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夫人救命,将军又有麻烦了>第286章修筑堡垒(二)
  郑曲尺这头需要短时间内修筑哨塔、防御壁垒、挖沟壕、囤建物资存放地下室等,任务繁重,时间迫紧,于是元星洲便将大部分的士兵留下,供她调派驱使。

  而剩余的一小部分人,由交由元星洲来布防巡逻、探索附近地形、派斥候探知敌方落脚点等工作。

  两人也算是将一内一外给安排明明白白,一切都在有条不紊当中进行着。

  红火大太阳不予余力灼烧着大地,今天估计得有三十多度,郑曲尺为了避免士兵们太过卖力干活中暑,便让他们定时换批去湖中补充水份,泡澡休息一刻钟,保持着最佳状态。

  元星洲这头外出约半个时辰,便遣人回送了一批猎物,郑曲尺都傻眼了:“这真是正事、公事、休闲与顺带捎的打猎一并进行啊。”

  说起来金鹭猎场,本来就是王宫狩猎猎场,草木繁茂,禽兽、麋鹿聚集,平日不对外开放,是以猎场内生畜禽兽无限繁殖,一年“收割”一次也仅是割了个皮毛。

  “快快,将这些新鲜的山货打理了,咱们炖它几大锅肉,让大伙吃饱喝足再干活。”

  郑曲尺吆喝一声,伙兵当即应和。

  “好勒~”

  元星洲出去了近两个时辰后,又遣送回来一大批猎物,其中还有两头皮毛油亮的白狼,一公一母,但却是活的。んτΤΡS://Www.sndswx.com/

  郑曲尺收到这一份备用粮后,直接就无语了。

  “这活着送回来做什么,留着给咱们来现宰现炖?”

  “呃……”柳柴嵇挠了挠脑袋,小声问道:“要不,不杀了吧,反正这一堆吃的也够了,留着耍?”

  柳柴嵇一中二魂附体之人,对于这种皮毛漂亮又是林中一霸的帅气白狼,尤其心喜,恨不得驯服了来当宠物,可面对它冷如冰鉴的眼眸透出的无情杀机,他又有些发怵。

  典型的有贼心没贼胆。

  “耍你個头,这可是两头会吃人的狼……”郑曲尺正想喝斥柳柴嵇不知所谓,但转头见两头白狼穷凶极恶的模样,忽然间又心生了一个好主意:“柳柴嵇,你赶紧去找两副长镣铐来,要大的,再将刚才伙兵卸下的鹿肉端一盆来。”

  柳柴嵇一愣,很快反应过来:“真要留着它们啊?”

  郑曲尺点头:“留。”

  “可这种野生的狼,根本就喂不熟的……我、我方才讲笑的。”这下倒是轮到柳柴嵇来苦口相劝了。

  郑曲尺却挑了下眉毛:“不用喂熟,只需要它们会看大门就行。”

  柳柴嵇:“……”你可真行啊,拴两头恶狼来看守大门。

  这两头白狼送来时,四肢都被捆绑起来,不能自主,郑曲尺小心靠近,推着盆子的鹿肉抵在狼嘴边,喂狼,等这两头饥肠辘辘的狼吃完之后,才嘿嘿嘿拿着镣铐一脸奸笑着靠近。

  见她这般莽撞,担心恶狼奋起扑咬,柳柴嵇赶忙上前阻拦:“郑副官,小心!”

  不等柳柴嵇惊呼完,却见两头眦牙裂嘴的白狼,竟眼神昏聩、眼皮打架,已经先行一步倒下了。

  柳柴嵇傻眼:“这……这是怎么了?”

  “被迷晕了呗。”

  柳柴嵇更惊了:“怎么会被迷晕?”

  郑曲尺正蹲在地上给不醒狼事的白狼套枷锁:“你废话真多,自然是因为我有药。”

  别人说行走江湖,必须将下三流手段带身上,但她觉得行走宫闱,那也得多备些小心机。

  这些各类用途的药粉,一部分是找军医给配的,一部分是梅姨送她防身用的,她刚才还拿了一大包药粉叫士兵去营地四周围洒上。

  露宿野外,尤其是现在这种闷热的天气,各种蛇虫鼠蚊出没,多不胜数,尤其他们还选择在湖边扎营,晚上一些大型野兽饮水也会悄然靠近。

  若不提前做些措施,说不准第二天就会发现,粮仓储存的食物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啮食了,营地内会出现不少奇怪的脚印,还有一些士兵莫名全身红肿疼痛,或者有人突然得了急性病。

