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说得,他好像挺满意?
林初夏欲言又止,不知道该不该在人家兴头上,说不好听的话。
沈知倦等了半天,没等到回答,他偏过头追问,“怎么不说话?”
林初夏抿住嘴,目光犹豫,缓缓地说,“我怕一张嘴,说得都是你不爱听的。”
“没关系,你说吧,”沈知倦饶有兴趣地问,“我想知道你的看法。”
行,他都这么说了,林初夏决定不客气,直接说出自己心中所想。
“我觉得舒雨岚不太适合你,她性格拧巴,跟她相处久了,一定会很累,我想劝你……别太着急,你肯定能遇到更合适的女孩。”林初夏委婉地劝阻。
沈知倦轻笑一声,毫不在意地说,“我知道她性格拧巴,不仅如此,她自私骄傲,很少顾忌别人的感受,人品一般,精明市侩,喜欢占小便宜,对不如她的人,严苛挑剔,非要惹人讨厌。”
沈知倦跟舒雨岚约会过,通过短短的相处,知道她不少缺点,说实话,他不太喜欢她。
所以当初,舒雨岚借机生事,因为念笙跟他闹,沈知倦懒得去哄她,直接顺水推舟退婚了。
林初夏被镇住了,她说话都不利索,“你、你知道还跟她约会?”
“缺点一大堆,也是有优点的,她的家世跟我匹配,工作能力不错,外貌拿得出手,带她出去应酬,不会丢脸。”沈知倦清醒地点评,仿佛在评价一个商品,“世界上的事,没有十全十美,综合评价,她是目前最好的。”
男人啊,真是现实到可怕。
林初夏佩服,她笑着摇摇头,决定使出杀手锏,“有件事我没跟你提过,之前我跟舒雨岚见过一面,她说了很多不好听的话,我能感觉出来,她恨我,我怕她只是争一时意气,真结婚之后,可能也会选择离婚。”
“无所谓,假如我真选择跟她结婚,我会让她不敢离婚的。”沈知倦用看似开玩笑的语气,说出最狠的话。
不是每个女人都是林初夏,他屈服于她的眼泪,不想看到她伤心,高抬贵手,利落地跟她离婚。
如果他不想离婚,他有千百种办法威胁,家人,朋友,事业,名声,人生在世,不可能什么都不在乎。
沈知倦瞟了一眼林初夏,他在反思,这一段婚姻中,他做得最错的一件事,就是开始喜欢她,进而心软。
如果他不喜欢她,是不是可以狠心一点,逼着她继续装成自己的好太太。
林初夏懂了他话中的意思,背后一寒,头皮发麻,不敢再聊下去。
她急忙从背包中掏出一瓶水,狗腿地递给沈知倦,“你渴不渴,喝点水吧,哎呦,你看今天这大太阳,多晒啊!”
算了算了!不劝了,再劝能把她自己劝进去。
看见她认怂的样子,沈知倦心情很好地笑出声,他接过水瓶,喝了两口,随口问她,“别说我了,你怎么样?”
“我?挺好的,”林初夏忽然想起一件高兴事,开心地跟沈知倦分享,“你还记得小柳吗?曾经刺绣坊扶贫项目的负责人,她要来我手下工作了,以后有她在鸿远电商盯着,绝对不会出现假慈善的事,你说我是不是很会用人。”
“记得,她确实不错,”沈知倦勾起一些久远的回忆,想起那个贫穷小镇上,与她相处的夜晚,免不了对她温柔几分,贴心地分析,“你很会选人,她家境应该一般吧,无依无靠,无权无势,你给她机会,她会为你拼命工作,一个人能顶十个人用。”
“啧,你说得好冷血,”林初夏不乐意,“我欣赏她的人品和能力,我们是伯乐和千里马,多么美好的一段佳话,到你嘴里,变成了无情的资本家利用人。”
沈知倦耸耸肩,顺着她的话说,“好吧,你是伯乐,大大的好人。”
“我本来就是大好人。”林初夏不服气地嘟囔。
沈知倦勾起唇角,笑得更开心了,说起这一点,林初夏确实善良,有同理心,帮助过很多小人物。
这算是他很喜欢她的其中一点,知道她的美好,所以他不忍心动手毁掉。
两人坐在树荫下,望着远处玩耍的孩童,轻松地聊起工作上的事,仿佛回到了之前的状态。
他们两个在那边说说笑笑,其他家长更好奇了,到底为什么要离婚?
离婚夫妻,处成朋友,真是天方夜谭。
有人提出一个猜想,或许他们本来就是契约婚姻,日子到了,好聚好散。
另一个人深挖,契约婚姻,那双方都要拿点好处吧。
林初夏占到的便宜显而易见,林氏集团拿到了投资,她拿到了港城一座豪宅,还有股权、公司等等,反正没少拿钱。
那沈知倦图什么呢?
