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确是想得到红薯,毕竟,红薯这东西,是可以与土豆并驾齐驱的神种。
而且,这东西还是甜的!
都无需用特殊手法来烹调,只需要蒸煮一下,吃着就是甜的!
这是何等让人心动的特质啊!
但问题是,这玩意儿想找到,也不是那么容易的。
现在出海照样是有人出海,可想要找到土豆、红薯这样的东西,需要去更远的地方。
以大明现在的船只质量,就算是真能做到,也会有一些别的限制。
再说,就算是一切顺利,也不是一定就能找到红薯。
想要办成,运气也是极重要的东西。
反正朱英让人去办这件事后,距离他在见到红薯之前,已经过去了这么久,一直都没有人办到,他也再没听到这种喜讯。
无心插柳柳成荫,他是在洛阳县城里闲逛的时候,偶然间看到了红薯。
当时这红薯也不是作为吃食被人卖的,而是跟一些花卉混在一起,被人当做是类似爬山虎那样的植物售卖。
朱英第一眼甚至都没认出来,等到看出了那叶子是红薯叶子,被安置在铺子里混在一众花卉中时,他的心情真是颇为复杂。
要知道,后世关于棉花的记载中,就出现过类似的事。
棉花,也曾被人当做花卉养起来。
没想到,他没亲眼看到棉花被当做花卉的一幕,却是见到了相似的画面。
当时他问价时,铺子老板并未认出他的身份,但也从他的尊贵模样看出他必是非富即贵,很是宰了他一通,一开口就是要了一百两银子。
这可是将朱英给气乐了,知道对方并不知道红薯的珍贵,纯粹就是宰肥羊。
他没还价,但表示,所有这类植物都一并要了,给一百两。
对方忙不迭地答应了,在朱英走时,还能感觉到对方看他仿佛是看傻子的模样。hΤTpS://WWω.sndswx.com/
毕竟,红薯在土上面的部分,看着可是并不怎么美丽,也就是在于一个少见而已。
但光是在大明境内,少见的野菜野草,也有许多。
要不是长得郁郁葱葱,店铺老板根本就不会将东西搬到铺子里卖着,等待着相中了的买家。
朱英慢悠悠地将红薯是怎么买来的,与蓝玉、常升说了。
常升眼睛都瞪大了:“那铺子老板若是知道错过了一场大富贵,怕是要悔青肠子了!”
蓝玉也道:“若他不是开口就要一百两银子,殿下这次必是要带着他一起回应天了吧?”
朱英没否认这一点。
“一百两,他既是要了,我就给了,也不算他吃了亏。”
不,殿下,这亏可是吃大了啊!
一百两银子的确是宰人,这样一笔银子,在河南这地方,都能买个带院子的宅子了,只要不是极繁华的地方,两进的宅子都能买了。
结果看到他们殿下穿着富贵,就张口要一百两,这商人实在是太过了。
但凡只要个十两,以殿下的性格,都会将人带着一并回去。
事关神种,怎么说,给个县男的爵位,也不算过吧?
现在,这爵位就像是本已到手的肥肉,它竟是自己长了翅膀,飞了!
常升啧啧了两声,蓝玉则是嗤笑道:“由此可见,做人做事,还是不能太贪了,太过了。”
见大殿下掀开车帘望向窗外,他们两个也跟着朝外望去。
这一片路,已是挨着应天,是一片水泥路了。
与中间那段黄土路不同,水泥路上行车,那是真的十分快,且顺滑无比。
蓝玉感慨道:“水泥可真是好东西,能建房,能修堤坝,还能铺路,硬了之后质比石头,实在是不可思议,谁能想得到,之前就是一滩软乎乎的泥巴呢?”
这次她跟着皇长孙出来,可是长了见识了。
常升却忍不住想到了一个问题,忽然悄悄问朱英:“殿下,这水泥,是不是也能用在城墙加固上?”
蓝玉作为武将,立刻看过来。
朱英点头:“连堤坝都可,加固程强国有何不可?”
“之所以没有在应天府的城墙上加固,是不想这么早就引人注意,若是我没猜错,这个时候,大批的水泥已是运到了边关各地,等到来年开春,就可以用水泥来加固城墙了。”
两人一听,都心头火热起来。
作为武勋,就少有对这方面不感兴趣的。
同时,他们两个也清楚知道了,为什么九大塞王,都在这几个月与大殿下来往密切。
在外人看来,这是因为大殿下送上了一些礼物,而羊毛制品的生意,将他与叔叔们的关系拉近了。
实际上,在羊毛生意的热闹之下,还隐藏着水泥这种神物!
不用说,九大塞王必然都已经收到了水泥,并且知道水泥这种好东西了。
大侄子送了自己这么牛掰的玩意儿,当叔叔的难道能一点表示都没有?
就算没有羊毛制品这个利益相关的玩意儿,这群叔叔们也不能让大侄子吃亏啊。
毕竟,对方是个晚辈,自己作为叔叔,若是连这种好处都白占,在其他兄弟那里真是脸都没了。
谁都丢不起这样的人,谁都不好白白占这个便宜。
正好有羊毛生意做遮掩,对方又要在河南建立贸易交流中心,本就得了他好处的叔叔们,顿时就以合作为理由,与大侄子有了更多来往。
这样既不会让外人知道他们是为什么而与大侄子来往,也能让利给大侄子,支持大侄子的工作。
在外人看来,皇上要推皇长孙上位,必然会引起一众成年儿子们的反对,让大明陷入到内部争斗中去。
这就是在儿子众多的情况下立孙子为储君的弊端之一,也是最大的弊端。
可谁能想得到,这位皇长孙这样与众不同,竟然能与这么多叔叔来往密切,关系看着很好呢!
这上哪儿说理去?
常升跟蓝玉想明白了这其中的道理之后,却是心中高兴,同时松了一口气。
不管将来如何,起码,大殿下在搞关系方面,是真的比皇上强啊!
天佑大明!
天佑他们这些武勋!
才让皇长孙能够“死而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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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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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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