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快跑,银发少年囚禁我>第六十二章:掏心掏肺
  林芷桉看着被自己挂断电话的屏幕,眸子暗了暗。

  暮辞他要一周才回来,难道她还要等一个星期。

  这事一天不查,她每时每刻心中都不安。

  她真想直接在电话中告诉暮辞,但这机会对她来说只有一次,当面对说暮辞拒绝她还可以多求求他,但在电话中就不同。

  窗外栀子花花香四溢,随风飘进林芷桉鼻中。

  林芷桉在栀子花香味中回过神,她看向她白皙的手掌中躺着一部黑色手机。

  脸上闪过遗憾。

  不知沈吟现在如何,走出孩子离开的事实没有?

  林芷桉想到这,忍不住自嘲一笑:“沈吟有顾墨在身边,怎么会不好。”

  她每时每刻都羡慕着沈吟,遇上了这么一个好男人,疼她,爱她。

  林芷桉心底苦笑,或许她这一辈子都遇不上这么一个男人。

  她收回不好的情绪,心里苦涩看向电话键,白皙手指颤抖按动第一位……

  她真想听听沈吟的声音。

  沈吟住院她一次都没见过她,心里止不住的愧疚。

  11位熟悉号码在手机屏幕上,林芷桉看着11位号码,苍白的脸颊充满激动。

  “林小姐,你打完了?”

  林芷桉指如葱根手尖正要碰上通话键,就被刚出厨房的暮姨截胡。

  林芷桉见暮姨手在围裙上擦了擦,脸上的皱纹都挡不住的笑容,她一惊,白皙手尖快速按住删除键。

  11位熟悉号码在女孩白皙手尖一个个的消失。

  林芷桉见号码已被她取消,瞬间松了一口气,把手中黑色手机递给了暮姨,扬起微笑对暮姨道谢:“谢谢暮姨,我打完了,没事我就进屋去。”

  暮姨,怎会放过这么一个好机会,她忙把手机放进围裙中,粗糙手指抓住林芷桉薄纱白裙,一脸八卦看着脸色微变的林芷桉:“林小姐,你给我说说,少爷今晚是不是要回来。hΤTpS://WWω.sndswx.com/

  我就说嘛,只要是你给少爷打去电话,少爷不管多忙就要回来。

  少爷……。”

  “暮姨,暮辞今天不回来。”林芷桉见再不阻止暮姨,怕是要说的她耳朵打茧。

  她搞不懂,暮姨怎么就这么她给暮辞打电话去暮辞必定回来,但她打电话去,暮辞明显是拒绝她的。

  林芷桉怕暮姨又要问一些她不想回答的话,忙把暮姨抓住她白裙的手解了下来,跑上了二楼。

  而暮姨听见林芷桉说“少爷不回来。”一下僵到了那里,她心中万万不愿相信。

  林小姐亲自打电话去,少爷都不回来。

  暮姨越想越气,心里忍不住想骂上两句。

  呸,难怪林小姐对你没意思,要是我,也对你没意思,这么没意思,活该单身。

  活该!我呸!

  暮姨实在是无语极了,林小姐知道少爷不回来,脸色都不好,郁闷极了,而少爷呢?还要在公司里加班?

  越想越气,暮姨只好进厨房打磨她受伤的心灵。

  她可以挺过来,就是不知道林小姐挺的过来不。

  一天不见少爷,她甚是想念,而林小姐呢?

  知道少爷不回来,一整个乌云起来。

  没良心的。

  ……

  暮氏。

  偌大,安静的暮氏办公室里传来一阵阵敲击键盘声。

  悦耳的键盘声中还纷杂一道道喷嚏声。

  暮辞再次无语放下修长的手尖转了道去抽了张还剩一半纸巾盒上的纸巾。

  男人骨节,修长手指用纸轻轻握住鼻尖,男人一吸再一feng,修长的手指快速把放开的纸巾和在一起,扔在不远处垃圾桶中。

  暮辞吸了吸被纸巾擦红的鼻子,褐蓝色的眸子满是血丝,他想不通,平时自己一向身体很好的他,今天居然接连二三的打喷嚏。

  还是带鼻涕的……喷嚏。

  这让他很难堪,平时一向在外面是霸总形象的他第一次觉得丢脸,好在只是在没人的暮氏办公室里。

  不然真的是丢人丢大了,以后他还怎样见人,怎样维持他霸总的形象。

  暮辞看着窗外的黄昏,又看了看手机屏幕上还有几十分钟就下班了。

  他等,等林芷桉亲自打来电话。

  只要他打来电话,不说话,他立马收拾东西回家。

  只要一点点就可以,一点点。

  暮辞看着暮云新拿来的手机离下班时间越来越近,脸上慌张,褐蓝色眸子暗了暗。

  林芷桉怎么还不打来电话,她到底想不想要他回来的。

  明明就是林芷桉想要他回去,还用这种态度来对他。

  他看着窗外的已变色,打心底告诫自己,不能屈服,绝对不能屈服。

  他今晚就不回去,让林芷桉这小女人涨涨记性,让她下回不要这么嚣张。

  暮辞没精神的躺在软椅上,修长的手指来回翻动手机,褐蓝色眸子随着手机铃声到来,不停看向骨节分明手掌中的手机。

  见只是无关紧要的事,眸子暗了暗,与偌大窗户外的夜色融为一体。

  “林芷桉,你最好不要再给我打来电话。”

  ……

  暮园。

  林芷桉听暮姨叫喊声,快速从二楼卧室冲到一楼餐厅。

  林芷桉来到餐桌前,满桌都是色香味俱的,她看着桌上的饭菜,干净,澄澈眸子藏着快乐。

  暮姨,做的菜越来越让她喜欢了,这一桌子的饭菜,直让她流口水,吞咽动作随着饭菜香味上下滚动。

  林芷桉虎视眈眈看着她最喜欢的红烧排骨,而餐桌旁还没有可以让她做恶的工具,女孩白皙的手指上下搅动,单薄身躯透着克制,这也太折磨人了。

  看着满桌美食,连筷子都没有,这不是要她的命?

  如果她可以自己掌厨这些美食就好了,只可惜——。

  她只有一张会吃的嘴,没有一双可以制造出勾人胃的绝世美食。

  她重小就是在父母臂弯中度过的,碗筷都没有让她收过,洗过的,更不要说掌握做美食的一双手。

  直到父母离世,她才学会了一些基本生活常识。

  但连做饭她是一直没有学会,即使她有多想被自己双手做的美食征服,但只有“懒。”她喜欢。

  沈吟常常吐糟她:“桉桉,你看你连做饭都不会,这可怎样是好?

  看来,你只有遇到一个甘愿对你掏心掏肺,洗衣做饭的男人。”

  她常常想,她会遇到一个这样的男人?

  薄樾?

  她现在好像才看清她的心,她只是缺少父母的爱,被突如其来的男人照顾,怎会不产生一些情愫。

  遇到一个对她掏心掏肺的男人?

  林芷桉冷笑。

  或许一辈子都不会。

  女孩低下头,掩饰住眼底情绪,但眼底一下映入一双锃亮皮鞋。

  皮鞋的做工,让林芷桉不得不怀疑。

  这人是——。

  暮辞?

  林芷桉一惊,会是暮辞?

  女孩低垂的头颅,满怀信心从地面抬起。

  映入眼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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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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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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