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成豪门对照组的真千金>第414章 得见故人
  两人披星戴月地赶路,天亮时分抵达了山下的村落,不进郡县不进驿站,从路边的行商那里买了两匹马,继续赶路,终于在第三天傍晚时分,抵达了一个中等的小郡县——南阳郡。

  三天风餐露宿地赶路,饿了就啃干粮,渴了就喝溪水,累了就夜宿野外,这三天,风眠洲感觉自己都馊掉了,再看看明歌,小脸蛋灰扑扑的,头发乱糟糟的,像极了路边的小乞丐。

  不过再狼狈也挡不住那双流光溢彩的眼睛,忽闪忽闪,带着对外面世界的向往和憧憬,亮的像星星。

  “前面就是南阳郡,我要进城找家驿站,联系家中,今夜我们住客栈吧。”风眠洲觉得他迫切需要找家客栈,去洗个热水澡,然后再去成衣店买几件衣裳,他现在落魄的模样,若是昔日好友们见到,怕是都认不出来。

  “好呀好呀。”明歌点头,已经过了三天了,而且抵达了南阳郡,想必阿娘和大长老他们是追不上了,她留的书信里写的很清楚,外出历练一年就回来。

  两人下马进了城内最大的客栈,要了两家上房,结果还没上楼,就听见一个惊喜的声音:“眠洲哥哥,真的是你?”

  风眠洲和明歌回头一看,只见几个锦衣玉冠的郎君和一个带着惟帽的女娘下楼来。

  那女娘撩开惟帽的面纱,露出一张秀美的面容来,一脸惊喜道:“真的是你。”

  “行止,真的是你,这些天你跑到哪里去了?”

  “你爹娘和两个哥哥四处找你,都要找疯了。”

  “你秋家的护卫队已经将南疆的郡县翻了个底朝天了……”

  众人围上来,七嘴八舌地说道,见昔日清俊出尘的世家郎君尘满面鬓如霜,风尘仆仆落魄的模样,险些不敢认,这是风眠洲?

  不是,他身边的女娘是谁?风眠洲身边居然跟着一位十五六岁鲜花一般的女娘?众人见明歌虽然脏兮兮的,但是依旧能看出是个美人胚子。

  “县主?你们怎么在这里?”风眠洲看见熟人,也微微惊喜,他还没有去风氏的商铺,也没有去驿站,没有想到就碰到了熟人。

  “是县主听闻你在南疆一带失踪,执意要来寻你,我们是受晋国公所托,陪县主来此处寻你的。”

  “行止,你失踪以后,大家都很是担心你。”

  风家是世家之首,与朝廷关系密切,风眠洲跟晋国公世子又是师兄弟,传闻两家是要结亲的,风眠洲失踪之后,玉秀县主也坐不住了,他们陪着县主来找人,若是找到了那就是有恩于风家和晋国公府。

  况且风眠洲为人最是讲义气,这样一举三得的事情,他们就算辛苦一点,也是值得的。

  “眠洲哥哥,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了。”玉秀县主红着眼睛哽咽道,视线却落在了明歌的身上,风秋两家结亲一事,早就是板上钉钉的事情,这女娘是哪里冒出来的?不仅脏兮兮的,而且穿的土的吧唧的,别是南疆当地乡下农户之女,见风眠洲气度不凡,想讹上他吧?

  毓秀县主心里警铃大震。

  盛京一别,已有半年。风眠洲见到这些世家子,内心也十分的欢喜,但是南疆一行,诸多经历早已将他的棱角磨平,此刻沉稳地笑道:“多谢各位来寻我,这份恩情风眠洲记住了,待我去沐浴一番,我们再详谈?”

  “好好好,对了,风家的护卫队也在附近,我派人去与他们联系。”

  “多谢。”

  如此一番折腾,风眠洲看了看不耐烦的明歌,生怕她公主脾气发作,吩咐客栈的小二烧了热水送到她的房间,然后又点了客栈内最好的吃食送进去,再托人去城内最好的成衣店买了两套时下最流行的襦裙,衣食住行样样都安顿了一番。

  明歌心满意足,上楼去洗漱。

  众人见状对视一眼,面面相觑,内心全都是一阵“舞草”声,虽说风眠洲品性在世家子中一直算是高洁如月的那种,而且为人仗义豪爽,挥金如土,但是没听说他对女娘也这般温柔体贴,面面俱到。

  就算是跟风家交好的晋国公府女娘也没有这种待遇吧?

