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借住后,小黏人精被傅二爷宠翻了星河灿灿>第二十四章 小孩儿的反击
  余晓看了一圈。

  同学们都假模假样的低着头。

  现在这个时机,自然是没有人愿意和林鹿呦坐一起的。

  不光是因为论坛上已经锤死林鹿呦做了一个老头子的小三了,更关键的是林鹿呦得罪了白雪她们,这个时候再和林鹿呦坐一起,万一白雪那边找麻烦怎么办?

  高中生大多数的麻烦,一般就是撕书泼水,无论哪一种,都很有可能会波及到无辜的同桌。ΗtτPS://Www.sndswx.com/

  所以。

  现在想和林鹿呦做同桌的,怕是个傻子。

  余晓看了一圈。

  眼眶都红了。

  哽咽着说道,“反正我就是不想和林鹿呦做同桌,老师,你要是不给我换位置,我……我就……”

  “叨逼叨,叨逼叨,烦死了,你就什么?有本事你去跳楼。”苏清歌懒洋洋地扭过身,扣了扣自己的耳朵,又懒洋洋的伸长胳膊,“老师,我想和林鹿呦同学做同桌。”

  余晓吓得看了一眼苏清歌。

  她不想去苏清歌的位置。

  苏清歌的位置周围都是拉拉队的人,都是混混子,她不愿意。

  她们抽烟喝酒逃课烫头,无恶不作。

  马青云垂了垂眼眸,“行了,余晓,既然苏清歌愿意和你换,你们两个下课之后赶紧换过来。”

  苏清歌打了个响指,“收到,老班。”

  余晓咬了咬嘴唇,“老师,我不想和苏清歌同学换。”

  马青云皱着眉头。

  耽误了接近七分钟的上课时间,对于毕业班的班主任来说,这已经是天大的罪过了,毕竟在班主任的眼里,什么都不如学生的时间重要。

  整整七分钟呀。

  耽误了每一个人七分钟的时间。

  五十个人就是三百五十分钟,接近六个小时,接近九节课!

  马青云不耐烦的说道,“不是你刚才说,只要不和林鹿呦同学做同桌,和谁做同桌都可以吗?既然苏清歌同学主动提出愿意和你换,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你跟我说你想坐哪里?坐讲台上行吗?”

  余晓眼泪都掉下来了。

  马青云挥挥手,“坐下吧,这件事情到此为止,哪里不满意的等课后去我办公室里找我单独说,再浪费大家半分钟的时间,我说两句,以后再有什么和学习无关的事情,不要浪费课堂的时间,课后单独去办公室找我说,都什么时候了,现在浪费的时间,就是你以后当社畜出的力!上课!”

  马青云在讲台上口沫横飞地讲课。

  余晓心里五味杂陈。

  想了想。

  余晓拿起圆珠笔,轻轻的戳了戳林鹿呦。

  林鹿呦扭过头。

  一双小鹿眼潋滟,却没有了昨天的欣喜和友好,冷冰冰的,像是没有温度和空气的冰川底层。

  余晓小声说道,“林鹿呦,我觉得我还是想和你做同桌,下课之后你能不能和我一起去找班主任,你就说你想要和我做同桌,然后我也说,我不想换位置了,我们继续做同桌。”

  林鹿呦摇头。

  果断的转过身,不看余晓。

  余晓气的磨了磨牙关,低声说道,“傲气什么啊,就是一个小三而已。”

  林鹿呦身子微微一僵。

  下课后。

  苏清歌拿着自己仅有的一支圆珠笔和几本课本走了过来,“喂,滚蛋了亲——”

  余晓不情不愿的抱着自己的书包,慢悠悠的去了苏清歌的位置。

  苏清歌坐下来。

  眼巴巴的盯着林鹿呦,“乖乖,她都欺负你头上了,你怎么这么淡定?”

  林鹿呦放下圆珠笔。

  将目光从数学题上面抬起来,软软的说,“那是她的自由。”

  苏清歌噗嗤一笑,“乖乖,你还真是……傻的可爱。”

  苏清歌上课就睡觉。

  根本不听课。

  老师也习以为常,除了班主任,没有一个管。

  林鹿呦看着苏清歌憨态可掬的睡颜,抿了抿小嘴儿。

  忽然用圆珠笔戳了一下苏清歌,“听课。”

  苏清歌:“???”

  苏清歌揉揉眼睛,抬眸看着电子板上的内容,圈圈勾勾,都不认识。

  生物老师笑,“小苏睡醒了?真是难得,来,起来回答个问题。”

  苏清歌一脸懵逼的站起来,“啥?”

  生物老师敲着黑板,“刚刚讲的这个问题,如果控制花色性状的这一基因位于a上面,杂交以后,红色花朵的基因组成应该是什么?又占据所有杂交后代的百分比是多少?”

  苏清歌:“……”

  林鹿呦小声,软软的说,“大a大a,大a小a,75%。”

  苏清歌挠挠眼睛,“报告老师,我没有养过花,我不知道。”

  生物老师早就猜到了。

  也没有生气,笑呵呵的说,“就是你养过花,你也不知道!坐下吧。”

  苏清歌笑着坐下来。

  瞌睡虫没了。

  就开始骚扰旁边的乖乖小同桌。

  林鹿呦实在受不了了。

  给苏清歌递过去一个小纸条:听课。

  小孩儿的字体,和她这个人似的,写的端端正正,但是没什么劲儿。

  苏清歌也写:听不懂

  林鹿呦:仔细听

  苏清歌:乖乖,你听课,我看你

  林鹿呦:……

  苏清歌:那个绿茶都这么欺负你,你都不打她?

  林鹿呦:校训说打人要见家长,回家反省

  苏清歌:握草,你背过校训?

  林鹿呦:嗯

  苏清歌:→_→

  大课间,苏清歌她们就出去了,并且一直没有回来。

  林鹿呦一个人趴到中午吃饭。

  去餐厅打饭回来,找位置的时候。

  余晓忽然从旁边走过来,重重地撞了林鹿呦一下。

  林鹿呦餐盘里的汤被撞洒了。

  淋在了小孩儿的手上。

  余晓哎呦一声,阴阳怪气的说,“对不起,对不起,林鹿呦同学不要生气啊,我不是故意的。”

  本来。

  很多人只是知道林鹿呦这个名字,根本不知道林鹿呦长什么样,现在被余晓一嚷嚷,整个餐厅里的人都知道了。

  纷纷侧目而视。

  看着林鹿呦的目光充满了鄙夷。

  小姑娘什么也没说。

  将自己手中的餐盘随手放在了旁边的一个桌子上。

  然后端起余晓餐盘上的西红柿鸡蛋汤,直接从余晓的头上淋了下来。

  余晓的头发被油水打湿。

  鸡蛋和番茄都挂在了头发上,异常狼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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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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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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