲什么啊,你喜欢就买了。千金难买高兴,争来讲去的太费劲。”

  李阳这话明显让祖美兰打心眼里高兴,可她嘴上却仍然不肯放过李阳刚才砍价失败的过错。

  “我喜欢,我喜欢的衣服多了。每次上街我都相中个十件八件的,要是都为了高兴买了,那还过不过日子?干脆开个服装店得了。买衣服这钱回头我让你哥给你啊,你还没成家呢,不管赚多少钱都得省着花。要是真想花啊,以后给你媳妇花。哄她乐呵去,嫂子一嘴都不多说。”

  “啊?”

  李阳眨了眨眼睛。hτTΡδ://WωW.sndswx.com/

  他忽然想到,祖美兰在穿越以前还真说过想开个服装店的事儿。只是那个时候是李阳上高中的时候,家里面日子过得紧巴巴,没有开店本钱这事儿自然也就没了下文。

  现在,看着祖美兰稀罕得摆弄着新买的衣服,再想到祖美兰的那一套穿搭理念,李阳忽然觉得祖美兰的一句玩笑话,似乎有很大的可行性。

  “真的啊,嫂子。你这么喜欢打扮,怎么就不开个服装店呢?”

  “说得轻巧,现在干服装店要么就在这些百货里面,人家都是国营承包的摊位,我这没关系能进得去吗?要么就在外面租门市房干大店,好家伙一年房租水电下来两三千,外加上装修,架子,进货铺货的一个店弄下来还不得个七八千块?”

  祖美兰想都没想,直接回绝了过来。

  听着她将开店的流程说的那么清晰细致,李阳乐了。

  熟知祖美兰性格,他知道祖美兰是什么德行。

  她不想做的事情,从来都不费脑子去想。

  能把一件事想的这么清楚,说明她确确实实已经动过了那个念头。

  念及此处,李阳哈哈一笑,道:“找你家爷们儿啊,他刚赚了两万多块钱,拿出一部分给你开个店怎么了?几千块钱,他又不是拿不出,又不是赔不起。再说,你看看现在做服装的哪有赔钱的啊?刚才走那么一圈,哪家不都干的挺好?”

  李阳这么一说,祖美兰摆弄新衣服的手停滞住了。

  她的眼睛亮了,心思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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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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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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