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到七零揣崽逃跑被抓死亡屠宰场>第39章 情敌,抢夺野人参
  三年后才被放出来。

  沈爸沈妈先是经历丧女,儿媳妇一尸四命,而后儿子又进去了。

  最终承受不住打击,先后去世。

  沈予川出来后,家人都死光了。

  他承受不了这种悲痛,远走他乡。

  他走过一段弯路,在工地搬过砖,睡过桥洞。

  走投无路时,还捡过垃圾。

  那段日子过得很惨。

  好在没多久就振作起来,救了一个叫陈正的人,得了一笔高额感谢费。

  他带着这笔钱去南方闯荡,从此发迹,富贵滔天。

  就在宋念柠想着该怎么委婉提醒他时,沈予川把鱼放水盆里,跟宋文轩出去了。

  算了。

  这辈子她活得好好的,三个崽崽也都好好待在肚子里。

  沈予川不是不知轻重的人,肯定不会再走前世的老路。

  宋念柠顶着大肚子不敢独自上山,见沈笙没事,招呼她一起上山捡柴挖野草。

  这会暖阳普照大地,不少村民在山上挖野菜捡柴火。

  山脚的野菜都被挖干净了,宋念柠带着孩子往深处走。

  经过一条小溪流,系统便叮叮咚咚响了起来。

  【叮!发现野生王八,价值1000积分!】hΤTpS://WWω.sndswx.com/

  【叮!发现六两大青蟹,价值230积分!】

  野生王八没肉,大青蟹壳厚吃起来费劲,村里人都不爱吃。

  这会却便宜了宋念柠。

  【叮!发现天然野生人参!】

  宋念柠惊得心里一跳。

  天然野生人参价值远超黄金,在前世更是有价无市。

  前世,宋念柠有幸见证一支百年的野生人参拍卖,拍到了百万的价值。

  关键时刻,这东西还能救命的。

  宋念柠看了眼虚浮面板,瞬间锁定野生人参的位置。

  苏晓雪跟知青院的那群人,此时也在山上挖野草。

  见宋念柠上山挖野菜,有人忍不住惊讶起来。

  “宋念柠这个油瓶倒了都不扶的懒货,竟然上山挖野菜,她不会逃跑的时候,把脑子给摔坏了吧?”

  说话的是比宋念柠早来一年多的张云雅。

  她刚来那会,有次上山碰到了一只野猪。

  差点葬身猪嘴,最后被沈予川救了,一眼就看上了外貌惊为天人的沈予川。

  从那之后,每天下工都会在沈予川回家的路上等他,然后默默跟着他一起下工。

  她自己觉得挺浪漫的。

  就这样坚持了一个月,村里的人都认为他们是一对。

  就连张云雅也是这样认为的。

  结果,一个多月后,她跑去跟沈予川表白。

  沈予川一句:你是谁。

  直接把准备打直球的张云雅给气哭。

  这就是块捂不热的木头,张云雅便歇了心思。

  后来叶云洲来了,长得高大俊秀,还会念诗写作,把张云雅迷得五迷三道。

  结果还没等她展开追求,宋念柠这个不知羞耻的狐媚子。

  竟明目张胆对叶云洲穷追猛打。

  她气不过,平时没少对宋念柠冷嘲热讽。

  结果现在宋念柠却嫁给了她爱而不得的沈予川!

  从此张云雅便将宋念柠当成了肉中刺!

  每次见面都忍不了一阵奚落鄙夷。

  长相冷清的宋京姝知道她是什么德行。

  恨人有,笑人无。

  宋京姝将捡起来的干柴,塞进背篓里,翻着白眼道:

  “我瞧着宋念柠这样挺好的,结了婚就好好过日子,再说了,我眼瞧着沈予川也不差,有责任有担当,家里家外一把手,那张脸更是俊得跟画上的人似的。”

  “宋念柠这是想开了,想好好跟沈予川过日子,也未必不可能。”

  张云雅被人在伤口洒了把盐,气得心梗。

  沈予川虽然成分不好,但他爸是战斗英雄。

  他堂伯是村支书,西关村淳朴和谐。

  沈予川又是个狠刺头,他们一家真没遭过什么罪。

  而且沈家住着村里最大的两进院。

  房子多得一个星期七天换着花样住,都住不完。

  这才是张云雅看上沈予川最大的目的。

  结果沈予川这朵坚韧不拔的高岭之花。

  竟被宋念柠那个无脑花瓶给糟蹋了!

  她气不过,讽刺一笑,“不见得吧,你瞧瞧宋念柠不远处是不是叶云洲。”

  叶云洲自然也看到了宋念柠。

  想到宋念柠之前追求他,做的那些荒唐事,他就觉得啼笑皆非。

  他喜欢的是温柔善良的姑娘,而不是宋念柠这种暴躁无脑的蠢美人。

  不过今日的宋念柠似乎有些不一样。

  以往看到他两眼发光的蠢美人,这会连个眼角的余光都懒得施舍给他。

  她还跟大家伙一样老老实实挖野菜。

  那双娇嫩的手沾了泥土,也没嫌弃地翻白眼。

  或许因为这份不同,叶云洲对她多了几分关注。

  以前的宋念柠是怎么样的?

  娇蛮任性,奸懒馋滑,暴躁无脑。

  跟眼前这个眼神有光,勤快朴实的宋念柠判若两人。

  苏晓雪就在叶云洲身后,将他的神色尽收眼底。

  她眼神阴霾。

  前世叶云洲考上大学后,带着她一起回京市。

  她出身农村,陡然嫁入书香门第,上要忍受婆婆的挑剔,下要照顾孩子。

  而叶云洲天天待在实验室,十天半月才回一次家。

  苏晓雪每次跟他诉苦,只换来一句:我妈这么大岁数了,你就不能让着她?

  然后两人势必要爆发一次大争吵。

  加上苏晓雪天天围着灶台孩子转,两人越来越没话说,孩子也跟她不亲。

  所以苏晓雪上辈子看似风光,实则过得十分憋屈。

  但即使再憋屈,表面也风光过。

  所以在没有得到沈予川之前。

  叶云洲这个京市来的天之骄子只能是她的。

  岂容他将目光落在旁的女人身上。

  特别是宋念柠这个短命鬼!

  不过当她看到宋念柠朝着不远处的树丛走去时,她顾不得其他,快步走了过去。

  前世在半年后,有猎人上山狩猎,在这颗百年椴树下,发现野猪供人参。

  那猎人当即吓跑了。

  事后回来查看,野人参早已被野猪吃完。

  根据留下的芦碗,大概推断出是七八十年份的野人参。

  当时传得沸沸扬扬,苏晓雪今早突然想起来上山捡漏。

  七八十年份的野人参,后世能卖到50万。

  她捡漏存两年,78年后,再拿出来卖,妥妥的万元户。

  苏晓雪激动地扒开草丛,干湿的腐叶下,一株已成型的野人参,静静生长着。

  苏晓雪眸中迸溅出惊喜的光芒,满心澎湃伸手去拔人参。

  一只白皙如玉的小手,却快她一步将野人参连根拔了起来。

  苏晓雪伸手拔了个空,心里咯噔一声。

  她抬头看到宋念柠那张脸,猛然握紧了拳头。

  眸中闪过一抹黑浓如墨的毒汁。

  这操蛋的老天,明明她才是被眷顾的天选之女。

  凭什么好处都被宋念柠这个贱人给占了!

  不行!

  这人参是她先发现的,只能是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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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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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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