众人冥思苦想,没想出来。
有位小朋友爸爸,忽然下流地插话,“可能技术好吧,能让男人醉生梦死。”
在场瞬间变了颜色,大家心照不宣地窃笑,开始传林初夏另一条八卦。
这条八卦兼具合理性和下三路爆点,飞速地传播。
很快圈内人都知道了,林初夏技术一流,跟了沈知倦一年,变身亿万富婆。
八卦传到林初夏耳朵里,她一口老血憋在喉咙,她哪有什么技术,别高看她。
她也懒得辟谣,关键是这种事没法辟,下三路的事,谁好意思说出口。
好在没人敢当她的面说什么,林初夏决定装糊涂。
六月初,林氏集团迎来一次重大变革,林冬阳的努力没有白费,他在t国的分公司,拿下了国家级通讯基建工程。
这是林氏集团转型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万事开头难,只有迈出第一步,打破行业壁垒,坐上桌吃饭,以后才有资格吃到更多利润,从国外吃回国内。
正式签订合同那一天,林氏股价暴涨,林冬阳意气风发,登上新闻头条。
林初夏激动地在办公室打拳,她大哥成功了,不用担心他把林氏赔出去,被她爸爸赶出家门了。
林氏集团从上到下喜气洋洋,她哥人在国外,不好安排,林初夏大手一挥,由她出钱请客,请所有员工喝香槟吃蛋糕。
她放话,先简单庆祝庆祝,等林总回来,再大肆庆祝。
这确实是一件大喜事,林冬阳回国之后,公司庆祝一番,回家庆祝一番,还要正式举办一次答谢晚宴。
答谢曾经的客户,以及合作公司,和投资人等等。
说起投资人,不得不提到沈知倦,他是最大的投资人以及支持者。
可以说没有他力排众议,鼎力支持,林氏集团不会获得成功。
答谢晚宴,他是座上宾。
所以说,林冬阳不可能不请他,不仅要请,还要亲自去送邀请函。
只是这样一来,不知道林初夏会是什么感受。
在外林冬阳是意气风发的林总,办公室大门一关,他对着妹妹讪笑,扭扭捏捏地说,“初夏啊,那个答谢晚宴,你要是有事,可以不参加。”
“为什么?”林初夏不理解,“我们林家最风光的时刻,你要把我踢出去?怎么,我不算林家人啊!”
“不是,”林冬阳急忙安抚,为难地说,“沈知倦会来参加,不仅要参加,他还会带女伴,我怕大家尴尬。”
“带女伴?他亲口对你说的?”林初夏问。
林冬阳默默点头,他去送邀请函,沈知倦欣然答应,并表示会带女伴一起参加。
说实话,林冬阳心里怪不是滋味,但是没有立场和理由反驳,他只能苦笑着,点头表示没问题。
林初夏了然,她想了想,安慰林冬阳,“哥,你别担心,他带女伴,我带男伴嘛,反正我要参加晚宴。”
林冬阳皱眉,烦恼地说,“会不会有点尴尬。”
“不会的,只要我们不尴尬,尴尬得全是别人。”林初夏想得很开,这种事多来几次,大家都会习惯。
他们这个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总会有合作的时候,躲不是办法。
离开她哥办公室,林初夏拿出手机,约陆成谦陪他参加晚宴。
陆成谦表示没问题,并且很激动地问,这是不是见家长的意思?
林初夏汗颜,想了半天,无奈地回复,算是吧。
陆成谦很开心,积极地保证,自己一定会好好表现,争取她家人的认可。
很快到林氏集团答谢晚宴那天,举办地点在瑰丽宫,请了最好的团队策划,现场布置高端大气上档次,而且非常有林氏集团特点。
从进门开始,依次排列展示林氏集团过往火爆的产品模型,包含交友软件,共享软件,人工智能,以及游戏。
进入主厅,穹顶之上吊着一个由蓝光组成的信号塔,大屏幕上播放着以往林氏集团的宣传片。
林初夏今天很低调,一条蓝黑色渐变星光裙,包裹着玲珑有致的身姿,长发微卷,挽起一个淑女发髻,用一枚昂贵的钻石发夹别住。蜀南文学
陆成谦一身正式黑色礼服,白衬衫蓝领带,与林初夏交相辉映,看起来十分般配。
二人来得算早,林初夏带他去跟林冬阳打招呼。
林冬阳面色不自然,握着陆成谦的手,握了好半天都不放,只盯得人家瞧,把陆成谦盯得直发毛。
林初夏只好来救场,拉着陆成谦去旁边拿香槟,两人在角落聊了一会儿,门口忽然起了一阵热闹。
这架势只有那个男人才有,林初夏抬眸望去,果然看到了沈知倦,和他身边的舒雨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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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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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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