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谢淩特地去了一趟学校,找班主任咨询后,发现姜柚虽然没有学籍,但是可以以社会考生的身份参加高考。
在班主任的帮助下,把手续办好后,谢淩觉得自己更有动力了。
专注于一件事时,时间真的过得很快,一转眼,就要过年了。
腊月二十九,昨夜下了一宿的小雪,地面上覆着薄薄的一层,连屋檐下都结了细细的冰棱,姜柚窝在谢淩的怀中,磨蹭了半天不想起床。
今年的冬天比以往都冷,夏天被嫌弃的谢淩就有了用武之地,小火炉似的,每晚上睡前都帮姜柚把床暖好,等泡好脚的她上床时,整个人都被暖融融包围了。
谢淩心疼她,想在家里安一个空调,被她拒绝了。
两人提前商量好了,高考就报南市的大学,一是南市大学是国内数一数二的重点大学;二是南市发展得很好,属于一二线城市,厂子的原料都是从那里进的,也算是有认识的人和路子;三是厂子发展的势头很猛,他们想在南市再建一个厂址。
姜柚想的是,不到半年就要高考了,到时候他们就直接搬去南市,现在在家里安一个空调也太浪费了,不如把钱省下来,到南市买新房装修。
他们特地去看过了,南市的房价现在是一平米近三千块钱,一套房买下来得花三十来万,在九十年代算是一笔巨款了,不过想想二十多年后,房价涨到了六七万一平米……
房地产真是巨赚钱的行业了!
好在厂子现在发展得不错,虽然还没赚到特别多,但是投进去的钱起码都赚回来了。
两人在床上闹了半天,在险些擦枪走火前,姜柚把谢淩从床上赶了下去,年轻人的精力太旺盛了,不用撩拨,只要看着心爱的人,随时随地都能有欲望。
谢淩蹲在床边,有些委屈地看着姜柚,像只大型犬一样。
她有些想笑,从被子下挪蹭过去,在他嘴唇上亲了亲,轻易哄好了委屈的狗子。
谢淩从暖水壶里倒了热水,拧了热毛巾来给姜柚擦脸,冬天的天气太过干燥,他做了很多功课后,去商场给她买了一套水乳、脸霜和身体乳,可以补水保湿、滋润皮肤。
他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每天早晚洗漱好后,帮她擦脸,乳霜在白嫩的小脸上一点点抹开,香香的。
他更喜欢做的事,就是在她洗完澡后,帮她擦身体乳,经常擦着擦着就把人吃干抹净了,很可口。
姜柚乖乖地任由谢淩给自己抹脸,抹完后才坐起身,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拿出软膏,朝他伸手。
谢淩小时候吃了很多苦,大冬夜被赶出家门后,就一直在社会上打拼,因为一开始吃不饱穿不暖,所以身体留下了一些小毛病,有小小的胃病,手上还有冻疮,虽然表面看不出来,但是冷了会发痒。
以前他也没怎么在意过,姜柚发现后,去药店买了一管药,早晚给他各涂一次。
谢淩听话地伸出手,把手搭在她小小的掌心里,见她垂着眼睫,认真地挤出药膏,一点点抹在手骨节处,细致地抹开后,还按摩了几下。
她的手又软又白又润,像是嫩豆腐一般,软绵绵地在他手上按着。
谢淩的神情不由自主地变得温柔起来,目不转睛地看着姜柚,没忍住又凑近吻了她一下,蜻蜓点水一般掠过,却尝到了极致的甜。
姜柚抬起长睫,和他对视一眼,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
什么都没想,只是看你一眼,抑制不住的欢喜就会涌出来。
收拾好后,姜柚从床上爬了起来,她简单地编了两个麻花辫,从衣柜里翻了一件厚厚的花棉袄来穿,两只手往袖子里一拢,可太有回村的感觉了。蜀南文学
她拢着袖子,溜溜哒哒到了厨房里,谢淩正在从灶上的蒸笼里夹包子,她也没闲着,从旁边炉子上煨的瓦罐里舀了两碗热乎乎的红豆汤,多放了两勺糖,他们都喜欢吃甜的。
包子是姜柚想吃的鲜肉灌汤包,皮薄且软,馅多且嫩,一口爆汁,再配上醋和辣椒,简直爱了。
享受完早餐后,两人照例一起出门去买菜,街上的人很多,吵吵嚷嚷的,每个人的脸上都喜气洋洋的,道路两边的树上都挂上了红灯笼,晃晃悠悠地垂下来,一片红红火火。
这时候还没有禁放烟花爆竹,路边摆着各种卖炮竹、对联和福纸的小摊。
有许多三五成群的小孩子,都穿着新衣服,两边脸颊都冻出了红彤彤的圈,像是高原红一样,他们却毫不在意,凑在一起,兴奋得叽叽喳喳的,手里捏着钱,这边买几个炮竹,那边买几包小零食。
很有过年的氛围,年味儿很浓。
姜柚也很兴奋,她还没有放过这种炮竹,拉着谢淩,跟在一群小孩后面,凑到了卖炮竹的小摊前,拿起这个看一眼,又拿起那个看一眼,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见状,旁边的孩子们交头接耳地感叹道:“这个姐姐好土的样子,连这个都不知道诶。”
“是的呢,真可怜!”
姜柚正激动,也没在意,谢淩不咸不淡地瞥了他们一眼,他个子高,很有压迫感,小孩们本能地有些畏惧,一缩脖子,扭过头不说话了。
谢淩走到旁边,她拿一个,他就在旁边解说一句。
“这是小蜜蜂,可以在地上旋转。”
“这是窜天猴,能飞上天。”
“这是摔炮,往地上一摔就会响。”
“……”
姜柚睁着一双亮晶晶的眼睛看向谢淩,眼中的意思很明显——哇哦,你懂得好多啊!
谢淩被她看得心头一跳,唇角微微勾起,大手一挥,把小摊上的各种炮竹都买了一些,惹得旁边的小朋友都投来了羡慕的目光。
他也没注意,眼里只有自家的小朋友。
姜柚没要谢淩拿,自己把东西抱在怀里,走之前,得意地微扬起下巴,给了小朋友们一个炫耀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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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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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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