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陆西橙霍竞川>第738章 番外—沈安宁2
  日子就这样过着,前进大队不像别的大队,拦着他们这些知青们不让离开,其他大队,许多知青下乡好几年,在当地成了家,一旦他们走了,乡下的家人孩子咋办?

  前进大队,结婚的就那么几个,陆西橙就不说了,林舒,人家考上大学去京城,怀着身子呢,人婆婆还跟去照顾,可跟啥抛弃谈不上。

  至于还有个刘小草……算了算了,她要走就走吧,整天在家摔锅打碗揍孩子的,巴不得她走!

  沈安宁没走,她家里的哥哥们都娶了媳妇,早就没了她的落脚之地,她很清楚,一旦她回家,只会被她妈找个人嫁出去。

  她想赚钱,赚到很多钱后再衣锦回乡。

  她去了几次县城,现在的黑市已经半透明了,除了粮食还有布料等工业品仍旧紧缺,其他的像鸡蛋活鸡,各种山货都有小摊贩卖的,她甚至还看到了卖电子手表的,一只手表三四十元,买的人特别多。

  沈安宁没有手表,但她知道百货商店一只手表要上百元,这三四十元能赚到什么钱,别亏死吧!

  她没在县城找到什么商机,又回了村子里。

  果然,想要赚钱还是要去大城市。

  七九年上半年开始,砖厂的效益突然好了起来,大货车拉着一车又一车的砖头往外面运,厂房扩建,新买了机器,不仅是本大队的,附近其他大队的村民也有过来参加招工。

  八二年,知青们全都回了城,就连刘小草也扔下她嫁的那户人家跑了,听说她妈给她找了个城里人,她回去嫁人了。

  知青点只剩下沈安宁一个。

  同年,前进大队响应国家文件号召,分田到户,前进大队改名前进村。

  于是,沈安宁就比较尴尬了,她没有嫁给村里人,户口是集体户,按照规定是分不到田地的。

  村里只好把其中一块地借给她种,可沈安宁不会种地啊,她之前的主要任务是掏粪,下地干活就是人家怎么安排,她就做什么,有时候还要找借口偷懒,要她独自伺候一块地,从耕地、播种、除草、施肥……她完全不行。

  大队长,现在是村长,王满囤叹了好长的气,这人明摆着看不起他们,咋就不走呢!

  他们还不好赶人,上面明确说了,遵循知青意愿,不得强迫知青留下或者离开。

  好在还有三十几亩蔬菜田没分,这是村里的一项经济来源,就让她在那里先干着,年底分点钱,粮食用钱买。

  沈安宁又混了下来。

  经过这次的经济体制改革,沈安宁这才知道,砖厂并不是什么社办厂,而是霍竞川跟人合伙开的。

  也就是说,每年几百上千万块砖瓦,赚的钱都进了霍大哥的口袋?

  霍大哥那么能干,赚钱是应该的,但那岂不是意味着,陆西橙也跟着沾了光?

  坐在空荡荡的知青点门口,沈安宁恍惚,她怎么办呢,她要依靠谁才能过得好?

  过得比陆西橙更好。

  八五年的冬天来临前,沈安宁找村委会借了两百块钱,王满图还帮她弄了介绍信,她终于踏上了南下的火车。

  而这一年,前进村一半的人家已经盖上了青砖瓦房,像大队长、老支书还有王春才等五六户人家甚至计划着盖红砖小楼。

  她来到沪市,这是她梦寐以求的城市,未来的魔都。

  在这里,她有无限的机会和可能,沈安宁豪情万丈。

  可惜,希望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沈安宁先去了市政府,说要找徐市长,可门卫说,他们的市长不姓徐。

  沈安宁不相信,想了想,肯定是公公高升了呢,就说要找姓徐的书记。

  可是别说徐书记,连姓徐的副市长都没有。

  沈安宁不知道徐晋杭父亲的名字,只说自己是来寻亲的,可寻亲总得拿出个证明吧,职务搞不清,住哪儿总知道吧!

  沈安宁一问三不知,相关证明或者介绍信没有,合照没有,被门卫当成闹事的哄了出去。

  此时,她身上只剩下一百多,还要吃住,她想找个工作暂时过渡下,好歹安顿下来。

  此时国营经济依然是主流,那些国有厂子进去的途径,要么凭关系,父母退下来小辈顶上,要么参加招工考试,再不济花钱买,沈安宁考不上,也没钱,当然她也不屑于去当一个工人。

  工人能有什么出息,迟早下岗。

  沪市人口多,在这座早早发展起来的城市,大学生还很金贵,可高中毕业生真不少,像售货员等稍微体面点的岗位根本轮不到她。

  沈安宁听不懂沪市话,只有初中学历,几乎没有任何上班经验,人生地不熟的,哪里找得到什么好工作。

  沈安宁想做盒饭,她上辈子厨艺还可以,家常菜是会做的,借招待所的厨房做了两天,光计算买菜钱就让她头昏脑涨,她不清楚当地人的口味,她不舍得买硬菜,肉全是边角料,讲究的沪市人压根不买账。

