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电梯里碰见了审计部门总经理,问了两句才知道,他这是要去给迟俊扬做汇报。
这倒让迟建明相当意外,甚至有那么点儿太阳打西边出来了的错觉。
他怕是迟俊扬又日夜颠倒了作息,回办公室去打听一番后,迟建明得知迟俊扬最近出勤情况确实不错,甚至有几天全天都在公司,那些等签字等授权的事儿没一个耽误的。
这个平时总不够勤勉的小儿子终于开窍了?迟建明舒了口气,心头的大石好像都轻了些。
其实迟俊扬真是被逼无奈。
和李安歌住在一起的第一天,床单湿了。没辙,李安歌发烧后确实没少喝水,加上手没消肿还疼,平时那点儿潜意识和生物钟全都打乱了,迟俊扬想抱怨又不敢抱怨,谁叫是自己硬要他住过来的?只能忍着火气早早上班来了。
第二天,这小子自己偷摸起床,从床上掉下来摔了。窟嗵一声闷响给迟俊扬吓一激灵,睡不着了又只能来上班。
第三天,李安歌已经摸清楚了迟俊扬吃药和上班的时间,掐点儿起了床,一只手费劲吧啦给他做了点儿早饭。其实迟俊扬以前都是出门在餐厅吃或者到单位吃,可李安歌这么辛勤的劳动成果迟俊扬也不好意思不来一口,吃完早饭干嘛?还是上班。
之后李安歌养成了习惯,迟俊扬也被迫按时出勤,公司的人见他来得勤了,汇报签字之类的事情找他也就多了。
不光是出勤变多了,迟俊扬的态度竟然也认真不少。
每次白天给李安歌发信息问他在干嘛,回复都是在做图,迟俊扬也不好意思说自己在摸鱼,只能找点儿事儿干。
公司里偷摸议论着小迟总这番是要认真搞事业,实际情况是他家里有个人天天早起撵着他出门上班,身残志坚跟他比敬业。
迟俊扬也不知道李安歌怎么就那么敬业。手骨折了还天天上班也就算了,在家里或者上班的时候还要忙设计。一问才知道,他一周接了两单活儿,不抓点儿紧不行。
他大致估算了一下,李安歌这收入也不算少了,何况他们按摩店包住,每个月花销没多大。
可这小子就是不知道大方点儿,最开始吊石膏的带子还是医院给的绷带,又寒酸又不实用。迟俊扬嫌弃地问过一次,李安歌的理由是好看的那种臂托他嫌医院商店卖得贵,最后自己在按摩店楼下药店买了个便宜的。
中间李安歌托陈叔从宿舍捎了几件衣服来,但也真就那几件,迟俊扬看不下去了,下午把李安歌从家里弄到商场逛了一大圈,不顾阻拦使劲儿买了好多衣服。
这也不怪迟俊扬花钱大手大脚,即使是坐着轮椅,谁也不能否认李安歌长得帅气身材又标准,他肩膀宽,腰线在两胯明显收窄,形成一个好看的倒三角。李安歌的上半身明显比同龄那些干瘦的男孩多了几分结实性感,随便拿件衣服扔他身上都挺好看,迟俊扬看着满意,花钱就也痛快。
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习惯,他出手大方也不是为了讨好或者换取什么,就纯粹是想给人花钱买点儿东西,对以前那些男朋友、对常枫、对李安歌,不管对方经济能力如何,这方面他都是一视同仁。
李安歌也明白他的心思,迟俊扬本来就不是耍心眼儿绕弯子的人,给他花钱也不是图他什么,可李安歌觉得这些衣服实在超了他消费能力太多,相比之下,他能给迟俊扬的就太微不足道了。李安歌自己有手有脚能工作,不愿意占迟俊扬这便宜。
两个人正在商场楼上的海鲜餐厅吃晚饭,是迟俊扬选的餐厅,人均不低。
“你穿着也合适。”李安歌和迟俊扬说。
迟俊扬是真没把这几件衣服当回事儿,“我有的是衣服穿,给你买的你就穿。”
“下次别买了,这么贵的衣服我穿就像假的,糟践了。”李安歌低头夹了口菜,这满桌子海鲜,他能用左手利索夹起来的真不多。
“行啦,知道啦,你的就是我的,我的就是你的。”迟俊扬又敷衍他,“不过我买我的,你别管我。”
