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我的围城,你的围场>第27章 回到最开始的地方
  一通发泄之后,我和陈菲便离开了事发地点,我开着李希的mini,行驶在茫茫黑夜中。

  一个小时后我们行驶到南兰高速,我们在平顶山服务区下了车,我买了两桶泡面,和几根火腿肠,用开水冲泡了一下。

  吃完泡面,我们继续赶路,我让陈菲先休息一会儿,后面换她开车,没一会儿她便睡着了。在行驶了一段时间之后,困意袭来,我拍打脸庞,让自己清醒一些,在短暂的清醒之后,困意再次袭来,我在自己大腿上狠狠掐了一下,才让自己清醒一些。

  我扭头看向陈菲,她此刻睡的很熟,我不敢让她来开车,尤其是晚上走夜路,她这两天一直没有好好休息,不忍心去叫醒她。

  在勉强行驶一段距离后,我看到前方5公里处有停车区,我开始往边道上靠拢,在我准备向最左边车道变向时,后面一道强烈的光线袭来,一辆轿车唰的一下从我的左边超速通过,差一点擦着我的车,我顿时出了一身冷汗,意识瞬间清醒,睡意全无。

  我谨慎的开往停车区,停下车后,我去超市买了两瓶红牛,抽了一根烟。随后,我便上车继续赶路,我想趁着清醒,尽量在一个小时内到达县城。

  上车后,我瞄了一眼陈菲,她还在睡,也许真的累了,从她鼻中传出一阵阵鼾声。

  我顿时有了想法,我拿出手机,打开录音,录了一小段,心里有些小窃喜,这么可爱的瞬间怎么能错过呢。

  上了高速之后,我把车速直接拉到120码,在保证不超速的情况下,尽量缩短路上时间。

  55分钟,我到达县城,此时时间是晚上9点35分,如果赶回镇上,最少需要20多分钟,我在考虑要不要继续赶路,还是找个酒店住下,明天一早回去。

  我叫醒了陈菲,她睁开朦胧的睡眼,向我问道:“我睡了多长时间?”

  “没有多长时间,我们已经到县城了。”

  “哎呀,不是说换着开车的吗?”

  “我看你睡的很香,就没叫醒你。”

  “那你也该叫醒我啊,晚上开这么远的路,很不安全的。”

  “安不安全,我现在已经到县城了,你现在不用纠结了,我们现在面临一个问题,我们是直接回家,还是在县城住一夜,明天一早回去。”

  陈菲看了看表,说道:“时间不算晚,我们回去吧,我妈他们肯定还没休息,晚上肯定是要有人守夜的。”

  就在这时,我的肚子发出了声音“咕……噜……”

  陈菲看着我,“噗嗤”一声笑了起来,我尴尬的看着她。

  陈菲笑着说道:“你的肚子倒是挺诚实的嘛!”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我挠了挠头说道:“还能忍忍,到家再吃吧。”

  “先找地方吃饭吧,这个时间家里哪还有饭吃?”

  “去咱们学校旁边那个夜市摊吧?”

  “好吧,我好久没吃那家的烤鱿鱼了,我每次回家都想吃那家的鱿鱼。”

  我把车开到唐高旁边的夜市,把车停在路边。

  我们要了几串鱿鱼,几串羊肉,两份凉菜,两碗馄饨,陈菲又去旁边摊位买了一碗臭豆腐,又给我买了几瓶啤酒。

  坐在小摊位上,我和陈菲美美的吃着,这里的味道还是那么熟悉,场景和很多年前一样,今年我已经27了,算起来,我和陈菲已经认识12年了。

  我打开一瓶啤酒,给自己倒了一杯,一口啤酒下肚,那叫一个爽快,我又给自己倒了一杯。

  只见陈菲也拿起一个一次性杯子,放到我面前,示意我给她倒上。

  “我们两个都喝酒了,谁来开车?”

  “我不管,我也想喝。”

  “你什么时候变得任性了?”

  “我只在你面前任性!”

  “那我们等会儿还要不要回去?”

  “不回了,找个酒店住下,喏!对面就有一家快捷酒店。”

  我顺着她的手指的方向看去,这里多了一家快捷酒店。

  我不再坚持,直接给她满上,喝点酒放松一下,也挺好。

  两瓶啤酒下肚,陈菲话明显开始多了起来,聊的最多的就是我们上学的时候事情,氛围很轻松。

  “你知道吗?成建,我那时候可喜欢你给我写信了,虽然我们见面的机会很少,但是每次你让同学送来的信,我都会反复读了又读,我把每一封信,都小心翼翼收藏起来,特别怕我妈知道,直到现在我还留着呢。”

  她说完很满足的笑了笑,对我问道:“我给你写的信呢?你有没有留着?”

