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热闹。
40多名同学正在叽叽咋咋地说话。
男生一个个器宇轩昂,气势不凡。
尤其是李志刚,更是意气风发,扬眉吐气。
他梳着大背头,打了发胶,一丝不苟,衣服都是名牌,非常有品位,还带着一块百达翡丽名表。
更让人震惊的是,他还带来了一个女伴。
颜值,身材都非常出色,背着lv包,举止很高雅。
“同学们,这是我的大学同学,燕京大学校花潘兰,这次是来深城应聘工作的,我可是深城人,必须好好接待。”
李志刚一进门,就声音铿锵地介绍。
“同学们好,今后请多多关照。”
何兰也姿态优美地行礼。
“我天啊,李志刚不仅仅读研了,而且把燕京大学的校花都泡回来了,简直就是吊炸天啊,太特么的优秀了。”
“别乱说,李志刚虽然牛逼,但还没泡到潘兰呢。否则就会说是女朋友了。”
“我看李志刚在追求潘兰,但估计快了,否则不可能陪李志刚参加同学聚会。”
“燕京大学的校花竟然也这么美,简直就是不可思议啊。女学霸不是都很丑的吗?”
“……”
所有的同学都惊呆了,除了羡慕就是羡慕。
他们的判断果然很正确,李志刚把潘兰照顾得无微不至,完全就是一副舔狗模样。
但潘兰一直和他保持着一定的距离。
想追到手,估计还要下一番苦功夫。
但也值得李志刚炫耀了,潘兰能和他出现在这里,就是一种天大的暗示,她可能已经同意,只是还在矜持。
“怎么张通还没来呢?”
李志刚迫不及待就要狠狠打张通的脸了。
昔日压他一头的大学霸张通,今天要被他狠狠地踩在脚下。
自己要翻身做主人。
我李志高才是班上最牛逼的大佬,也必将是成就最高的那个人。
“可能路上耽搁了吧。”
“我看他就是羞愧不来了。”
“我敢打赌,张通不会来,混得如此不好,就是我,我也不会来。来了被人奚落取笑吗?”
“卖水果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说不定赚得更多呢,你们也太瞧不起水果摊贩了。简直就是歧视。”
“普通人卖水果我不歧视,但张通卖水果我就真要鄙视了。”
“张通可惜了,太遗憾了,超级学霸啊,竟然卖水果。”
“这年头生活不易啊,连大学霸都混得如此惨,幸好我还找到了工作,月薪三万。”
“我没找到好工作,但我考上了公务员,也算运气不错。”
“我自己也没找到工作,我舅舅帮我安排进他的公司了,年薪五十万。你问我舅舅是什么职位?那当然是总经理啊。”
“……”
众人都纷纷发言,各种无形炫耀。
由于当初就是火箭班,都是高智商人士,都考上很不错的大学,如今即将毕业,当然也有很好的前途。除了张通!
突然,门被推开。
张通带着罗薇走了进来。
张通的衣着很普通。
但罗薇却特别打扮了一番。
一身精美的落地长裙,让她显得高挑颀长,前凸后翘,非常夸张的s曲线。
长发及腰,如黑瀑流淌。
五官精美,肌肤雪白。
手腕上的玻璃种帝王绿翡翠镯子,胸前闪闪发光的钻石项链,更是凸显了她的高贵气质。
还真是美得让人目眩。
“我的天啊,这美女也太漂亮了吧?难道是张通的女朋友?”
所有的同学都目瞪口呆了,喧闹的包房也瞬间变得安静。
落针可闻!
他们仅仅是大学生,还没正式踏上社会。
何曾见过如此性感美丽高贵优雅的美女?
说她是花中之王——牡丹也不为过啊。
简直艳压任何大明星。
而实际上,罗薇本来就是超级大美女,气质更是独特。
自从跟了张通,当成公主一样养着,她的贵气也渐渐养成,加上吃过康胸灵液,让上围也发育完美,弥补了最大的缺陷,不,是把最大缺陷变成了优点。
当然就更加美丽。
天资国色,倾国倾城。
绝对不是夸张。
其实罗薇从小就天生丽质,也有个梦想,那就是绝不如同妈妈那样,嫁个穷画家,一辈子都要为生活发愁。
现在终于得偿所愿。
成了张通的女人。
如今的张通,那可是身家五千亿以上。
被无数人取了个外号叫多宝神豪。
他的女人,还能不享尽荣华富贵?
“同学们,这是我的生活秘书罗薇。”
张通淡淡地介绍。
自从罗薇成了他的女人,再做文员或者前台就不合适了。
于是就把她定位为生活秘书。
这样一来,罗薇也就成了张通生活中最亲密的人之一。
也就有了不凡的地位。
在公司中,也没人敢欺负她。
即使是叶雪,也要掂量一下。
可见,罗薇多么得的张通宠爱。
一点也不亚于赵倩和柳青丝。
“同学们好,我是罗薇。”
罗薇微笑着点头。
没说让大家多多关照。
就他们,还不够格承受这一句话。
“天啊,生活秘书?卖水果的也有秘书,简直就是不可思议啊。”有同学讥笑出声。
“或许从哪里找了个托,来演戏吧。简直就是丢人丢到姥姥家。”李志刚也讥笑道,“只有我带来的女伴,那才是货真价实的美女加才女,哪里是某些花瓶能比拟的?”
“李志刚,谁说我是你的女伴?你要点脸好不好?我是来面试的,在这里遇到你而已。你如此厚颜无耻,我是真忍不了。”
潘兰突然爆发了,满脸的鄙夷和轻蔑,“你这样的货色,也敢和张通比,你连他的一根头发也比不了。”
“卧槽,这是怎么回事儿?”
所有人都傻眼了。
李志刚带来的女伴,竟然对李志刚破口大骂?把他贬入尘埃?
这也太丢脸了。
哈哈哈,李志刚出大丑了。
这是装逼不成被雷劈了吗?
但,为何潘兰要这么做?难道就是在讨好张通?
张通有什么值得她讨好的?
“你疯了?”
李志刚气急败坏,羞恼成怒,也满脸懵逼。
到底发生了什么?
我哪里又做错了?
但潘兰却是不理会他,而是笑靥如花地来到张通面前,娇媚地说:“张老板,您好。我是潘兰,应叶雪总经理的邀请,前来让您面试的,我应聘的是天宝公司财务部职员……”
“啥?”
张通懵逼了。
叶雪没和他说啊。
所有的同学也傻眼了。
什么?
潘兰来应聘天宝公司职员,找张通面试?
难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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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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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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