瞅瞅这里有这么多的牛羊,咱家的餐馆,再也不怕没有牛可用了。”
何庆堂手里抓了只野兔子,掂了掂,约莫得有三斤重。
何田田看着他:“你逮那只兔子干什么?现在又不吃。”
“这不是它都撞到我的脚边了,也不知道跑。
这么傻的兔子,不逮了我自己都觉得说不过去。”
何田田向四周看了一下,苦力们手里面也是拿着野鸡和野鸭之类的,还有两个想要去抓小羊,结果被护崽的母羊一头顶在了地上。
“地方是好,只是怎么把这些东西运出去是个难事。”
何田田看着陡峭的山壁,有点发愁。
“不难,不难。”一旁的苦力头儿露出憨厚的笑容,“直接在这里杀了,切成大块,用绳子吊上去。
然后我们的人背回去就行了。
别看我们长得瘦,背个二百十来斤,那是不成问题的。”
何田田知道他肯定有夸大的成分。
就看他们的样子,自己都没二百斤,还能负重二百斤?!
而且背着新鲜的肉回去的话,白天还好,如果赶到晚上,遇到狼群、老虎什么的,就危险了。
不过还好,这个距离的话,从早上出发,到晚上,应该可以把山上的路走一大半。
最危险的地方就会过去了。
再走的路,就是平常山里人也经常会去的地方,危险性稍微小一点。
何庆堂看出了何田田的担忧。
他走过去悄悄地说:
“族长不用担心,猫有猫道,鼠有鼠道。
他们这些苦力,有的是办法,能够好好的把肉运出去。”
其实是什么办法呢,不过也都是费一番苦力罢了。
尤其是要把肉,从那么高的山崖上运上去,真的是一件十分费力的事情。
山谷里的成年野牛十分壮硕,公牛约莫都有一千来斤。
母牛的话,正值繁衍的春季,肯定是能不杀,就不杀的。
要捕杀一头成年的牛,对穿上踏风靴以及隐身披风的何田田来说,并不是一件难事,相反还非常的容易。
但是对于普通的人来说,就不简单了。
就像何庆堂原来说的,哪怕他在正面对付一头野牛,也是一件非常吃力的事情。
不过看现在何庆堂的样子,他并没有准备和野牛正面刚。
何庆堂先是沿着湖边,走了半圈,在地上仔仔细细地看着,辨认着什么。
是然后便指挥着苦力们,在他用木棍划住的位置,开始挖掘陷阱。
另外让还让其他的人,寻找一些比较坚硬的树,把树枝削得尖尖的。
等陷阱挖的差不多,便把树枝插进去,尖锐的头朝上。
陷阱做了好了之后,何庆堂在陷阱的周围以及中间,撒了一点盐。
看到何田田走过来瞅。
何庆堂笑着说:
“这个方法一开始有用。
这些牛羊都没有见过人,所以警惕性会比较小。
等时间长了,用处也就不大了。
而且不能光在一个地方挖陷阱,还得时不时换个地儿。”
不过他们现在只需要一个月两头牛,就可以满足何氏餐馆的需要。
所以挖陷阱方法,估计能用上几个月。
看到这么多的牛羊,何庆堂心了一个想法:要是能把这里变成何氏族人自己的牧场该多好。
山谷里有水,地方够大,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东西多种多样。而且离后山村,并不能说是特别远。要不是原来因为附近有土匪,这么好的地方,估计早就被人发现了。
何庆堂甚至怀疑,原来土匪是不是曾经来这里打过猎。
挖好陷阱之后,远远地等着猎物上钩就行了。
何庆堂带着苦力们,逮了一些野鸡野鸭,还搜罗了一些鸟蛋。
苦力的头儿,在水边清理出一块地方,把周围的水草全部拔了。
另一个苦力抱着一些看着比较干燥的树枝过来,两人生起了篝火。
何田田抬头看看已经升在头顶的太阳,摸摸肚子,发现自己也有点饿了。
野鸡很快被拔毛破膛,清理干净,剁成一块块的,扔在带来的锅中,里面放上随处可见的野葱。
一个苦力手里拿着根削尖的木棍,把裤子扁到膝盖,趟进了水里。
他的身体随着水里不停的转动着,时不时把手里的木棍猛的往水中插。
“嘿,看看这条鱼够大吧?”
终于在经过了几十次的努力下,他插到了一条大概一尺多长的鱼。
这条鱼也很快被刮鳞开膛破肚。
“县主,你看这鱼好肥啊,瞅瞅着鱼肚子上满满的鱼油,烤起来肯定好吃。”
把鱼开膛的苦力头儿,掂起鱼来,指着鱼肚子对何田田说。
“可惜只有一条。
反正现在也没事儿,要不你们再去抓几条看看?”
何田田在旁边,接过鱼,剁成大块儿,扔进了锅里,和鸡一起煮。
几个苦力听了跃跃欲试,都赶紧用刀把树枝削得尖尖的,趟着水去插鱼了。
没多长时间,还真的扎了四五条。
大伙也不浪费,已经够吃的了,也就停下了手。
鸡鸭鱼被穿在树枝上,烤的吱吱冒油。
何庆堂往土灰里面扔了好几鸡蛋鸭蛋。
汤的鲜味儿出来了,鸡鸭也被烤得差不多。
大伙拿起来自己带的干粮,就着肉吃的不亦乐乎。
何田田还从背篓里面拿出了两罐豆腐乳,让大家分了,加点味儿。
不一会儿鱼也烤好了。
苦力的头儿,捡着烤的最好的那个,递给了何田田:
“县主,您尝尝我的手艺。”
何田田咬了一口。
鱼的鲜香与油脂混合在一起,在口中迸发,混合成一种特殊的香气,让人吃了一口之后,忍不住想再吃一口。
何田田连着吃了几口,觉得才算有点满足。
“烤得真是非常不错,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赵大同。”
苦力头儿连忙回答。
“我看这些人都比较听你的,你是他们的头儿吧。”
何田田吃着鱼,揶揄道。
赵大同咧开嘴笑:
“不算,不算。
只是我曾经也算走过南闯过北,见识稍微多一点。
兄弟们抬爱,有什么事情喜欢来问我,时间长了,也就喊我一声老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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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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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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