  “我…也留着呢,不过后来,从杭州走的时候,弄丢了。”

  陈菲拿起筷子直接朝我丢过来,愤愤的说道:“你怎么能丢了呢?那可是我们最美好的回忆!”

  其实我不是丢了,而是一把火烧了,烧掉了不只是信件,还有我们在一起的照片,记录了我们最美好时光的记事本。

  “是我的错……。”

  “丢了就丢了吧,记忆还在就行!”

  “对了,我有一本写歌的记事本,也找不到了,你见过没有?”

  “我见过,是我把它带走的,那是你给我写的歌,我肯定要带走的!我准备等哪一天我有钱了,我要把这些歌曲做成一张专辑,让它们永远流传下来,就像我们的爱情一样,流传下来,等到我老了的时候,我会把我们的故事讲给我孙女听……”

  “我们的故事,没有惊天动地,却是这世界上最平凡最美好快乐的故事,我的青春里,不单调,也不枯燥,就像是四月的微风,七月的荷花,十月份的秋叶,一月份的梅花,美丽的事物,和喜欢的人,这世界再也没有比这更美好的事情了。”

  她一连用了三“最”,最高级别的形容词,来形容我们之间爱情,对我来说同样也是最高级的。

  几瓶啤酒喝完,陈菲的脸颊开始有些红润,她还在诉说着我们的事情。

  突然,她拿起酒杯哗的一下,泼到我身上,气鼓鼓的说道:“我每次想到你,我给你发信息不回,跟你打电话你不接,就算是在梦里见到你,我给说话,你也不搭理我,我哄你,你还是不搭理我,我就特别特别生气,我好没面子的,好吧!”

  我低头不语,她却越说越生气。

  “看看你这样子,每次说你,你总低着头不说话,你好歹回应一下,配合一下!”

  “怎么配合?”

  “怎么配合还要我教你吗?”

  “你教我呀,不教,我怎么知道?”

  “嗯呜……”

  “你哭什么呀?”

  “我是被你气哭的,你看不出来吗?”

  “我又没说什么,怎么会气你?”

  “呜呜呜……”

  陈菲一边抹着眼泪,一边说道:“你跟我这么多年真是白瞎了,啥也没长进,连哄女孩子开心都没学会!”

  我愣住了,我一直都是顺其自然,我确实不怎么会讨女孩子喜欢,嘴巴有时候还特别贱。

  “不白瞎的,我确实没有哄人的天赋。不过,以后我再也不会不回你信息,不会不接你电话了,更不会不搭理你了……”

  “你敢不回我信息,不接我电话,我就去住你家,吃你的喝你的,把你吃穷喝穷,变成穷鬼一个。这样我就可以每天施舍你一点吃的,心情好了就带你去大餐,天天生活在我的yin威之下!”

  她开心的说着幼稚的话,我却听的心里难受,不是滋味,我想到过去这一年多我给她的伤害有多深,让她做梦都是难过的。

  “别这样说,我以后再也不会从你的世界不声不响消失了,我已经把你当成我的亲人,之前是我错了,我以后再也不会了。”

  此时桌上的啤酒已经喝完,她却不依不饶,非要再喝,我坚决制止她,不能再让她喝了,喝多了只能会更痛苦。

  我看着旁边的校园,校园里已经没有学生,所有的教室宿舍灯已经熄灭,只有路灯亮着,我突然想翻进去,到里面转转。

  我对她说道:“你想不想进入走走?”

  陈菲狐疑的看着我问道:“这个点大门都关了,怎么进去?”

  我邪魅的笑了笑说道:“跟我来!”

  我拉着陈菲,来到校园一处围墙护栏,我对着护栏踹了一脚,嘭的一声,我拉着陈菲赶紧躲起来。

  陈菲小声问道:“你干嘛啊你?你知不知道有可能会惊动学校安保?”