迟俊扬不是个有眼力见儿的人,他看不出李安歌不方便。但他是个喜欢谁就掏心窝子对人好的人,炒蟹是招牌,好吃的东西迟俊扬都要给李安歌点上。
螃蟹都是敲了壳炒的,可不上手扒一下吃着也麻烦。迟俊扬是懒得扒,李安歌是没手扒,一桌子菜剩了不少,尤其螃蟹没人动。
从包间走进来一个中年男子,开口问服务员洗手间在哪儿,服务员跟他说店里没有,得去商场的洗手间,出门左拐走到头再右拐。
男人轻声道谢,声音沉稳而得体。
李安歌循声转过头去看,跟走上前的中年男人对上了视线。
深色眸子中泛起波澜,李安歌激动地张了张嘴,还是先于他小声开了口:“……姑父。”
一听李安歌叫他姑父,迟俊扬也抬头看了看那男人,清瘦矮小,却身杆挺直。他姑父的目光定在李安歌身下的轮椅上看了看,只浅浅点了个头就走出店里。
“小迟总,我去跟他说句话。”李安歌放下筷子跟了出去。
他在洗手间门前叫住了姑父,这个曾经如父亲般的男人如今连话都不愿意跟他多说,原因李安歌也清楚。
“姑父……”李安歌又叫了他一声,“我去家里找过你几次,但是你都不在家。”
李安歌姑父转过身来,对他冷声说道:“是吗?我不知道,工作忙。”
“对门的奶奶说她转告过你。”李安歌拆穿他的借口,“我知道你是不想见我……”
“没有,就是不知道怎么面对你。”李安歌姑父在旁边的长椅上坐下,他没抬头,视线从轮椅移到李安歌吊着石膏的右臂上,“胳膊怎么了?”
“不小心摔了一跤。”李安歌答。
“腿好一点儿了吗?”姑父又问。
“……还是那样儿。”李安歌的眼睛暗淡下来,他淡然地给姑父解释着,“是我自己不注意,当时听了我爸妈的话乱用那些精油……”
“是我的错。”李安歌姑父也低着头,“我那时候只顾着你姑姑的事儿,对你关心不够。”
那年冬天李安歌才高二,从某天下午开始就开始腰背疼痛。他还以为是中午打篮球伤着了,回去在QQ上找他妈问什么精油能缓解一下。可用了两天都不管用,连腿也跟着发麻,走路使不上力气,从操场走到食堂都能摔一跤。
李安歌疼得晚上睡不着,他开始害怕了。但春天才做过肝移植手术的姑姑那些天也不舒服,李安歌不想打扰他们,更没脸管他们要钱看病。
他只能在QQ上让父母再多打些生活费来好上医院瞧瞧,可爸妈只说男孩子不该这么娇气,他妈还让他把薰衣草精油混合上薄荷精油,多些耐心,好好按摩促进吸收,过几天一定能好。
他只好每天顶着一股薰衣草加薄荷的味道去上学,症状却并未好转,从走路摔跤演变到背不动书包解不出小便不过三天时间。
最后姑姑姑父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是班主任打电话说李安歌在座位上尿了裤子还闷头趴在桌上不起来,通知他们来学校把孩子接走。
李安歌不是不想起来,是真的没有脸抬起头来面对围观的老师和同学。李安歌想逃开,却一步也迈不出去。
那天的他彻底崩溃了,刚满17岁的李安歌只有满心的慌乱与羞耻。他感觉不到自己的腿,如果不是亲眼看到,他也感觉不到自己尿了裤子。
那时候包括李安歌自己都不知道,从那天起,他也确实没再靠自己的双腿站起来过。
就医不算及时,李安歌的脊髓损伤情况严重,预后情况并不乐观,只能积极以康复治疗辅助恢复。但那时候姑父疲于姑姑的病情,已无暇顾及照顾李安歌,便打电话强硬叫他父母把李安歌接到泰国养病。
去了泰国的李安歌更是再没机会做系统性的康复,固执的父母只懂精油和按摩,好好的恢复机会也都被耽误得一干二净。
其实从邻居那听说李安歌坐着轮椅回来找他时,李安歌姑父就已经知道他的情况并未好转。
他觉得这不稀奇,有那样的父亲,病情能好转就怪了。
