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周向阳说几个地笼就剩下这点鱼虾,苏晴也觉得好可惜。
“不过也没关系啦,你不是又多下了好几个网吗,再说志强也过来帮你,不差这点。”
似乎怕自己男人心疼,苏晴又赶紧劝周向阳放宽心,现在周向阳能努力上进自己就很满足了,别的都是小问题。
周向阳把上次那个大铁盆从屋里拿出来,把鱼虾全都倒了进进去,准备教李志强后面该怎么操作。
品种分类,龙虾清洁,还有后面配料,煮龙虾的步骤,这些李志强都要尽快学会。
苏晴抱着桐桐也好奇的在一边听着,反正自己也闲着没事,学会了也能帮忙做点事情。
“爸爸,龙虾,桐桐要龙虾。”
听到桐桐奶声奶气的话,几个人都忍不住笑了。
周向阳从盆里挑出两只最大的龙虾,把爪子掰断找了个盆放里面,省的桐桐到处追。
上次桐桐趴在地上满院子追龙虾玩,最后弄的一身土,自己可是被媳妇念叨了好一顿。
那两只龙虾最后也不见了,估计被野猫叼走了吧。
“其实做龙虾好吃就是看这个配料,这是我们能把龙虾卖出去的关键。”
清理完龙虾,周向阳开始讲配料的用量,怕李志强记不住,周向阳拿出家里的本子和铅笔在上面写着。
“志强,你要尽快学会怎么做这些龙虾,我估计过不了多久,会有人眼红我们的生意,跟着卖龙虾。”
“那咋办?可咱也不能不让人家卖龙虾啊。”
听会被人抢生意,李志强就急了,可是他更不懂做买卖,毛办法也没有。ΗtτPS://Www.sndswx.com/
一旁的苏晴也有点焦急,可是看见周向阳很平静,心立马就静了下来。
自己男人既然都不着急,说明他有办法,自己相信他就好了。
“别急,你以为龙虾只有这种做法吗,多的是,除此之外我还会许多别的小吃,每样都不会比龙虾差。”
安抚住李志强,周向阳继续说道。
“你要记住,每样东西只有第一个出现的才会让人印象最深刻,后面的只是模仿而已。
我们要做的就是让这些吃过我们小吃的人,以后在别的地方吃到同样的东西,脑子里立马就会想到我们,想到我们的小吃。”
“就像你们男的抽烟想到中华烟,喝酒就想到茅台那样?”苏晴有点迟疑的问道
“媳妇,聪明,这就叫品牌效应,当然这个还有点远,我们连起步阶段都没到。”
周向阳也不禁感叹苏晴确实聪明,自己稍微一点拨就懂了大概意思。
“志强,那你说电器和鞋子哪里生产的好?”
“肯定上海的啊,谁不知道上海的东西最出名最贵了。”
李志强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事实就是这样,八十年代的老百姓买东西只认上海产就行。
年轻人结婚时的三转一响,自行车,缝纫机,手表,收音机,如果家里条件可以,一定会选上海生产的。
凤凰牌自行车,飞人牌缝纫机,上海牌手表,凯歌牌收音机。
要是能把这四样凑齐,简直是太有面子了,当然这几个牌子很贵,就因为他们是上海生产的,如果是别的牌子也凑合,但生产地一定要是上海。
不仅是三转一响,连生活用品也是上海生产的最好,肥皂,毛巾,鞋子等等,只要是上海产的都有人追捧。
这时候的供销社通知这些上海生产的东西到货,很快就会被抢购一空。
这就是为什么售货员让人羡慕的原因之一了,你做了售货员,家里还会抢不到这些东西吗?
改革开放后的老百姓开始品牌有了最初级的认识,因为他们现在还只是认品牌的生产地,对于品牌本身并没有什么了解。
或许家里花了不少钱买了个收音机,你问他什么牌子他都想不起来,你问他哪里产的,保准记得清清楚楚。
这种观念一直到九十年代初才慢慢改变,许多企业才意识到品牌的重要性。
慢慢有企业开始尝试塑造自己的品牌和企业文化,让二者合二为一。
之后各种广告开始流行起来,各种各样老百姓听都没听过的品牌出现在银幕和报纸上。
“要想皮肤好,一定用大宝。”
“波导手机,手机中的战斗机。”
“我们是害虫,我们是害虫,正义的来福灵,正义的来福灵,杀死,杀死。”
......
这些广告听起来很搞笑,可是却让九十年代的老百姓很新奇,就像洗脑一般,忘都忘不掉,甚至当成歌来唱。
这就属于品牌效应的进阶版本了。
现在的周向阳相比同处这个时代的人,最大的财富就是这些经验了。
自己有足够的时间打出名气,扩大市场,创建品牌。
这些事情不能急躁,也没有捷径,必须稳打稳扎。
周向阳曾经无数的对手还有合作伙伴倒在通向成功的路上,无一例外都是太过急躁。
“媳妇,志强,我们现在不要去考虑别的事情,专心把自己的龙虾做好,卖出去积累财富。市场很大,分给别人一些也无妨,我怕的是他们没有能耐吃那口蛋糕。”
周向阳丝毫不怕别人偷偷学自己怎么做的,只要他们有本事。
国人做生意就喜欢跟风,扎堆,挣快钱,很少有考虑怎么长久发展的,到头来都是失败离场。
“志强,今天正好虾的数量不多,你来操作,我告诉你怎么放料和流程,这样你才能更快学会。”
把清理好的龙虾端进厨房,点燃了灶台下的火,周向阳和李志强开始做麻辣小龙虾了。
苏晴痴痴的望着周向阳的身影,眼里冒着小星星,刚刚周向阳的那种自信,让苏晴的心怦怦直跳,崇拜的感觉油然而生。
自己男人太帅了,爱死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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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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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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