  “你不懂,等一下你就知道了。”

  陈菲一脸疑问的看着我。

  我看到里面没有动静,我又对着护栏连踹了几脚,然后又躲起来。

  不一会儿,我听见有急匆匆的脚步声,两名安保人员,拿手电筒往这边照,脚步离我们越来越近,我低头看了看陈菲,她捂着嘴巴,双手紧紧抓住我的胳膊,生怕弄出一点声音,被发现。

  我低头对她笑了笑,又对她做个鬼脸,她顿时想笑,又赶紧捂住嘴巴,然后不甘的拧我一下,我迅速捂住嘴,不至于叫出声来,陈菲却不怀好意的偷笑起来。

  她捂住嘴巴偷笑的模样煞是可爱,我不免多看了两眼,长长的睫毛在闪动,像蝴蝶的翅膀……

  若是以前我肯定毫不犹豫的亲了她,现在却迟迟下不去嘴了,我们分开的时间有点长了,已经生出间隔,准确的说是我生出了间隔。

  在我与她之间,已经有了李希,仿佛成了不可跨越的存在。

  过了好一会儿,我伸出头向里面望去,安保人员已经离去。

  我蹲在下,双手抓住栅栏上一根铁棍,用力一掰,铁棍弯曲到一边。

  我站起来对陈菲说道:“现在可以进去了。”

  陈菲疑问的看着我:“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笑了笑,说道:“我会变魔术啊。”

  “切!你会盗洞还差不多!”

  我没跟她废话,侧身钻进去,紧接着陈菲也钻进来,我们沿着围墙快速跑到教学楼的阴影处,才松一口气。

  陈菲手捂着胸口,紧张到不行,小脸红扑扑的,粗喘着气。

  我们来到操场旁边的台阶坐下,下面是橡胶跑道,和足球场,这里的一切还都是那么熟悉,十几年都没有变样,唯一变的是我们,没有了当初的模样。

  晚上的校园非常安静,风吹过,秋叶沙沙作响,一阵凉意从怀里飘过,我才想起来,我的衬衣还湿着,是之前陈菲一杯啤酒泼在我身上,我扭头看着她。

  她正在目视远处的跑道,嘴角勾起一个弧度。

  “成建,你知道我什么时候喜欢上你的吗?”

  “什么时候?不是一开始就喜欢吗?”

  她摇了摇头,扭头对我说道:“不是的,那时候只是好感,真正喜欢上你,是你刚学会弹吉他的时候,你还记不记得,你学会的第一首歌,就是唱给我听的。”

  我恍然大悟,高一时候我跟门口买琴老头学吉他,刚学会的第一首歌,我就迫不及待拉着陈菲来到操场,弹给她听。

  “我记得你当时特别惊讶,我居然会弹吉他了,一脸不可置信,当我把一首歌曲弹唱完,你很惊讶我居然完整的弹了出来。”

  “其实我当时特别开心,你满足了一个女孩子所有的幻想,比如长跑,打篮球,还好弹吉他,唱歌,那个年纪,很难有女孩子不被你打动。”

  “我当时的心情,就是学会第一首歌,第一时间唱给你听。”

  “谢谢你,我很喜欢,你还记得那首歌的名字吗?”

  “我当然记得,一辈子都不会忘记,那首歌的名字叫《因为爱情》。”

  陈菲点了点,笑着说道:“其实我很早很早就喜欢你了,只不过我一直不知道那种感觉就是喜欢。”

  我一脸诧异,“有多早?”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那一年我上小学三年级,有一次期中考试,我的笔丢了,直到考试开始了我才发现的,我的文具袋破了一个洞,我当时胆子特别小,没敢叫监考老师,我当时就快哭了,突然桌子上弹出来一支彩虹色的铅笔,那只铅笔很漂亮,像彩虹一样,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漂亮的铅笔,我一下子就喜欢上这只笔了,我扭头发现一个小男孩在对着我笑,是旁边一个小男孩丢过来的,后来我答完题,我准备把笔还给那个小男孩,可他已经走了,从那开始,我就再也没见到他,直到有一天,我看见一个男生跟那个小男孩一样在耳朵后面长了一颗痣……”

  “我就去那个借你铅笔的那个小男孩,对吗?”

  陈菲笑着点了点头,继续说道:“最开始我只知道我们是一个镇上的,后来你那次恶作剧,把我背在你身上,我才偶然间发现你那颗痣,如果不是离的特别近,我根本发现不了,那时候你已经留了长发,大部分时间都是被遮挡着的。”

  我把头发扒开,“是这颗痣吗?”

  “是的,我不会记错的,我虽然不记得你的长相,但这颗痣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说起来也搞笑,我找你还铅笔,却只找带痣的人,谁会没事儿把痣露出来啊,如果不细心看,真的看不出来。”

  “后来我把那支铅笔,放在我书桌抽屉里,没事儿的时候就会看一看……”

  “当你发现了我那颗痣以后,其实当时你并不反感我,我记得当时你还对我笑,让我给你提了一个月的热水,其实你是更想了解我,是不是和你想的那个人一样,对吗?”

