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舍得让大小姐劳累?”

  那一脚踹的太重,以至于他扶着地面站起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有些晃动。

  在几人的目光中,他一瘸一拐的打开了大门,跪在了暴雨中。

  她懒洋洋的看着,暴雨一滴滴砸在乞丐男人的身上,很快,那乞丐男人的全身就湿透了。

  “小软...”

  汪澈欲言又止,陶软则是突然看向他,手拽着他的衣袖,指引着他走到自己的身前。

  她坐在酒台上,扶着汪澈的肩膀,“就在这站一会儿,他的跪你受的起。”

  这一夜,跪在门外的男人几次体力不支要晕倒,都咬牙看着门内,可他的视线内,一次也没有再看到那个女人。

  她这样羞辱他,就是为了哄汪澈吗?

  呵。

  他何景琛竟然也会因为一个女人落到今日这个下场。

  这一晚,她又是一夜未眠,天刚有些蒙蒙亮,她将第四个空酒瓶放在了床下,懒洋洋的拉开窗户,泥土的清新味道传入鼻尖,她仰着头深深呼吸着,天边正挂着一道艳丽的彩虹。hΤTpS://WWω.sndswx.com/

  很美,五彩斑斓。

  她看了好一会儿,如往常般,吃维生素,洗澡,把自己打扮的精致。

  一切都做好,天已经大亮了,她拿着包准备出门。

  刚刚走出房门,一阵熟悉的饭香传入鼻息,她的胃却翻涌的难受。

  她的脚步下意识的放轻,余光瞥着在厨房忙碌的汪澈。

  她扶着楼梯的把手,看着他的背影出神,记忆中,好像,所有汪澈在她身边的时候,他都没有饿过肚子。

  只是,她的眸底突的闪过一丝阴霾。

  这里也是何景琛最后一次煮粥给她喝的地方,虽然笨拙,虽然手艺很差,虽然看着很没食欲....

  可她就是记得很清楚,甚至,连那粥的味道她也能够形容出究竟是什么味道...

  “姑奶奶,你醒了?小澈哥说一会儿就可以吃饭了...”

  她比了个手势,摇了摇头示意小七不要继续说,这顿饭她哪里会有胃口吃得下去?

  路过沙发的时候,她倒了杯水,目光落在门外还在跪着的男人身上,他的衣衫已经松松垮垮,看起来很是狼狈不堪。

  只是那双眼睛看她的眼神,她总觉得就像是何景琛在看她。

  小七看出她在想什么,走到她身边低声道,“大小姐,他也真是厉害,这么大的雨,我时不时醒过来看他一眼,他都没有动过...”

  陶软舔了舔有些干枯的嘴唇,“吃好了饭,我不管你用什么办法,送汪澈回去,要是你做不到,我会再送你去读几年的书。”

  小七眉心猛跳着,昨晚,他就已经非常后悔把汪澈带到这来,只是,这现世报来的也太快了吧...?

  “姑奶奶,你放心!绝对完成任务!”

  她点点头,“尽快回来,公爵的事迫在眉睫,还有,他,我带走了。”

  不等小七回应,她放下空水杯,拿过一旁的毛毯已经消失在小七的视线。

  车上。

  男人裹着毛毯坐在副驾驶,一张脸已经毫无血色。

  这一夜,只有他自己知道,这场暴雨,近乎要了他半条命。

  终于开出了这里,车里的空调已经开到最大。

  “到了公司,睡觉,晚上在公司楼下等我。”

  男人的呼吸很重,连着略带肌肉的胸膛也大力起伏着,眼角的余光中,她看的很清楚。

  冷热交替,巨大的温差,不好受吧?

  男人将一头白发用手梳到脑后,扯了扯围在他身上的毛毯,声线沉沉道,“大小姐,我可以用这个擦吧?”

  她嗯了一声,并不在乎。

  几十秒后,她突然听到一阵裤腰带解开的声响。

  她鬼使神差的就看了过去,这一眼,她看的呼吸也重了几分。

  那乞丐男人正解开了裤腰带,拿着毛毯擦着他的腰间,那条黑色内裤....还带着水珠...

  “大小姐,放心,我很干净的,还没碰过女人。”

  她握紧方向盘,猛地收回了视线,“你跟我说这个干什么?”

  男人勾了勾唇角,突然用力揉着腰间的毛毯,嗓音暗哑道,“这毛毯很香,我在想,这是不是大小姐的味道?”

  陶软呼吸一紧,像是气急了,竟然笑了,“你可真是劣根难改。”

  “大小姐蛇蝎心肠,罚我在暴雨中跪了一夜,要是我还尚存一点自尊,您觉得现在您还能看得到我吗?”

  陶软透过后视镜打量着他,“这跟尊严有什么关系?”

  男人将毛毯顺着腰间继而一路向下,“当然有关系,大小姐,我连尊严都不要了,那剩下的不就只有恶劣了吗?”

  她的唇角扯了扯,“你还真是无耻啊。”

  男人低沉的闷哼了一声。

  那声音性感到...她似曾相识。

  “我的无耻,能博大小姐笑一笑的话,那也算个优点不是吗?”

  她眼角瞥着男人,嘴角挂着意味不明的笑,看来真的要重新认识认识这个乞丐了,说起脏话来,更像何景琛了。

  只不过,何景琛可从不像乞丐男人这样只为了取悦她。

  她突然就觉得,这样还挺有趣的。

  那感觉...

  就像是看到了何景琛的另一面....

  她还没有来得及探知到的另一面。

  车停在何氏大厦,她白皙的手指一下一下点在方向盘上,看着男人赤裸的上半身,缓缓道,“后面有衣服,换了。”

  这里,是何景琛的,就算这个乞丐男人只与何景琛有几分相似,她也不允许,他衣冠不整的出现。

  男人没说什么,拿过了后座的衣服,慢条斯理的穿着。

  黑色的丝绸衬衫,何景琛以前最常穿的款式。

  虽然这乞丐男人的身材远比上何景琛那样连肌肉的线条也分明着...但这件黑色衬衫穿在他身上,倒也更像了一分,只是多了一分,就让她多看了好一会儿。

  “大小姐,这样可以吗?”

  她正欣赏着,乞丐男人陌生的声音打断了她的幻想。

  她的一张脸瞬间冷了下去,“戴好面具,下车。”

  车彻底熄了火,等候在她车旁的保安随之为她拉开了车门,弯下腰,恭敬道,“陶总。”

  她微微颔首,何景琛跟在她的身后,艳阳高照,她的身影,似乎比这万里晴空还要明亮,他从未有一刻像现在这样觉得,陶软会这样适合在商界里叱咤风云。

  她的优秀,她的智商,他一直都忽略了。

  原本,他只当她是一朵娇弱的水仙花儿,他把这朵花儿放在身边,欣赏着,宠养着,化为己有。

  现在看来,她确实是花儿,但,绝不是娇弱的水仙,她更像是与生俱来带着金红色的玫瑰,她骄傲,她绝顶聪明,又不肯落俗的顽强生长着,危险又迷人,灵魂长满了倒刺,骨子里透着不屈的倔强,她,就像点在他心口的朱砂痣,他生而死,死而生,也无法将她的名字从心口抹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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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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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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