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不会吧?校花女神给我生小棉袄>第284章 认为他们是偷车贼
  他们一起出去逛,发现这边的夜生活很丰富。

  不过都是酒吧,但是带着小家伙,他们也不方便去。

  小家伙路过酒吧,被里面的灯光吸引。

  这里的酒吧和国内区别很大,不是放着DJ嘈杂的酒吧。

  音乐不算吵,透过窗口的玻璃还能看到本地的年轻人一起喝酒,一起跳舞。

  小家伙指着酒吧,“粑粑~去~”

  好家伙,这小宝贝比他们还会玩。

  宁泽说她,“宝贝,这个地方去不了,要花很多钱钱,我们还要玩很久,钱钱没有就回不了家了。”

  然然似懂非懂,但是好像对于钱钱这个词有着深刻的印象。

  她乖乖点头答应。

  “老公,买几瓶酒回去喝吧,去不了酒吧我们可以买酒回去啊。”

  宁泽看向另外两人,他们也没有拒绝。

  “那行。”

  在一家店买了一些当地出名的酒,几人就回去了。

  回到家,小家伙已经睡着。

  四人换上睡衣来到客厅,开始品尝美酒。

  “这红酒不错啊,听说蓝莓酒也是本地特色。”

  “附近有个小镇红酒很出名,明天我们要不要去看看?”

  听了这话,李凌雪忽然说道:“瑜儿,伴手礼你不是还没选好吗?买些红酒回去,明天我们出去逛的时候,再看看有没有具备当地特色的小玩意。”

  一语惊醒梦中人,宋瑜觉得很不错耶!

  “凌雪,我怎么没想到呢!这个好耶!”

  “而且预定之后我们就可以提前邮寄回去,等我们回去的时候,估计东西已经比我们先到了。”

  宋瑜看向宁泽,“老公,你觉得怎么样?”

  “当然可以!”

  这样的话,他们婚礼的伴手礼,可以说是非常豪华了。

  忽然有点期待系统安排的婚礼,到底是什么样的。

  出国旅游以后,宁泽让系统自己安排处理婚礼的事,说不定等他们回去,也准备好了。

  品尝完美酒,四人回房间休息。

  ——

  翌日。

  宁泽让房东帮忙租一辆车。

  房东很爽快,把自己的车借给他们。

  还跟他们说小镇上哪个酒庄的酒好喝,甚至给他们写了一封信,让他们过去后把信拿给酒庄庄主,他们会好好招待。

  宁泽非常感谢。

  房东看着小家伙,还是喜欢得不行。

  “宝贝,跟外国伯伯打个招呼吧。”宁泽说道。

  然然伸手过去,房东意外,握住小家伙的小手。

  小家伙叽里呱啦不知道在说什么,不过这倒是把房东哄得很高兴。

  “我可以和她拍张照吗?”

  话是看向宁泽问的。

  宁泽点头,“当然可以。”

  房东把手机拿给宁泽,然后从他手上抱走小家伙。

  感受到怀里的柔软,房东也温柔得不行。

  小家伙被迫营业,但是她乐在其中。

  房东还表示,要多送他们两天住宿,宁泽欣然接受。

  几人出门,上了车,开车往小镇去。

  他们先去了房东说的红酒庄。hτTΡδ://WωW.sndswx.com/

  车子来到酒庄门口,就有人过来。

  他们以为是房东威廉先生,结果看到宁泽的时候懵了。

  酒庄伙计又看了车牌,确定是威廉先生的车。

  他往酒庄跑,这下换宁泽他们懵了。

  几人等了一会儿,就看到一个大胡子走过来。

  看到宁泽开威廉的车,大胡子认为是他们是偷车贼。

  宁泽猜测眼前的人应该就是房东说的酒庄庄主。

  他问道:“请问你是威姆先生吗?”

  “我是,你是谁?为什么开着威廉的车?是不是偷的?”

  宁泽把房东写的信拿给大胡子,威姆看过信哈哈发笑。

  他轻拍宁泽的肩膀,“哈哈,原来是威廉的朋友,是威廉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你们进来吧!”

  大胡子领着他们来到一个房间,然后叫伙计去酒窖里拿酒出来招待。

  宁泽拒绝,“威姆先生,我们还要开车,不太方便。”

  “你不喝其他人可以喝啊,哈哈!”

  大胡子和房东一样豪爽,直接就让人开了酒。

  而且不仅仅是开一瓶,每样都开了让他们尝尝。

  林政让宁泽喝,回去的时候他来开车。

  想到这是要选伴手礼,宁泽点头答应。

  除了林政,另外三人都尝了,口感很好,用作伴手礼非常合适。

  “老婆,你觉得怎么样?”

  “老公,这款红酒口感丰富,平衡持久,而且有层次感,应该是有较长的陈年潜力的。”

  对于红酒,宁泽不算了解。

  要是问他白酒,他还能说上几句。

  专业的东西,就让专业的人来品尝。

  大胡子好奇宋瑜说了什么,宋瑜用英文给他讲了一遍她对红酒的评价。

  大胡子听完她的话,觉得遇到了知音。

  “哈哈,没想到有人第一次喝这款酒就能有这么独到的见解,我送你两瓶!”

  几人才第一天见面,大胡子就因为威廉的信,如此厚待他们。

  宁泽让宋瑜选了几款酒。

  随后,他开始和大胡子交谈。

  “威姆先生,是这样的,我们有计划购买您的酒,预计要三千瓶。”

  “什么?!”威姆震惊。

  他问道:“我看你们应该是来旅游的,你们买那么多,怎么带走?”

  “是的,我们来自华国,得麻烦威姆先生给我们邮寄过去。”

  看他们没有开玩笑的意思,威姆确定了。

  威廉真是给他介绍了一大单生意。

  “没问题,三千瓶我酒窖里有的是,我马上让伙计打包,等会儿你们跟我一起去邮寄。”

  “那就多谢威姆先生了!”

  大胡子带他们在酒庄逛起来,这里还有他们自己种的葡萄。

  整个酒庄由一大片葡萄地围绕起来,有辛勤的园丁在地里忙碌。

  小家伙看到一只羊驼,她指着羊驼,“羊咩咩~”

  然然在画本上看到过羊,这会儿看着羊驼第一时间就想到羊。

  宁泽给她科普,“宝贝,这是羊驼,”

  “羊驼驼~”(˃̶͈◡ ˂̶͈)

  “宝贝,羊驼,这么喜欢说叠叠词啊?”

  “粑粑~骑驼驼~”(*´∀`)

  “骑不了,等回去,爸爸给你买一个羊驼摇摇马。”

  大胡子这会儿才关注到小家伙身上。

  然然的可爱很难让人不喜欢。

  “你的宝宝真可爱!我也有宝宝,不过比你宝宝大,男孩,等会儿让你们见见,他肯定也喜欢你的宝宝。”

  这意思,不会是想预定然然做少庄主夫人吧?

  ——

  PS:这本书近期准备完结,还没有给柠檬书评或点评的宝宝,动动小手支持一下哦~~爱你们~~mua~~

  两天没见,对不起哈,我在抖音给你们比心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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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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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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