  在这种半原始的地界,除了人为的侵害,自然界所潜藏的危险更是层出不穷,这一点郑曲尺是最清楚了。

  将白狼放倒之后,她就上前给他们拷上镣铐,这些东西本来是给敌方俘虏所准备的,现在倒是先用到了白狼身上。

  套好后,她就一手扛一头,将它们搬到了营地“大门”,所谓的门,还没有弄门板,只是两堵土墙中间的缺口。

  她将狼扔下,再去锤了两根木头桩子套好,她桩打得深,两头白狼不易挣脱,挣松了也不怕,她有空过来看到就再锤深一些就是。

  柳柴嵇跟进跟出,像个小尾巴似的:“郑副官,让这两头白狼看门,有什么用处?”

  “它们耳朵可灵了,若对方在远处潜伏,咱们肉眼肯定难以分辨,但肯定会被它们的鼻子察觉,再者,有两头白狼给咱们守门,你不觉得这很威风吗?”郑曲尺问他。

  柳柴嵇一听,连连点头,深以为然:“上将军夫人所言极是。”

  “好了,别偷懒了,赶紧去帮其它人一块儿干活,我还得去干别的事。”

  柳柴嵇好奇:“什么事?”

  “上面的事少打听,去帮忙和泥巴去吧你。”

  郑曲尺手头上有一份舆图,舆图所绘内容便是金鹭猎场的全貌,这也算是他们邺国在这一次试兵上唯数不多的优势吧,熟悉地形,更熟悉地形上生长的各种动植物。

  但也不能全指望它,因为如今舆图与现代的地图有着天差地别,精确度与真实度都带着某种“艺术性”的狂放不拘,看得懂就懂,看不懂拉倒。

  郑曲尺根据地图中的“山角形状”找到一片坡地,她看到一面石壁上密密麻麻长着一种绿叶藤枝,便吩咐所有人抄出工具,开始收集起来,留以备用。

  路上碰上些野果子,摘了,瞧到地耳发蘑,薅了,不要白不要,他们这么行走的目的并非采风,而是采石、捡干枝枯叶干草。

  将收集到的手握大小石头一背篓一背篓带回去,士兵虽不解为何要收集石块,倒还是照做。

  稍晚些时候郑曲尺他们回到营地,看着已初成规模的……异形营地,郑曲尺稍微感叹了一声“真怪”,也没说其它什么。

  吩咐士兵将集来的枯干枝叶架在土墙边烧,这样硬烧速干,会产生裂缝是必然的,但控制着时候烧它不会崩裂,至于土胚墙里面的湿润就暂时不必管了,又不是真的在修建屋舍城墙,这种临时土胚墙用过倒也就倒了。

  在不远处的垂柳丰茂水草丛中,一支斥候正趴在地上,潜伏眺望前方白鹭湖边的繁忙情况。

  “邺国新建的营地,怎地这般古怪?”

  时下的营地基本上不是四方型就是长方型,像他们这种“彩虹型”着实少见。

  “伱快瞧瞧,他们竟然在外围垒了一圈土胚墙,我们现在根本探知不到营地内的任何情况,连对方剩余人数都辨别不清楚了。”斥候怒道。

  另一名则诧异不已:“他们是用什么办法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垒出一圈围墙来?简直太不可思议了,莫不是他们队伍里面隐藏着什么神秘匠师,或者专程带了一队工匠?”

  “不可能,六千兵力本就不足,还加进去一队不能够战斗的匠人,谁家统帅会这么傻啊。”

  “也是,这种小规模战役,本就不需要在防地上过于浪费精力,邺国还真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也不知道是哪位这么傻,搞这么一大堆无用之事。”

  “等等,你快看看,那又是什么?”

  “什么?”被同伴惊诧的声音吓到,那人瞪大了眼睛一看:“是、是犬?不对,白色的皮毛,这莫不是狼吧?!”

  “没错,就是狼,邺国为什么要拴两头白狼在营地前,这是个什么意思?”斥候被整神了。

  “有古怪,邺国不至于这么蠢搞这么些无用功之举啊。”

  “的确,邺国营地太奇怪了,咱们赶紧回去先汇报一下情况!”

