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重生一九七九年>第一千二百三十四章 腥风血雨
  不光是龙空,其他各个书站的作者qq群也开始清一色地讨论这件事儿。

  这一天,所有写手都没有码字,他们觉得自己的精神受到了严重的伤害,自己辛辛苦苦那么多日夜写出来的稿子竟然比不上一本小学生作文赚钱?

  那自己写小说还有什么意义?

  是可忍孰不可忍!当下就有一部分写手组队去各大论坛声讨通天霸王和《无敌败家子》,不过更多的作者却故意断了更,连夜撸了两万字的稿子偷偷摸摸地投进了通天霸王责编们的邮箱中去。

  这个网站典型的人傻钱多,特么的,不去赚他们一波钱,简直没有道理。

  网络上关于自己公司的腥风血雨龙一是一点都不知道,此时他正忙着跟一个作者聊小说呢。

  “你的小说我看了,写得足够烂!足够傻逼!”

  坐在电脑对面的作者从吃好晚饭后就处于神经不正常的状态。

  他哪里想到他故意发在网上的疯言疯语真的被签约了,而且自己还莫名其妙地被弄成了什么白金级作家。

  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儿,让他都有点担心通天霸王是个骗子书站了。

  这个世界上,只要骗子才会一个劲儿地给你灌输“天下有的是免费的午餐”的概念。

  他战战兢兢地打字回复:“那你为什么要签约这本书,还把我弄成了白金作者。实话说,总编大人,这本书我是觉得无聊才发在网上的……”

  “哦?”龙一按动着高端机械键盘,问道,“无聊有很多事情可以做,何必要在网上发书呢?”

  “其实这本书七八年前就完本了,我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写的,当时是因为不想写作业,又比较喜欢看故事杂志什么的,所以一时手痒才写了这本书。现在我上大一了,觉得当年的小说留在家里的老爷机电脑上有些浪费,还不如发到网上去,圆圆我的写作梦。正好这几天你们通天霸王足够火,所以我才选择把书发到了你们的网站上。”

  什么?

  龙一呼吸一滞,七八年前?

  按照这个世界网文发展的规律,七八年前的时候,网络小说都根本没有起步呢!但是这日更十万就已经写出了《无敌败家子》?

  虽然这书的情节很烂,文字也足够幼稚,但是这书的设定跟辰机唐红豆的神级败家子一模一样,而且还有如出一辙的简介。

  文笔情节可以练,但脑洞真的是要靠天赋的,原来世界里的《重生之神级败家子》的一大特色就是脑洞足够大,设定足够新颖。

  而在这个被修改的世界里,一个四年级的小孩竟然就能有这种强大的脑洞,怎能不让龙一叹服。

  “你真特么是个天才!”龙一回复道,“败家子的设定吊炸天啊!这种创意只有万中无一的天才才能想出来!”

  他不好意思地敲击着键盘:“总编大人,虽然我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你要签我这样一本大烂书,还打赏了这么多的金额给我,但是你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的,这本书你不要签约了……如果你喜欢我的设定的话,我目前正在用我的小学时候的败家子设定撸新稿子,现在已经有三万了,要不你看看,如果你觉得合适的话,你再跟我签约成不?”

  龙一眼皮微微一跳,他想起了曾经小喵喵跟自己说过的世界定律——虽然这个世界被系统进行了修改与重构,但是这个世界的大体发展轨迹是没有进行修改。

  如今没了天蚕土豆却依旧有《斗破苍穹》;没了天下霸唱却依旧有《鬼吹灯》;没了辰机唐红豆却依旧有……

  难道说!

  想到这里,龙一双眸爆出一道精光,他仿佛又看到了一棵摇钱树在他眼前茁壮地成长起来:“快发过来吧!”

  “行!我qq传你!”几乎是下一秒钟,日更十万就把稿子从qq上发给了龙一。

  龙一一看那word文档的文件名心里就一阵激动!

  文档名赫然正是《重生之神级败家子》!

  龙一迫不及待地打开了文档,熟悉的文字立刻映入了他的眼帘。

  “第一章大败家系统。

  ‘洪大力,男,22岁,孤儿,因勇救两名即将被车撞到的儿童,不幸身亡。经有关部门研究决定,追封洪大力为英雄,省优秀大学生……”

  看了这么几行字,龙一觉得这个文已经没有看下去的必要了,他关掉文档,噼里啪啦地打了一行字过去:“你好,这本《重生之神级败家子》千字一万,价格跟《斗破苍穹》和《鬼吹灯》一致,愿意签的话,我现在就给你发合同。”

  而此时他还正在编辑着文字,列举着自己新作品的优点,准备为自己争取个千字二十的价格呢:“这本书是我前几天刚写的,文字当然不可能同我小时候那样幼稚了,而且我加入了时下流行的‘重生’与‘穿越’的元素,又借了《斗破苍穹》里面的退婚梗,再配上我败家子的新颖设定,我觉得……”

  他这一段话才编辑好还没发出去,就赫然看见聊天框里“千字一万”四个大字。

  于是,他把编辑好了的长长的一段话给删了干净:“总编大人!什么都别说了!我为你做牛做马!我为你肝脑涂地!”

  晚上八点半,《重生之神级败家子》同通天霸王中文网顺利签约,并且入库。

  晚上八点四十分,《重生之神级败家子》更新至三万字,点击率为0。

  晚上八点四十五分,《重生之神级败家子》的会员点击数依旧是零,收藏仅有二。一个收藏来源于作者本人,而另一个收藏则来源于龙一。

  晚上八点五十五分,《重生之神级败家子》收到书友“人不败家枉少年”的打赏一百万人民币整,一跃成为网站周打赏榜的正数第一!

  晚上九点整!齐州市通天霸王文学有限公司的工作群再次炸锅!

  “妈呀!什么情况?那个小学生又在我们书站开了一本书!叫《重生之神级败家子》!而且发书不到半小时就已经显示签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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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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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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