  陈菲点点头,说道:“其实后来的接触中,你给我带来了很多惊喜,你喜欢自由不被约束,喜欢落日黄昏下的弹琴歌唱,喜欢在草原上自由的奔跑,你跟我说你的理想,想成为一名灵魂歌手,你对来说就像为我打开了一扇门,向往自由阳光的大门,我特别羡慕你,你跟别人不一样,你是一个很特别的人。”

  “曾经我也是这么认为自己的,但长大以后我才发现,我只是俗世洪流中的一粒尘埃,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人,我只是比别人多了一点点自以为是的想法而已,这也是我不靠谱的原因。”

  “我从不这么认为,你是一个有灵魂的人,你有能力,有才华,只是没有施展的机会和平台,你不是一个安于现状的人,看似你什么都不在乎,其实你比我们任何人都活的明白,因为你知道什么是你想要的,什么是你最珍视的,这些年你一直努力工作学习,就是想让自己变成一个靠谱的人,让我和我的家人觉得你靠谱,可以值得托付的人,但也因此你放弃了你的理想,丢掉了你的自由和灵魂。”

  “你知道吗?你离开的这一年多,我想了很多,我后来明白,我才是那个束缚你的人,束缚了你的人生,你的自由,你能告诉我你消失的那三个月去了哪里吗?”

  “我以前总想给你一个依靠,给你一个家,家里有我们可爱的女儿,窗帘是你喜欢的颜色,我每天下班后去菜市场买你喜欢吃的菜,然后给你做饭,等你回到家,就有可口的饭菜,我会说一声老婆辛苦了,春天周末我们带女儿去郊区放风筝,夏天带她去乡下捉鱼摸虾,秋天我们会把叶子夹在书本里做成标本,冬天我们可以到楼下打雪仗,拉我收工制作雪橇……,我为此努力了好久,但我从没放弃,直到那一天,你从我们的小屋搬了出去,我才从梦里醒来,我坐在房间里看着窗帘,坐了整整三天,那窗帘是我们去家居店买的,你最喜欢的彩虹色,你告诉我说,每当早晨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就像窗台上挂起了彩虹一样。”

  “我知道,那不是你的错,你从小屋搬出去,就再也回不来了,我可以等,但我怕等来的只是你的一纸婚书,我接受不了,我知道你会等我,你会坚持,我每天都在小屋等你回来,那怕只是来看我一眼就行,直到两个星期后,我看到你上了一辆保时捷卡宴,我知道我该醒了,我们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了,你以后会越来越好,事业也会越来越成功,你会成为全国著名主持人,差距越来越大,矛盾也会越来越多,最终可能会不欢而散,这是我不愿看到的结果,与其这样,还不如将过去的美好藏于心间,交给时间去抹平一切伤痛。”

  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我把头扭到一边,陈菲哭泣着说道:“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只是顺路搭成,我从来没有喜欢上别人,我在意的始终是你……,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过大富大贵的生活,我也从来没有将差距视为我们之间的障碍,我不在乎你有没有出息……。”

  我哽咽的说道:“我知道你不在乎,但我在乎,你可以有很好的选择,我不想你的同事朋友说起我来,我就是你那个没用的老公,我更不想你夹在我和你父母之间痛苦,说到底是我不靠谱,是我不够优秀,如果我有足够的物质条件,我相信无论如何你爸妈都不会拒绝我的。”

  “所以你就知难而退了,你就这么轻易的放弃了我们十年的感情,我真的好恨你……,但我更恨我自己,我为什么不能再坚持一下,是我……,是我不够坚定,如果我坚持和你在一起,母女关系怎么可能说断就断的,以后我们结了婚,有了孩子,她不可能不认我们的……,我真的好蠢,蠢到就这么轻易丢掉你,让你在小屋里痛苦,我更蠢的是我以为我们只是短暂的分开……,我两周时间我有足够多的机会去回小屋找你……,等到我准备去小屋找你的时候,你已经走了,我当时死的心都有了,我不停的拨打你的电话,我像疯了一样扑向小屋,在火车站发疯的找了你好久好久,我去郑州找你,找过你同学,我去老家,去你呆过的城市,去你可能去的城市……,我找了你整整一个月,我快要疯了……,你好像从地球上消失了一样……,你能告诉我,那三个月你去了哪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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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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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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