  不止这一国斥候被邺国的操作给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其它人几国也是同样情况,他们派遣出来的斥候分别对各国侦察敌情,别人那里一眼就能够看穿扎营进度,布置的大抵规模与情况,唯独邺国这边,他们硬是将自己的营地严封死守,搞得密不透风,叫人看不透底细。

  大部分斥候都等不到天黑,就纷纷撤回,迫不及待跟上面领导汇报情况。

  在得知邺国那头就跟在修堡垒似的,一众将领都懵了。

  他们全都只是做了一种极为简单的扎营,派人清扫了周围隐患,砍了些木头来做木栅围挡,然后再扎营搭帐篷,清点此战的全部物资,统筹接下来需备足够坚持几天,最后起灶做饭,等待明日号角吹响开战。

  试问,一天的时间,能干什么?

  再说就算能干什么,也根本没有人想费这种精神与劳力,在他们看来,扎营只是为了留下一个回来休息的地方,他们更大的意愿是进攻,以最快的速度攻下别人的营地,将对方的物资占为已有。

  “哈哈哈哈,让他们大力的修吧,等咱们将邺国攻下来之后,那打造好的营地不就是咱们所有了?”宏胜国的统帅闻言喜不自禁。

  副官也得意道:“没错,他们邺国浪费的一天的时间去整那些没有用的东西,等明日一大早咱们就去先生捣了他们的窝,让他们落荒而逃,弃械投降。”

  “叫全体士兵今夜休整好,明日天不亮,便早早起身准备,咱们就先打他们一个猝不及防。”

  ——

  郑曲尺忙了一整天,此时正坐在篝火旁啃羊腿,野山羊的肉香是香,但是烤得不太嫩,没有各种辛香料调味,只剩一股肉香的焦糊味,但她也没有挑剔,而是边嚼边在考虑事情。

  这时哨塔那边大声喊了一句:“郑副官,统帅又派人送回来了一车子的猎物,请你过去点收。”

  郑曲尺转头,心道:又来?他这一天究竟在干什么啊,净打猎去了?

  “统帅他们回来了没有?”郑曲尺也大声喊道。

  在没有通讯设备的当代,远处传声就基本得靠吼,若叫人代步传话,太过浪费时间了,哨塔上的放哨兵一得消息,基本靠着过人声量传播开来。

  “还没回来。”

  这天都要黑了,怎么还没回来?

  郑曲尺放下油津津的羊腿,起身去湖里洗了一把手,然后再过去。

  却见推在营地门口处,又是一车血淋淋的猎物,这血腥气引得两头白狼亢奋挣扎,想要冲过去,但却被铁链拴得死死的,只能急得在原地打恩。

  还是熟悉的送货人,他们将东西送到,交待了一句“统帅今夜不归”,便行礼欲返,却被郑曲尺喊住了。

  “你们都吃过了?”

  两人相互看了一眼,说道:“郑副官,我们都是带了干粮在身上的,不会饿着。”

  “那你们将这包东西带给你们统帅。”

  他们当即嗅到了一股很浓烈的肉香味道:“这是?”

  “这是带回给他的手信,报之以桃,投之以李,他自己打的猎物,总该也尝一尝味道,至于你们,等回来之后尽管吃,咱们别的或许缺,但伙食加肉绝对能管够。”郑曲尺白糯白牙笑得灿烂。

  郑曲尺的话叫士兵听了不由得眉笑眼开,纷纷欢喜道:“多谢郑副官,你的好意我们一定转达给弟兄们,军务在身,不能耽搁,那我等先走了。”

  接过芭蕉叶包裹紧实的羊肉,这一小队送猎物的士兵一路小心谨慎,原路赶了回去。

  他们来到一处涧溪,天色昏暗,涧溪壑谷,分崩裂绝,幽穷隐伏,人迹之所不通,但水光魅影中,却潜藏了一支军队。

  当返回的士兵将包裹羊腿送至元星洲面前时,他莫名有些发怔。

  “这是她叫你们带给我的?”他的声音有些轻,仿若棉絮。

  士兵见统帅好似并没有斥责他们多管闲事、自作主张带回此等膻腥易引虫之物,便赶紧道:“对啊,郑副官说,要投之以李,报之以桃什么的……”

  “是报之以桃,投之以李。”元星洲伸手接过,感受着上面的余温,唇角弯起,空气泛着甜润的味道:“难得她百忙之中还能抽出余暇想起本殿来……”

  “那个……统帅,咱们今晚不回去了吗?”

  元星洲面上笑容敛起,波光潋滟的眸子却半分活人气息都无,诡幽似鬼火:“若拿不下宏胜国的这座营地,你们明天也不必指望能回去了。”

  一众士兵狠狠打了一个哆嗦:“……”

  这阎罗王一般“要你明日亡,便绝不留后日”的催命气质,真是可怕得他们头皮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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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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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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