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我跟他不熟。”
“嗯嗯,他这几天还挺好,会陪我看书、玩耍,以前很少。”
“你以前一直住京城?”
“是的,我想回家。”
“应该很快就能回去了吧?”
“不知道。”贝骁摇头,“听说要让我在安市读幼儿园。”
“……”云朝晕倒。
读幼儿园?不是吧?!
一个京城的贵公子来安市小地方读什么幼儿园?
难不成贝绍楼还要在安市呆很长时间?hτTΡδ://WωW.sndswx.com/
他到底要在安市做什么项目?
云朝心里头盘算着小九九。
这时,贝绍楼走过来。
他坐在一旁的真皮沙发上,翘起腿,居高临下看着坐在地毯上的云朝和贝骁,还有simon。
室外雨水潺潺,冰冰冷冷,反倒衬得客厅里温暖如春。
流苏水晶灯如飞流瀑布,照亮整个金碧辉煌的厅堂,客厅中央的波斯针织地毯上是大厅最独特的一角。
他一来,贝骁就不做声了,抱着simon做游戏。
“贝骁,今天下午什么课?”
“英文、书法还有数学。”
“下午三点记得跟曾祖母打电话。”
“知道了,骁骁想她。”
“她也想你,天天念叨。”
曾祖母?贝绍楼的奶奶?云朝不知道。
认识他十年,她对他的家庭一无所知。
只偶然在某个重要的外交节目上看到过一个姓贝的老人,老人出访英国,建立重要外交。
她当时看电视还好奇一下下,怎么跟三爷一个姓。
望月的管家正好路过,站立电视机前叹道:“贝老岁数大了。”
“他是谁呀?”她当初吃着话梅,好奇地问。
“三爷的亲爷爷。”
那时候她小得很,也不知道是什么分量,总之,对贝绍楼一无所知。
现在,仍旧一无所知。
也没必要去了解。
云朝插不进他们的话,抱着simon左看右看。
她惊讶,还真在simon的身上看到了胎记!
原来,这真是她当初从集市上抱回来的那条狗!
贝绍楼竟然没骗她。
察觉到她惊讶的眼神,贝绍楼冷笑:“自己的狗都不认得了?”
“记起来了,是它呀。”云朝兴奋得很,之前还怕simon,这会儿又无比亲热,“是我抱回来的小狗。”
“记起除夕那天抱回来的狗,那天晚上的事,是不是也该好好回忆回忆了?嗯?”
“可我明明记得它是一只小土狗,卖狗的老人告诉我的。”
“狼狗伙食好,吃得多,不骗你是土狗,有人愿意买?白痴。只有你会上当。”
云朝:“……”
贝骁:“……”
爸爸怎么骂人哦。
还有,他们在说什么?什么除夕?他们以前认识?
云朝自动忽略掉骂她的话。
反正那十年也没少被他骂。
知道她抱回来的小狗还活着,她更加开心,蹭了蹭simon的脑袋,再也不怕它了。
午睡时间到,贝骁从地毯上爬起来。
“爸爸,我上楼睡觉了。”
“嗯。”
贝骁作息时间严谨,个人习惯像极了贝绍楼。
小家伙一走,气氛又尴尬起来。
云朝也站起身:“三爷,我去备课。”
“楼上有书房。”
“谢谢。”
荔园的书房是复古禅意风,高大的花梨木书架靠在墙边,放满了各式各样的书籍,不乏一些古籍孤本。
墙上挂了一些字画真迹,一幅是陈洪绶的人物画,一幅是张瑞图的字。
云朝喜欢书法,很难看到真迹,站在字画前久久不曾离开。
张瑞图的字被赞为“奇恣如生龙动蛇,无点尘气”,云朝挺喜欢,她一眼看出是真迹。
再说,贝三爷住的地方,能有赝品么。
不过,再喜欢也不属于她。
欣赏完她就不再看。
她走到窗边掀起竹帘。
光线透进,外面的雨还是很大。
书房外就是一大片芭蕉叶,雨打芭蕉,点点是离愁。
开了灯,云朝坐在一张很大的红木桌子边备课。
桌上还有一些项目文件,看上去是三爷的东西。
楼下,程风送了一份文件来。
贝绍楼漫不经心翻看,眉目间是处变不惊的从容,以及岁月浸润的平和,浑身透着慵懒又矜贵的气质。
白衬衫剪裁合体,包裹他优越的身材,处处透着成熟男人的魅力。
“三爷,第一批货已经出港,这是货物清单。”
“安排了多少人?”
“五十个。”
“走的是a航线?”
“是的,按照您的安排。”
贝绍楼拿过一支笔,在纸页上划了几下,手指头点了点文件:“中途改道,从这走。”
“这是著名的死亡海峡,怕是过不去。”
“过不去也得过去。”
“是,明白。”
程风跟了三爷多年,哪能不懂。
没有不能做成的事,只有不想去做的决心。
三爷做事,向来苛责到极致。
心狠手辣,雷霆手段。
也正是如此,才成就了盛京集团的宏图霸业。
“三爷,您不在京城的消息传了出去,洪涛那帮人又在蠢蠢欲动,昨天还砸了几个萧少爷的场子。”
“总不能次次让我收拾烂摊子,告诉萧闵,我短期内不会回京。”
“萧少爷这不是腿脚不方便,才找您的。”程风也知道萧闵是三爷从小到大认识的兄弟,三爷不会不管。
“又不是瘸了。”
“跟瘸了也差不多了。”
“呵。”贝绍楼冷笑,“为了一个女人把自己搞得坐轮椅,这种男人,配我帮他收拾烂摊子?”
“……”程风哑口无言。
行吧,那又只能他来收拾。
他真是拿一份工资干十份活,生产队的驴都不带这么用的。
“这是什么?”贝绍楼又抽出几张纸。
“早上案件的笔录。”程风解释,“还有钱庆东的一些案底。”
贝绍楼仔细审视,眉心拧起。
“三爷,这个钱庆东就是个混子,年轻时候还在歌剧院拉二胡挣钱,后来总是混日子被歌剧院辞退了。三十四岁才结婚,娶了歌剧院名噪一时的花旦,也是安市鼎鼎有名的大美人云凤仪。那段时间,可以说是钱庆东的人生高光时刻。”
贝绍楼看到了钱庆东的照片。
年轻时的证件照,丑陋阴暗,满脸算计。
但云凤仪的照片非常漂亮,柳叶眉丹凤眼,瓜子脸上是精致小巧的五官,双眸弯弯,笑靥如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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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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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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