  众人看了一眼玉秀县主。秋玉秀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笑不出来,也哭不出来,觉得糟心至极。

  *

  明歌在客栈的浴桶内舒服地泡了一个澡,将三天没洗的长发洗的干干净净,穿着干净的寝衣,裹着披风,打开临街的窗户,一边吹着凉风,一边看着热闹的街景。

  隔壁的客房一直闹哄哄的,一会儿是那些世家子围着风眠洲叙旧,一会儿是那位玉秀县主哽咽的哭诉声,一会儿又是风家的护卫队赶到,管家抱着风眠洲哭的那叫一个老泪纵横。

  她兴冲冲地趴在窗前,看着鲜活的市井气,原谅了隔壁的吵闹。

  原来,外面的世界真的如话本子说的那样,精彩又刺激,街上酒坊的酒香十里飘香,茶楼里到处都是走南闯北的茶客和说书先生,还有街上的糖水铺子,丝绸铺子以及酒楼……

  等她回到大月国,一定会跟碧草好好说道山下的生活,有机会再带她出来见识一番。

  “女娘,郎君让我送干净的衣裳过来。”

  明歌打开门,就见穿着风氏家族服饰的护卫队捧着几套干净的衣裳过来,颜色都是鹅黄、桃花和清新的薄荷色。

  “这是郎君吩咐的吃食,南阳郡地处偏僻,食材有限,还请女娘将就一下,等回到盛京,郎君说再好好招待女娘。”

  护卫队三分队的队长面无表情地说道,让人将食材和衣裳、狐裘大氅都送进去,抬眼看到明歌的一瞬间,微微一愣。

  郎君失踪数月,一出现身边就带着一位女娘,用脚指头想也知道,这女娘定然是在郎君落难的时候伸出过援手,然后挟恩要求留在郎君身边。

  郎君那样知恩图报的人,必不会拒绝,这才勉为其难地将这农女收下,带回盛京,然后保她衣食无忧。

  只是郎君尚未婚配,身边就有了外室,晋国公府那边怕是不悦,而且这女娘身份来历皆不明,这天下想图谋郎君的人也太多了。

  而造成这一切的原因都是因为他们护卫队保护不力,导致郎君失踪,来之前,他们和管家赵叔已经想过了一百种将这女娘撵走的办法,但是见到明歌的那一瞬间,风三才意识到,为何郎君会将她留在身边。

  这女娘长得也着实太美了一点,比晋国公府的玉秀县主美上十分。

  肩若削成,腰如约束,云鬓如鸦羽,眼眸如新月,像是高山上的冰雪,气质纯净,仿佛不沾惹半点俗世红尘。满盛京的世家贵女,没有一人能比的过她。

  风三觉得事情不妙,这样的女娘入了风家,那以后还有玉秀县主什么事情,往后定然是要闹的家宅不宁,还会影响到风家和晋国公府的关系。

  “放那里吧。”明歌看了一眼送上来的十六样食盒,以及雪白的狐裘大氅和一应的襦裙鞋袜,再见这小侍卫长得清秀又老实,内心十分的欢喜,从腰间的锦袋里摸出一颗明珠,递给他,“这个给你,你帮我下楼买一串糖葫芦,不,三串糖葫芦,要糖多的那种,还有再买一个风车,一盏花灯,余下的算是你的跑腿费啦。”

  她要吃一串糖葫芦,留着两串,然后将风车放在窗前,将花灯挂在床前,这样晚上睡前能赏花灯,明日一早睁开眼睛就能看到被风吹转起来的风车啦。

  又是美好的一天呢。

  风三呆滞地看着掌心如龙眼大小的明珠,险些怀疑自己耳朵出现了毛病。一颗珠玉买三串糖葫芦、一个风车和一盏花灯?这些加起来就是几个铜板的事情!

  这女娘怕不是在戏弄他?

  她这一掷千金的本事比郎君还有过之无不及!

  “去呀,等会等风眠洲忙完了,让他来我房间。”明歌说着关上门,美美地去换衣裳吃饭。

  她头发没干,而且也不会挽发,她看那位玉秀县主的发髻就挽的十分的好看,既然已经出了山门,就要入乡随俗,她也要挽那种漂亮的发髻。

  她竟然直呼郎君的名字!

  风三看着手上的明珠,一脸呆滞地回到隔壁房间。

  客栈房间内,管家赵叔看着消瘦的三少主,见他眉眼清俊沉稳,早已没有离家时的少年意气,想必这一路吃了不少的苦,顿时暗暗抹着泪花,说道:“郎君,老奴已经派人送信回了盛京,家主和夫人若是知晓找到了郎君,定然欢喜万分的。

  都是老奴没用,让郎君吃了这么多的苦,瘦了这么多,等回到盛京,家主和夫人定然会心疼郎君的。”

  风眠洲简直被他念叨怕了,见风三回来了,连忙问道:“明歌那边安顿好了吗?”

