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时候,翠玲爷爷家就会准备两斤肉做菜招待客人,大家有个预定成俗的规定,肉菜一般是不能动的,因为这次的亲戚不吃,还能留着待下一波客人。
很多人家都是这样的规矩。
但小孩子谁不嘴馋,过年的时候,就会围在厨房,眼巴巴的守着那盘子蒸了好几次的肉菜。
有客人看到小姑娘馋,想着也是主家的孩子,就做主给翠玲加了一个,她也就吃了。
等客人走之后,翠玲的嘴巴就被奶奶扇肿了,还骂了很多难听话。
为这事儿,身为老四的张叔还提前被父母分家分了出去。
张叔一家后来受到了村里人很长时间的奚落,就连家里的几个孩子,也落下了贪吃鬼的名声。
自那之后,张家日子过的相当艰难,而翠玲从那之后也再没有吃过一口肉。
现在吃到一口红烧肉,不但勾起了她的味蕾,还让一些堵在她心口的陈年委屈瞬间散开了。
原来并不是每次吃肉都意味着挨打挨骂。
林多福听说过这件事儿,所以对这个小姑娘更加的心疼了。
于是又给翠玲加了一些肉菜,“翠玲,你细嚼慢咽的,这样好消化。等以后你们生活条件好了,还不是想吃什么肉就吃什么肉。”
张婶惨笑一下,“我现在没有那么高的期望,只要几个孩子能上学就行,其他的也不敢多想。”
自从父亲离开之后,张叔一家确实帮助了她们母女许多,现在自己有能力了,林多福真想拉他们一把,如果父亲还在,估计也是一样的想法吧。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林多福想为他们做一些什么。
其实张叔这个人真的不怕折腾,他家孩子多,因为是和父母闹了矛盾被分出来的,所以房子和田地都是最差的。
当时他为了养家也折腾了不少方法,还落了一个“万事通”的称号,不过因为事业都是以失败告终,所以,这个称呼带着一些讽刺。
饭后,张婶子抢着去收拾厨房。
“这些粗活我来,你们都歇着,光吃不干活,自古以来没有这样的道理。”
张婶子是个勤快利索的人,袁慕兰也就随她去了。
省城带回来的那批物资里,有两盒上好的毛尖,以及一套茶具,现在有条件了,袁慕兰就会在饭后泡一壶茶。
客厅里就剩下林多福和张叔父女三人了,于是林多福就把自己心里的想法说了出来。
“张叔我有个挣钱的方法,你听一下,我昨天去农贸市场转了一圈,发现这里的鸡蛋是一元八个,比咱们去镇上卖的要贵两毛呢?”
在城里刚当了一个星期小保姆的张翠玲,立马就附和道。
“多福姐姐说的没有错,在镇上卖鸡蛋最多也就一毛钱一个,但城里的鸡蛋一个价格要到一毛二分五了。”
张叔笑着说,“你这丫头倒是算的有零有整的。”
张翠玲倨傲的昂起小下巴说,“我数学是全班第一!”
林多福继续在张叔面前给张翠玲说好话,“数学是一门大学问,学好了可是能当科学家的,到时候叔叔和婶子脸上肯定有光。”
听到林多福这样说,张叔心里像是吃了蜜一样甜,这也更加坚定了他挣钱的想法。
“多福借你吉言了,不过我也听明白你的意思了,是不是可以从家里收鸡蛋,然后拿到城里来卖?”
果然是机灵能干的张叔,真是一点就通。
“是的,咱们可以赚这个差价。”
只是张叔却叹了一口气,“以前也想过这个法子,但不太现实。咱们在村里收鸡蛋,就是一个一毛钱,上城里一次带两百个,也才两竹篮,本钱就要二十块了。”
现在林多福并不缺钱,短短几天就挣了大几百了,加上秦长青赔的五百,即便是除去母亲的医药费,她的手里现在也有小一千了。
搁现在这个整体经济情况来说,她绝对是个妥妥的小富婆。
“张叔,你只要有信心做,我就可以帮你提供本钱。”
说着就非常阔气的抽给了张叔五张大团结。
对于家里存款从来没有超过五块钱的张家来说,这绝对是一个巨款。
张叔看到这钱,激动的手指头都是发抖的。
“多福,这个钱我们真的不能要,太多了,你们娘俩已经够不容易的,我怎么还能再要你们的钱呢?”
这个时候,袁慕兰端着泡好的茶水过来,对张叔说。
“翠玲爸爸,这个钱你一定要收着,想想你几个孩子的未来。若是你这个做父亲的要是不能为他们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证,他们怎么能健康长大?就更不用说接受教育了。”
让孩子成才是张叔的软肋,想到这儿他咬牙坚定的说。
“好,这个钱我就收下了。”
张叔是个效率非常高的人,第二天天蒙蒙亮的时候,就用扁担担着两箩筐的鸡蛋进城来了。
因为这事儿办的太着急了,他甚至不知道市场在哪里,也不知道该和城里人怎么相处,所以他想要赚第一桶金,还需要继续依靠林多福。
林多福习惯了早起,当她看到宿舍楼墙角蹲着的张叔时,心里就难受了起来。
他是这个时代大多数男性形象的缩影,热情努力,但又有些时运不济,吃了最多的苦,但却没有享到应有的福。
“张叔,您什么时候来的。”
直到走近了林多福才发现,张叔的眉毛上都是雾珠,天知道是几点从家里出来的。
“也是刚到。”张叔不想让林多福多担心,于是就撒了一个慌。
“那我们趁着早市,赶紧到农贸市场那边去吧,早起还能卖个好价钱呢。”蜀南文学
林多福知道张叔此刻最想要的是什么。
果然,张叔松了一口气,忽的站起身就挑起扁担。
好在农贸市场离宿舍楼不过三四里地的距离,走了大约十多分钟就到了地方。
市场里多是讨生活的人,已经有不少摊贩将好的位置占领了。
张叔急了,他从前在镇上卖过东西,太知道位置的重要性了。
“大叔,你这韭菜长得真好!”
张叔兀自发愁的时候,林多福已经甜甜的笑着和人搭起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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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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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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