  好不容易卖出去两份,可是她重生回来十几年,在乡下吃的随便,那点厨艺早就生疏了。

  沈安宁也嫌弃卖盒饭弄得自己油腻腻的,太辛苦,果断放弃了这个主意。

  最后,在身上的钱花光前,她找到份商场保洁的临时工作。

  沈安宁看着柜台上来来往往的顾客,寻找自己的目标。

  突然,她扫地的动作顿住。

  一对男女乘坐电梯上来,男人一件藏青色制服风大衣,脚上踩着皮鞋,个子颀长,身材笔挺。

  他看上去很年轻,气度却异常沉稳,与那个在乡下时穿着破褂子的男人仿佛判若两人。

  沈安宁看呆了。

  视线顺着他的脸挪动,男人臂弯里挽着另一只手,他身边走着个身材玲珑有致的女人,男人不时低头凑到女人耳边说话,姿态十足的亲密。

  女人同样穿着藏青色大衣,不过是披风款,金属双排扣设计,优美典雅。

  女人好似很怕冷,围了条厚厚的白色围巾,长发随意挽着,露出半张楚楚动人的白皙脸蛋和一双水光潋滟的桃花美目。

  他们径直走到玉石柜台前,售货员掏出小钥匙打开身后的保险柜,取出一只黑棕色木盒双手递上。

  男人接过盒子,打开,是一只玉镯,他小心替女人戴上,两人低声说笑两句,男人便付钱将镯子买下,另外又买了两块小吊坠。

  沈安宁看得心砰砰砰跳,快从嗓子眼蹦出来。

  这是霍大哥!

  而那个女人极有可能……不是陆西橙。

  “陆西橙被抛弃了,果然被抛弃了!”她喃喃道。

  在沈安宁的认知里,男人不容易老,老话不是说男人四十一枝花嘛!

  而女人呢,二十五岁往后就走下坡路了,女人四十豆腐渣。

  算算时间,陆西橙差不多也三十来岁了,可那个女人,沈安宁距离他们百米,看得并不真切,却也清楚,她看上去顶多二十出头的年纪。蜀南文学

  陆西橙生了两个儿子,后面还要生,霍大哥赚那么多钱,两个儿子怎么够。

  陆西橙整天围着男人和孩子们打转,操持家务,洗衣做饭,被油烟熏的,肯定早就成了个黄脸婆。

  沈安宁就没见过女人过三十多还能像个小姑娘的。

  霍大哥现在这样优秀,哪里是黄脸婆陆西橙配得上的,她不过是运气好,刚下乡时长得好看点,才把霍大哥迷住。

  沈安宁下意识吐口唾沫抹了抹头发,她也不丑的。

  如果这会儿上去打招呼,不知霍大哥是不是能记得她?

  那头,一对璧人手牵手准备离开,沈安宁拖着拖把紧跟在后面。

  男人好像朝她这边瞥了一眼,又迅速转回头去。

  沈安宁追到商场门口,只看到两人坐进一辆黑色小车里,男人还体贴地替女人拉开副驾驶车门,护着她的头不被车顶碰到。

  他自己开车。

  沈安宁眼睛都直了。

  霍大哥不仅会开车,还有车,车多贵啊,她上辈子重生前家里都买不起车。

  顾不上主管在后面骂她,沈安宁追着车跑。

  “霍大哥,霍大哥,我是前进大队的沈安宁,我是你老乡!”她喊着,用她最大的声音。

  双脚怎么抵得过四个轮子,车子缓缓远去,消失在人来人往的街头。

  沈安宁蹲下,眼里的光亮得出奇。

  霍大哥可以抛弃陆西橙找一个新人,那她不是没机会,这次偶遇就是老天爷对她的奖励。

  啪叽!

  不晓得谁家养的灰鸽从头顶飞过,送她一坨鸟屎。

  沈安宁发出尖叫,在村里麻雀欺负她,为啥来这儿鸽子也欺负她,畜生!

  那头,车里,陆西橙欣赏着手腕上的手镯,嘴里愉悦地哼着歌:

  “要是你愿化作柔情的春风,可否将你心内热流再入梦,无言带走我青春欢笑天真娇俏,不再带着笑……”(《野百合也有春天》粤语版)

  一首伤感情歌,愣是被她唱得欢快无比。

  “这么开心?”霍竞川垂眸看她的手,又专心开车,“喜欢吗?”

  “喜欢呀,谢谢亲爱的!”

  “叫哥哥!”曾经的回忆涌上心头,霍竞川一听她喊亲爱的就起鸡皮疙瘩,总感觉不太妙,要倒霉。

  “哥哥,老公!”

  “嗯。”这只羊脂白玉的镯子是霍竞川前几日陪客户来时看到的,只是当时身上没带足够的现金,便让销售员预留着,今天夫妻俩一起过来买。

  马上就是孩子们的生日了,也是妹妹最辛苦的日子,提前送一份礼物。

  至于小灰小狼,羊脂玉的边角料吊坠就很不错。

  ……

  沈安宁踌躇满志,期待着下一次的偶遇,可是第二天,她就被所在街道办以盲流的理由赶了出去,房东把租金退给她,不给住了。

  盲流是这个年代特有的词汇,指从农村中盲目流入城市,无固定职业、住所的不稳定人员。

  沈安宁就是典型的盲流。

  她的介绍信是过期的,工作人员一看,哦,知青,原籍是中部一个小县城,得了,回家吧!

  没人追究的时候,只要人不闹事,通融通融也没啥,但这人,呵,得罪了上面呢!

  “不,我要留在沪市,我要留在这儿!”沈安宁哭着喊着,她不走,她还要等霍大哥,然后在这座大都市站稳脚跟。

  对于这种人,工作人员见怪不怪了,遣返是符合政策的,不止沪市,许多大城市都有专门的遣送站,盲流收容所,盲流车厢,有专人负责把他们送回去。

  一周后,沈安宁回到了她阔别已久的故乡,后头几年,她没再跟家里联系,她妈都以为她死在外面了,没想到这个女儿还能回来。

  三十多岁的沈安宁孤身一人,这在保守的小县城,在沈家父母眼里是无法想象的,二话不说,安排个男人。

  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沈安宁这辈子再也没踏出过县城,继续重复着她上一辈子的人生。

  而人有了野心,见识过繁华,做过人上人的美梦,这样平凡的、穷困的、一眼看得到头的毫无希望的生活,让沈安宁比死更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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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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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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