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成古早文女配我只想摆烂>第106章 麻糖与饴糖
  说实话,以李锦溪的水平,她也只能通过落款来判断一幅画的好坏了。

  艺术是个抽象的东西,她来到这个世界后,见识了很多名人和非名人的画作,并不是很能看出每一幅之间的差别。

  不过她送礼的时候一向秉承着最贵原则,即不知道选哪个的时候,选贵的那样就对了。

  顾淮的脸色变得微妙,提醒道:“宝贝,要不我们换一幅吧。”

  李锦溪一向是手比脑子快,顾淮说换一幅的时候,她已经动手去摘画了,

  一只手向上探去,勉强能够住最上面画框,另一只手伸到画布的最里侧。

  李锦溪停顿了一下,

  “哦。”

  她乖乖的把手拿下去,路过画布遮掩下某一处墙面的时候,有一道浅浅的,又很规整的凹痕。

  像是触了电般,她极速将手抽了回来,眼睛四处瞄,指了指山水画旁边的一张:

  “哈哈,我看那幅字也不错,还是选那幅字吧。”

  顾淮认真建议道:“库房里有王曦仁的字,大哥应该更喜欢。”

  啊?

  那幅也不让动?

  这个家还能不能待了。

  “对,你说得对。”李锦溪惶恐,拉着丫鬟跑:“走,春衫,我们赶紧去库房。”

  站在后面的顾淮无奈摇了摇头。

  李锦溪带人去库房取上东西后,拿出盒子里的字画看,卷轴很长,其上是龙飞凤舞的草书,可以看出,书写之人性格十分的很张狂,因此通篇什么也认不出来。

  不过字的气势倒是很足,她一副很懂的模样,夸奖道:

  “果然好字。”

  “春衫,你念一下。”

  春衫退了几步,看着字,脸都憋的通红了,为难道:“我,我不认识。”

  李锦溪斜睨了她一眼,

  想想李明煜是整个李家,难得真心对自己好的人,到底不忍心一份礼物做的这么敷衍,于是道:“备纸笔颜料。”

  春衫更加羞愧,心想到底是国公府出来的姑娘,果然是隐形才女,不是自己这种下人能比得上:“您要亲自作画给公子。”

  李锦溪点了点头,她到厨房那里叫人拔了根鹅毛给她。

  而后跑回书房,拿起鹅毛蘸着墨汁,

  李锦溪脑海里回想平日见到的大哥容貌,根据这一点手起笔落,再加以自己的想象,不一会儿,一个q版的李明煜形象就出现了。

  可可爱爱,脸颊上还有两坨红晕。

  金榜题名四个大字落款到人像旁边,也是用q版字体所写。

  对方好像喜欢穿蓝色衣服,李锦溪就蘸了一点湖蓝色的颜料,把和脑袋大小1:1的身体一起涂上颜色。

  做完这些,她寻了一幅精致的画框,学着王羲仁的那幅字,一起郑重其事的裱了起来。

  “春衫,寻个人连夜把东西送给大哥。”

  国公府,灯火通明。

  李明煜从书房出来,走回自己房间。

  一进门,见到了摆在桌上的两幅卷轴,很是显眼。

  他先打开第一幅,看到了最下边的署名,神色由最初的不在意变得肃然起敬,惊呼道:“竟然是失传已久,王老先生的字迹。”

  他没有问谁送的,招了招手朝外头的小厮焦急喊道:“来人,沐浴更衣。”

  此等圣物,必须沐浴焚香,是任何一个读书人对天下名家都应该有的尊重。

  李明煜怀着激动的心情,好不容易收拾完后,又回到桌面前,神色虔诚的打开第二幅画卷。ΗtτPS://Www.sndswx.com/

  这幅画卷的卷轴,光是摸一下手感都要比第一幅更加精美,由紫色的檀木配以大师的雕工铸成,李明煜能够闻到一些木材散发的清香。

  第一幅已经是书圣王曦仁的作品了,那第二幅……

  李明煜动作小心轻柔的将卷轴打开,上面画的东西出乎意料,一个不知道什么玩意的作品出现在眼前,

  他仔细查看了一圈,有点眼熟,在哪见过。

  嗯,好像是个人。

  李明煜拿起角落里的铜镜,对着端详了一会儿,视线又落回画作上。

  可以看出除了作品内容本身,无论是画框质量,还是其他地方,绘画之人都对待的十分认真,

  最下方用红色颜料方方正正的署名了三个字:李锦溪。

  “呵,什么鬼东西。”李明煜一副嫌弃要死的语气,嘴角却不自觉弯了起来。

  他转过头去先将王曦仁的字迹好好欣赏了一番,放在柜子的最上层,锁了起来。

  接下来才把李锦溪署名的那幅q版肖像图拿起,挂在了床头。

  早上醒来,一抬头就能瞧见。

  “金榜题名。”李明煜念着这四个字,呵呵笑了几声。

  刚刚父亲将他叫去书房,还夸奖了他一顿,说是国公府后继有人。

  可他却不知道,以自己的水平,明明能得前三甲的。

  只不过……

  ……

  ……

  第二日便是小年夜,宫宴是晚上的时候,李锦溪便在中午亲自煮了饺子。

  猪肉莲藕馅的。

  顾淮夹了一个到嘴里,吃到一半硬邦邦的,待拿出来发现里面竟是个铜钱。

  李锦溪不服气的跺脚:“你这什么运气,明明我才是家里赚钱的人。”

  顾淮笑眯眯的将铜钱放桌面上:“等会儿留给你,扔池子里许愿。”

  李锦溪煮了不少饺子,留出二人的食量后,将剩下的分发给春衫她们。

  “我包了两个铜钱,也不知道剩下的里面能不能再出一个。”

  顾淮嗯了一声,将下一个饺子放到碗里,用筷子一分为二。

  “这个没有。”

  李锦溪把夹开的半个饺子拿走吃掉,

  两人就以这种方式,你一口我一口,共同分食了其余的饺子,到最后也没有见到那一枚铜钱。

  顾淮:“有个饺子破了个洞。”

  李锦溪拉着他去灶台边看,果然在锅底的饺子汤里,捞起一枚铜钱。

  顾淮:“馅包多了,破了皮。”

  李锦溪把铜钱放在手掌心,像对待宝物一样,眉眼间全是开心:“等会儿我们许愿,一人一个。”

  她顺手拿起灶台旁的麻糖,塞了一根到顾淮嘴里,

  “今日得黏住灶王爷的嘴。”

  顾淮不喜甜食,仍旧啧了啧嘴,

  “不如静山寺的饴糖。”

  李锦溪呆了一瞬,反应过来,挥起拳头砸顾淮胳膊:“浑蛋。”

  当初自己上山解除婚约,这家伙就是靠一块儿饴糖占的便宜。

  夫妻之间打打闹闹,很快就到了傍晚入宫的时间。

  顾淮坐在车上,换上一向的冷漠脸。

  李锦溪看出他的担心,好奇道:“那位谋士到底长什么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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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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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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