  风三机械地点头,说道:“女娘说想吃糖葫芦,还要我去买风车和花灯。”

  “嗯,你去办吧。她年少贪玩,性格又乖戾,只要不是太出格的事情,你们都应着,能办的就去办,不能办的再来告知我。”风眠洲点头,只要明歌不给他惹事,花再多钱财都无所谓。

  性格乖戾?风三又是一愣,没看出来呀!那女娘就跟天上仙女似的,笑起来甜的能融化人心。

  “可是女娘给了我一颗明珠。”风三一言难尽地说道。真是一分钱难死一条好汉,在见识到明歌这般财大气粗的模样之后,风三已经完全不能将她当做蛮夷之地的农女看待了。

  这,也太,壕了!

  谁家女娘一出手就是一颗龙眼大的明珠!这是金财主吧!

  “啥?”管家赵叔揉了揉眼睛,呆滞住了。一颗明珠买糖葫芦、风车和花灯这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儿?

  风眠洲错愕,随即低低笑道,果然很明歌。若是赵叔和风三等人知晓她都是将玉石珠玉随手丢在新月潭的潭底,怕是会吓得跳起来吧。

  “给你就是你的了。她要什么你就去买什么。若是她的钱财花光了,就从我的账面上支出。”

  赵叔为难道:“阿弥陀佛,郎君,这不合规矩吧,这人还未进府,现在就从郎君院子的账上支出吗?若是被晋国公府知晓,怕是不大好。

  不管怎样,也要等县主入府,再纳妾室,那样就名正言顺了。”

  风三欲言又止,叔,您之前可不是这么说的!!他们接到消息前来客栈时,赵叔得知郎君身边跟了一位女娘,气得一路上想出了十八种招数来撵人!

  一颗明珠就让您改口了吗?

  风三心态有些崩。

  赵叔眼观鼻鼻观心,呵呵一笑,一出手就是一颗明珠,这女娘定然是家底丰厚,虽然风家已经是富可敌国,压根就不在乎女方的家底,但是这完全可以看出,这女娘天真娇憨,而且出手大方,这样的女娘谁不欢喜?他们当下人的也喜欢这种大方的主子。

  区区外室而已。只要郎君喜欢,娶回来当妾室也是可以的。

  风眠洲扶额,真的心累:“你们在胡说什么?这事跟玉秀有什么关系?”

  妾室?明歌?风眠洲想想就焦头烂额,他是疯了吧,才会想着娶妾室,明歌会将风家满族的人玩弄于鼓掌之上,那他估计要给她当一辈子的仆人了。

  就算她长得绝美,这份美艳也不是寻常人能消受的。

  管家一脸正经地说道:“此事家主还未与郎君提吗?年初的时候晋国公府那边来探口风,有意将郎君和县主的亲事定下来,只是后来家主中毒,郎君又忙着为家主寻找灵药,这事就耽搁了下来。

  等郎君回去,家主定然会跟郎君提这件事情。”

  若非两家默认,玉秀县主怎么会前来南阳郡,寻找郎君。

  “胡闹。”风眠洲脸色微微难看,他一直将玉秀当妹妹看待,他是知晓母亲喜欢玉秀,有意亲上加亲,他以前无心于婚事,每日热衷的都是风雅之事,不是去名山游玩,就是去行侠仗义,或者办饕餮盛会,赢得盛世美名,直到父亲中毒,皇室和其他世家虎视眈眈,大哥二哥撑不起家中重担,他才隐隐意识到,哪里有所谓的锁岁月静好,一直是有人在替他负重前行罢了。

  南疆一行,他身受重伤,险些命丧黄泉,再被明歌下蛊驱使,更是看透了世事。

  父亲中毒一事未查清,他在南疆被截杀一事未查清,绝无可能娶妻。就算娶妻也不会娶玉秀。

  管家和风三对视一眼,郎君以前对娶县主这事,反应可没这么大。

  “我去为女娘买糖葫芦了。”风三默默地将那颗明珠放在桌子上,“这明珠就请郎君收起来吧。”

  说完,他一溜烟下楼去买糖葫芦。

  风眠洲看着那龙眼大的明珠,默默收进了钱袋里,然后说道:“赵叔,我离开这数月,盛京的形势如何?”

  管家垂眼说道:“郎君若是再不回盛京,怕是要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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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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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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