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仗的结局,不出意料朝廷输了。
俗话说,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除了饥饿的问题,朝廷大军在这里已经驻扎了一个多月了,士气低迷,
这种情况下,或许从一开始起,输赢就已经注定。
长枪架在了战败将军的胸膛前,差一点就要刺进去,
顾淮神色威严:“降不降?”
景华山硬气的很:“不,鄙人尽忠尽国,宁死不降。”
他嘶吼道:“有本事你杀了我。”
顾淮冷哼一声,没有丝毫犹豫,长枪向前,推进皮肉里,
景华山脸色唰的一下变白了,身体不自觉颤抖起来,再怎么英勇无比的人,真正面对死亡时,也不能做到无动于衷。
“枪下留人!”
关键时刻,有年轻男子的声音响起,伴随着急促的马蹄声赶来,顾淮还真的就停住了。
景华山抬头,才发现刚刚自己由于过于紧张,下意识的闭上了双眼,额头有滴滴冷汗掉落在了泥土里。
他睁开眼睛,翻身下马的是一个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年轻人,
一身青绿色官袍,为了御寒,外边还披了一件月白色斗篷。
那人开始介绍自己:“在下兵部员外郎,朝廷派来协助景将军行兵打仗。”
原来这就是朝廷派来的文官,可惜来的太迟了,战斗已经结束了。
谁说文官都是窝囊废,在战败之后没有选择逃跑,还敢孤身闯入敌军,有如此勇气者,
景华山为原先自己对文人的轻视感到羞愧,他眼泪汪汪感慨道:“员外郎,你不该来啊,战斗已经结束了。”
“若你还有幸能回去,告诉朝廷,我尽力了,末将对大齐忠心不二,宁死不屈。”
“末将是死在战场上,死而无憾啊!”
他的眼中满是壮烈和坚决,声音嘶哑,铁骨铮铮,一副即将为国捐躯,英勇就义的模样。
李明煜拢了拢身上的雪白斗篷,张口道:“景将军啊,我来之前把你的妻女都藏起来了。”
???
景华山悲壮如歌的表情僵住,肌肉都在颤动,他抬头脸上充满疑惑。
李明煜耐心解释:“你即便投降了,他们也不会死。”
李锦溪摘下戴在头上的头盔,高兴的跑了过去:“大哥,你怎么来了?”
“想你们了。”
“西北迟迟拿不下来,朝廷正好要派个人前来督军,我就来了。”
顾淮眼睛微眯,看着女子抓着的青色袖子,露出危险的神色。
你来不是提前安排好的嘛,和“想你了”有什么关系。
他自动把李明煜说话时“你”字后面的“们”去掉了。
景华山跪在地上,在刚刚经历了一圈生死,心情大起大落之下,他现在的大脑已经宕机,懵逼的看向李锦溪:“大哥?”
“他是你大哥?”
景华山自然认出,眼前之人正是那天在城门上溜达,给了自己一个回旋箭的女子,在端王军中似乎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
她喊兵部员外郎大哥,
心中快速的将这两点联系起来,景华山直觉自己掉进了一个套,一个仗还没开始打,就早已精心设计好的圈套。
李明煜继续蛊惑:“你已经没有后顾之忧了。”
李锦溪跟着附和:“是啊,你说自己忠于大齐,可端王也姓赵,跟大齐皇室是一家人,你投靠我们,这也不算叛国。”
这话说的有理,
最主要的是李明煜把他的亲人给藏起来了,换个说法,亲人的生杀大权目前都在掌握对方的手里……
他刚刚说什么尽忠尽孝,让李明煜有机会传达回去,也不过是为了叫自己在西北战败的事情传回去,朝廷能网开一面,不要牵连到妻女受累。
须臾片刻,景华山已经以最快的速度在心中权衡完利弊,
可他刚刚表现的太英勇了,忽然归降,脸色到底有点拉不下,他还想再说几句硬气话,把面子和里子一块儿挣回来。
顾淮是何等聪明,一眼就看出他心中所想,抬起长枪,冷硬道:“废话真多,我看还是杀了吧。”
“我投降。”
这次这三个字,说的掷地有声,没有任何犹豫。
顾淮将长枪收了回去。
景华山颠颠的从地上爬了起来,胸口有一点伤但不重,稍微包扎一下就好。
“我不想死。”
景华山想,刚刚长枪刺入胸膛的那一刻,他是真的准备好英勇赴死的。
可是他没死成。
勇气好像在那一刻都抽尽了,没死成,就再也不想死了。
几人从外面进到军营,当顾淮摘下头盔,景华山看到真容那一刻,他终于明白自己时不时的心悸之感来源于哪里了。
淦,早知道是这个活阎王,他就不装了,白白受了一圈苦。
有了景华山心甘情愿的加入,士兵收编变得十分容易,这些人大多只听从军令,不听从皇令,对朝廷上层的博弈并不是很清楚。
他们只知道,在城外待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双方和解了,他们不用挨饿,
手中有热乎乎的烤红薯吃,
香香甜甜,咬一口软糯无比。
十万大军的收编,也是花费了一段时间。在将这一切弄好之后,顾淮终于不再安居一隅,选择走出西北。
景华山摸了摸下巴,
“讨伐朝廷,得有一个像样的名头。”
这样的名头最好是属于正义一方的,是为天下百姓都能接受的。
顾淮:“端王世子。”
“我本身就是皇室血脉。”
原先的老皇帝,也就是顾淮的爷爷,若不是突然得病暴毙,也是要把皇位传给端王的,
顾淮打着这个名头出兵,都不算造反,顶多可以说个皇家内部的家务事。
顾淮出发前,命人先将消息散布了出去,很快,端王喜得世子的事情就传遍了天下。
端王一脉不是绝脉,有后啊,只是以前被齐高帝陷害了,流落到了民间。
甚至私下里发话,做出承诺:“若是端王府得大统,以后大齐的官盐将都会是现在这个价格。”
都不用买私盐,也能活的下去了,百姓的日子越来越好过。
朝廷在接收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是懵圈的,有种猝不及防的感觉,
怎么就有后了呢?
明明是一件很小的事,几十年前,端王府全家被发配到西北,守着一块贫瘠的土地过活,天气又寒又冷,按理说一辈子就过去了。
怎么就能有力量起兵呢?
这说不通啊,
敢将朝堂的十万兵马完全吞并,这么大的胃口,能有粮养嘛。
朝廷一时间想不通这些事情,可想不通也得面对现实,只能再继续调兵回来平乱。
调兵打仗就需要军响,全是白花花的银子,早朝的时候,户部尚书无奈将大皇子挪用金子买飞天散的事情上奏了出来,脸上全是痛苦面具。
小皇帝没有办法,沉思了一会儿看向殿上站着的众位大臣,“朕打算办个义捐会,各位都来参与。”
当官这么多年,一个个长的肥头大耳,应该贪了不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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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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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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