李安歌姑父只是内疚到不想面对这一切,他因为把自己不讲理的怨怼迁怒于李安歌,害这个原本有大好前途的孩子后半生都要以残疾人的身份在轮椅上生活,李安歌姑姑至死也为这件事责怪于他。
“你们对我那么好,都是我爸对不起姑姑,他不愿意捐肝,我是替他受报应的。”李安歌知道姑父并没真的恨他,那十多年亲如父子的感情无法抹除。只是姑父对姑姑的感情更为深厚,当年是他爸不顾手足情谊拒绝捐肝,姑父有怨念是正常的。
“如果当初用的是你爸的肝,你姑姑也许就不会走。”李安歌姑父心里仍没放下这件事,“安歌,你姑姑现在不在了,咱们也就没什么关系了。”
姑父起身要走,李安歌最后一次央求道:“姑父,当年我走得急什么都没带,我现在只想要留一张姑姑的照片……!”
“……我和你家互不相欠,什么也不能给你。”李安歌姑父走进了洗手间。
李安歌姑父比李安歌回来的要早,迟俊扬见他脸上写满失魂落魄,结合刚才他姑父那冷淡的模样,他估计这小子怕是认亲失败被嫌弃了。
“他就这么冷血不搭理你?”迟俊扬愤愤地指着包间那边,“我给你找他去!”
“回来!”李安歌没好气儿地按住他,“我家的事儿你别管。”
真是热脸贴了冷屁股,迟俊扬腹诽。
“对了,你少接点儿兼职吧,不行就把按摩店的活儿辞了也行,胳膊还伤着呢。”迟俊扬实在是觉得李安歌太拼命太辛苦,正好趁他今天受了挫就提出了自己的提议让他高兴一下,“工资我补给你,别那么——”
李安歌刀一样的目光甩过来,“……你是觉得咱俩的关系是包养么?”
“不是,瞧你说得怎么这么难听。我看上谁还需要包养么?”迟俊扬解释道,“我就是不想让你那么累,现在真是白天晚上都找不着你,你比我还忙。”
“你是拿我当你养的小白脸还是你养的狗?只要你想找我我就得出现?”李安歌带着气问他。
“你吃口鱼,”迟俊扬也撂了脸,给李安歌指着桌上那盘鱼说,“你这么会挑刺儿不吃鱼真他妈浪费。”
“我能养活的了自己,用不着你可怜,反正我这个德性配不上谈感情。”李安歌不想跟迟俊扬废话,自暴自弃地甩下狠话,转着轮椅就要离开。んτΤΡS://Www.sndswx.com/
“吃枪药了你?!”迟俊扬也真急了,“要走就走,我不管你!”
李安歌真就走了,他真不想欠迟俊扬的,跑去柜台把账结了。手头现金不够,剩下的钱刷了卡——两个人吃了一千五,再多吃两顿,他这个月工资就没了。
李安歌独自出了商场,太阳没落山,热空气扑面而来笼罩着他。回按摩店的路还有很长,李安歌舍不得打车,只能朝着西边方向一下一下转动着轮椅钢圈。
这也让李安歌意识到,他身上从头到脚,也只配跟迟俊扬谈谈感情,可今天他也明白了,没人稀罕他这点儿感情。
迟俊扬往窗外瞟了一眼,竟然没下雪。他觉着自己比窦娥还冤,一片好心都让李安歌当成了驴肝肺。
本来吃得好好的,要不是他姑父突然跑出来也不至于闹成这样。迟俊扬瞅了瞅包间方向,那罪魁祸首估计在里面正把酒言欢呢。
李安歌说不让管他家的事儿,迟俊扬能听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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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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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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