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朝知道他在生气。
有什么好生气的?自己养的小宠物被别人领走了,所以生气?
她又不是他的小宠物。
“云朝,你最好少惹我生气,不然,下场不会好看。”
“知道。”
“你知道就好。”
好在他不会在安市停留太久,等他一走,她就自由了。
这段时间哄着他一点,她不会吃亏。
这也是他自己教她的生存之道。
说起来,那十年,她跟着贝三爷倒是学了不少东西。
贝绍楼能坐到今天的位置,靠的可不仅仅是祖荫与贝家的荣光,他还有着极强的能力、手腕与喜怒不形于色的沉着内敛,京城的小报常说他是京圈里独行的孤狼,一腔孤勇,翻云覆雨,不与奸佞为伍,也不与寻常人作伴,在京城繁华迷人眼的富贵乡里走出自己的一条路。
男人孤独地站立在权力的顶峰,俯瞰众生。
他不是佛,不存善念,甚至,他的身后是一条条蜿蜒曲折的血路。
站在京圈被人仰望的人,能有多少心慈手软。
在以前,她还有一些小性子,但现在早就被磨平。
她不会得罪贝绍楼,她还有小桃子。
小桃子是她最大的软肋。
不知过了多久,雨小了些。
程风上了车。
“三爷,都处理妥当了。”
“嗯,去荔园。”
“好。”程风启动车子。
云朝的身上还裹着他的长风衣,很暖和。
荔园里多了几个佣人。
进了门,云朝发现门口也多了一些女士拖鞋。
一试,竟很合脚。
“以后别再碰刀。”走在前面的他,淡淡道。
“嗯?”云朝脑子一时没转过弯。
再一想,哦,她说的是钱庆东的事。
“你那手机没法用了,程风给你买了新的。”贝绍楼将新手机扔在茶几上。
“谢谢三爷,可以从补课费里扣。”
“你那点补课费,程助看不上。”
“……”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
云朝脱下风衣:“三爷,洗衣房在哪里?我帮您把风衣洗干净。”
“带她去。”贝绍楼对一个女佣道。
“是,三爷。”
贝绍楼没跟她客气。
若在往常,他不会让她干洗衣服这种事。
那十年,云朝住在望月,十指不沾阳春水。
云朝踩着软绵绵的拖鞋,跟女佣一起来到宽敞透亮的洗衣房。
外面的雨下得真大,从落地窗往外看,只有白茫茫的颜色。
风衣上有水渍,还有属于他的气息。
干洗,熨烫,整理。
她任劳任怨,整个过程很熟练。
“我应该将衣服叠起来吗?”云朝放下熨斗。
身后,回应她的是沉沉脚步声。
女佣早已离开。
贝绍楼从背后搂住她,宽大的双手摩挲她盈盈一握的腰肢,俯身,贴靠在她的脸颊边,肌肤触碰,他的呼吸加重几分。
视线落在她熨好的衣服上,他不让她动,问道:“什么时候学会了熨衣服?”
“一点生存技能。”
“哦?从前在望月怎么没见你动过手?”
“以前多亏三爷庇护,没吃过什么苦,谢谢三爷。”
这番讨好的话,他是很受用。
男人低低笑了,掐了一把她的软腰。
他格外喜欢搂着她,细细软软的腰,令他着迷。
他顺着她的脸颊往下吻,从耳垂处,到下巴,再到脖颈,不重,如蜻蜓点水,却能压住她的每一个敏感的点。
“以后多说点好听的话,你应该知道,男人都吃这套。”
云朝没应。
哪有什么以后。
她被他圈在怀中,无法动弹。
耳边是潺潺雨水声,同贝绍楼加重的呼吸缠绕在一起,她双腿发软。
这雨,越下越大,像是停不下来。
洗衣房的窗帘没有拉上,只开了一盏昏黄色的小灯,光圈黯淡,气氛中是说不清道不明的撕扯,像黏腻腻的蜂蜜,窗外的风偶然刮过窗户,掀起几声躁动。
“朝朝这腰,穿旗袍定然很美。”他忽然抬起头,又往她耳中呵气,“下次穿给我看,嗯?”
“三爷在京圈里认识的明星、模特,哪个不比我穿旗袍漂亮,三爷还是别取笑我了。”
“她们是她们,你是你。”
男人在她耳边喟叹一声,咬了她的耳垂,又一路吻下来。
手摩挲她的腰和后背。
她身上还穿着他的白衬衫。
他一用力,推开桌上的东西,将她压过去。
云朝瞳孔放大,推他!
贝绍楼不依不饶,伸手去解她的衬衫纽扣。
“咚——”
“咚咚——”
贝绍楼眼神淬着冷意:“谁?”
“三爷,小少爷接回来了,准备吃午饭了。”
云朝趁机推开他,慌张理了理头发:“我要换一件衣服。”
贝绍楼这才放开她,从门口走出去。
没多久,他让人拿了一条香奈儿高定连衣裙给她,衣服标签还在。
贝骁一回来就坐在客厅的钢琴边练琴,丝毫不会浪费时间,个人习惯很好。
云朝换好衣服出来。
一抬头,只见那衣冠禽兽瞬间变成了好父亲,他坐在贝骁的身边,耐心又细致地教儿子弹琴、看琴谱。
男人面容里多了几分父亲的爱怜,嗓音耐听又温和,没有刚刚半点禽兽样。
贝骁时不时指着琴谱问他问题,他也都一一作答。
云朝心口发凉。
她想到了小桃子。
小桃子也是他的女儿,但小桃子永远不会有这样的待遇。
他的爱只给名正言顺的儿子,以及京城那个明媒正娶的妻子,至于她和小桃子,更像是闲来戏弄的玩物。
他只爱许湘。
对她,只是当做消遣的宠物或者上床的工具。
瞳孔里,贝绍楼和贝骁并肩坐在一起,父慈子孝,温馨和谐。
云朝站立很久,眼睛里的温度一点点凉下去。
也好,他永远不会知道他还有一个女儿。
一曲弹完,贝骁同贝绍楼一起走进餐厅。
贝绍楼停住脚步,看向身后的云朝:“仵在那做什么?吃饭。”
“云老师,一起吃饭。”贝骁喊她。
“好,谢谢。”
她还是不习惯跟他们一起吃饭。
她更喜欢同她女儿在一起。
这会儿应该也是夏令营的饭点。
正想着,小桃子恰巧给她打了个电话:“麻麻!麻麻!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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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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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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