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着气,她用力推开他。
她抬手去拉车门,这才发现,门已被锁住。
车内很暗,只有路灯微弱的光从窗玻璃外透出。
对上贝绍楼的眼睛,她捕捉到他眼底暗沉沉的幽泽:“三爷,我们之间,不该这样。”
“过几天我要出国。”
“还回安市么?”
“你想我回还是不想?嗯?”
“不想。”
“哦,那恐怕就让你失望了。”
贝绍楼的手还压住她的腰,手指在她的腰上来回摩挲,引得她阵阵战栗。
黑暗中,他的鼻尖几乎要碰到她的鼻子:“云朝,知道么,从三年前你招惹上我开始,我们之间的关系就不纯粹了。三年了,那一晚朝朝的滋味,始终让我难忘……原以为你还是那个身无二两肉的小丫头,直到那一晚我才知道,我的朝朝早就长大了,要什么有什么。那一晚,她主动做了我的女人。你说,这叫我怎么忘掉那滋味?嗯?”
男人嗓音轻缓,一字一句,带着克制的情绪,眼底却已经浓墨翻涌,潮涨潮落。
呼吸中裹挟着独属于他的老山檀气息,夹杂若有若无的烟草味。
“三爷,比我漂亮、比我诱人、比我乖巧的女人多了去,只要三爷想,她们随时可以过来。”
“不,她们不是你。”贝绍楼不放过她,唇贴在她的耳边,轻咬了她的耳垂,呼出的热气如蚂蚁一般往她耳朵里钻,酥酥痒痒,“我的朝朝,独一无二。我要你心甘情愿臣服在我的身下,一辈子。”んτΤΡS://Www.sndswx.com/
“可是三爷,我说过……”她的声音在颤,“我的心在我丈夫那,三爷何必跟我纠缠。”
“得不到的,才越想得到。”
“三爷,要我陪你睡几次,你才会放过我?”
云朝没想到,他这次来安市跟她产生交集,只是为了那种事。
她知道,男人的劣根性,多多少少有点不甘心。
那一晚之后,她就从望月跑了。
到手的猎物,哪有让它跑掉的道理。
只有腻味了,才会舍弃。
“今天晚上,先陪我一次,如何?”贝绍楼又吻她的脖颈,“让我好好回忆回忆三年前的朝朝。”
“先?”云朝哂笑,“三爷真是不做亏本的买卖,哪有这样的道理,我要两讫。”
“既然知道我不做亏本的买卖,那在我的字典里就没有‘两讫’这个词。朝朝,游戏规则,也不该你来定。”
“那要怎么样,三爷才会放过我?”
“朝朝,我为什么要放过你?嗯?”男人勾了勾唇角,“没有哪个男人舍得放过在床上合拍的女人,那种感觉,只有试过才知道。”
“可是三爷跟我不合拍,我只跟我丈夫合拍。”
“云朝,你要是再招惹我,我在这里将你就地正法。”
云朝知道他做的出来。
“可是三爷,云朝不说谎,我丈夫温柔、周至、体贴,哪里会像三爷一样,只顾自己感受。”
“看来是我让我的朝朝受委屈了,时隔三年还记得我那晚的不好。以后,我会让你知道,什么叫‘周至’。”
最后两个字,男人咬重。
他的手丝毫没有放松,勾在她的腰上,让她紧紧贴住他的胸膛。他喜欢这种贴靠在一起的感觉,真切,触手可得。
吻肆意落在她的脖子上。
“三爷,你叫我过来还是为了这些事?”
“我出国后,骁骁的课照常上,程风会给你安排。”
“知道了,你把车门打开。”
“跟我回荔园?”
“不去。”云朝冷冷丢给他两个字。
看来,许小姐回京城了。
不然他怎么会肆无忌惮叫她去荔园。
像极了小情儿,正牌太太一走,她就被男人扶上位。
那些年的贝绍楼在她眼里青衫落拓,光明磊落,一身清冷孤傲的气质,仿若高悬九天的月,超然绝尘。
可今年再次遇到,他早已不是那个贝三爷。
她也不是望月里那个娇俏大胆的小姑娘。
在她眼里,他们早就两清。
这三年,她以为他也是这么想的,但她没想到,贝绍楼还想跟她睡。
她嫌膈应。
前两天说不定还在荔园跟许湘翻云覆雨,今天晚上又来招惹她。
“犟得很。”贝绍楼淡淡骂了一声,“非要我亲自请你?”
“我说了不去,强扭的瓜不甜,三爷懂这个道理。”
“我还没有扭,怎么知道甜不甜。云朝,你再跟我犟,我拧了你脑袋。”
“……”
“云朝,我有一百种方式对付你,你要是不肯去荔园,那明天早上五点来给骁骁上课!”
“五点?!贝绍楼你疯不疯?就算我能过去,骁骁能起这么早吗?”
“你以为他是云唯一那个小笨蛋?贝骁夏天早上五点准时起床,晨跑,锻炼,晨读,早餐。规矩就是规矩,贝家的继承人,不容许有一丝惰性。”
“……”云朝突然庆幸小桃子跟贝家没关系,“那我五点去干什么?”
“当然是,陪骁骁晨跑。”
云朝:?
他可真知道拿捏她七寸啊!
跑步是她平生最厌恶的事情之一。
他可真行。
“体育课也是课。”贝绍楼唇角勾起一抹上扬的弧度,“要么选择明天给骁骁上体育课,要么,今天晚上陪我上。”
“我明天早上去,不会辜负三爷期望。”
“行。”贝绍楼知道她铁了心不会跟他去荔园,“下去!”
门锁落下。
云朝怕他变卦,立马下了车。
她忙不停地往自己的车走。
上了车,喘着气,她的手指还在微微颤抖,身上还残留着属于他的气息。
镜子里,她看到自己脖子上落了痕迹。
怕被小桃子看到,她连忙拉高衣领,又从包里取了粉底抹了抹。
害人不浅。
明天早上五点到荔园,她四点就得起床,荔园那鬼地方那么远。
十年相处,他清楚知道她每一个软肋,足以把她弄得半死不活。
陪贝骁晨跑?亏他想得出。
她这二十多年吃的亏,全在贝绍楼这。
心跳得很快,她握住方向盘,很久才平复。
她拿起手机,准备给程风打个电话。
也不知道程风会不会带孩子,小黄鱼买到没有?要是没买到,她可以折回去给小桃子买。
那家店不好找。
想到这,云朝拨了程风的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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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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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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