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桃源乡村小医仙>第145章 怕了?
  在医馆开业那天,沈凌云就知道陈可馋自己身子。

  说实话,他也馋陈可的舌头。

  每次看见她吃棒棒糖,心中都忍不住悸动。

  所以。

  在棒棒糖的香甜味充斥口腔后,他呆愣了一瞬,便回应起陈可的动作。

  因为陈可有些矮,他双手掐住她的腰,用力往上一提,把她提到同样的高度。

  陈可双臂抱住沈凌云的脖颈,细长的双腿好似灵蛇般,环上沈凌云精瘦的腰身。

  两人吻的激烈,仅是片刻功夫,陈可娇嫩的小嘴就红肿起来。

  “小哥哥我喜欢你。”

  陈可用湿漉漉的大眼睛看着沈凌云,满目春情地道:

  “你不用回答我,我只是想告诉你我喜欢你,我想跟你做一些让我们都快乐的事儿。”

  沈凌云抿唇,抱着陈可起身回房。

  “我也老早就想尝尝你这小嘴是什么味道了。”

  “咣当!”

  房门被重重关上。

  进门后。

  陈可当即瞪大了双眼。

  先前她就知道沈凌云身材好,只是没想到他身材会那么好。

  看似瘦弱的身上满是肌肉,腹部更是隆起块块腹肌。

  宽肩,窄腰,比电视里那些模特的身材还要好。

  她目光下移,落在沈凌云小腹处,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瘦弱娇小的小身板,“这……这也太……”

  “怕了?”

  沈凌云语带调侃。

  “刚刚是谁想跟我一起快乐的?”

  她倔强地哼了一声,“谁怕了,我才没怕!”

  青葱般圆润的手指在他小腹处上下游移,四处点火。

  嘴上这么说,她心里其实真的有些虚。

  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承受得住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

  沈凌云闭着眼,满脸享受地瘫坐在沙发上。

  这是他第二次体会到这种感觉。

  上次是于琪。

  相对于于琪的笨拙,陈可就熟练得多了,勾得沈凌云的神经跟着不自觉跳动。

  他仿佛浸泡在温暖的湖水里,身体不自觉随着水波起伏,一种奇异的满足感充斥心间。

  随着时间的推移,陈可那颗早已萌动的心越发炽热。

  此时的她什么都不想,只想尽早品尝美食的滋味。

  她舔了舔嘴唇,轻声呢喃:“小哥哥……”

  那声音仿佛带着钩子,满是挑逗的意味。

  沈凌云把她拥进怀里,吻上她水嫩的唇。

  洛丽塔的小裙子铺在沈凌云身上,盖住他的大腿和胸膛,好似一朵盛开的鲜花。

  夏季的天说变就变。

  窗外,前一秒的还是风和日丽的天,转瞬变得风云密布。

  在剧烈的飓风中,一朵娇嫩的小花随着风左右摇摆,每当它快要折断的时候,下方的叶子都会紧紧护住它。

  飓风过后,就是一阵猛烈的暴风雨。

  雨停后。

  被暴雨击打过的娇花颜色变得更加娇艳。

  ……

  下午。

  沈凌云精神饱满地去给冯志看病,陈可则是趟在沈凌云房间里休息。

  没办法。

  他实在是太能折腾了,火辣辣的疼痛伴随着一阵酥麻,折腾得陈可身上一点力气没有,好似成了被玩坏的洋娃娃。

  虽然沈凌云给她上了药,也用归一诀给她梳理了身体,可杯子就那么大,突然装进去太多的水,肯定会溢出来。

  痛并快乐着的感觉让她一次次沉沦。

  她都不知道自己这么小的身板,是怎么承受摧残的。

  要说之前她还防备着其他女人,现在则是希望多个人帮她一起分担,否则她真的会坏。

  而此时的沈凌云,正在给冯志看病。

  再生障碍性贫血是一种血液病,说白了,就是造血细胞异常。

  这病分先天和后天两种。

  后天因素很多,药物因素有苯及其衍生物甲苯等,细胞毒类药,如马利兰,环磷酰胺等,其次为磺胺类药,解热镇痛药,如扑热息痛、保太松等。

  再比如电离辐射,生物原因,都可能会引发这种病。

  冯志应该就是因为吃了含有扑热息痛的感冒药引起的。

  见沈凌云检查完,冯志顶着苍白的面容,好奇地看着沈凌云。

  他中午时听大姐说了,大姐说沈凌云是一个十分厉害的大夫,死了的人都能救活。

  他真的能治好自己身上的病吗?

  冯家父母也满脸紧张地看着他。

  沈凌云给他们一个安抚的眼神,笑道:“放心,我能治,只要他配合治疗,我保证用不了多久,他就能有一个健健康康的身体。”

  听见这话,冯志眼眶一红,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掉。

  “太好了,我的病有救了。”

  这段时间,因为他的病,妈爸,姐姐,替他操碎了心。

  他这病只能换骨髓,亦或是用相匹配的脐带血进行治疗,可就是治了,也不保证能治好。

  他不想成为他们的拖累,曾经不止一次想要了解自己的生命。

  只是一想到他们看着自己的眼神,冯志只能咬牙坚持。

  可他不知道自己能坚持到什么时候。

  好在,他终于等到了希望。

  “沈大夫,谢谢你,呜呜,我一定好好配合治疗!”冯志哽咽地说道。

  冯父冯母也是抱头痛哭,好似要把这段时间压抑的心情都哭出来一样。

  哭够了,他们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恩人,谢谢你,真的是太谢谢你了,呜呜呜。实在是太谢谢你了。”

  冯志是他们的老来子,打小就十分疼爱。

  当他们知道自己儿子得病,这病又特别不好治的时候,他们觉得天都塌了。

  沈凌云连忙上前扶起两人。

  “叔叔阿姨你们不用这样,我本就是大夫,治病救人是我的职责。”んτΤΡS://Www.sndswx.com/

  冯父摇头,转头看向床上的冯志,沉声道:

  “小志,以后沈大夫就是你亲爹,你可以不听我的话,但必须要听沈大夫的话,只要你活着一天,就要好好孝顺他,记住没?”

  “别别别,你们不用这样,冯志看着比我小几岁,以后我们就是兄弟。”

  开什么玩笑。

  冯志少说也得有十八了,这么个又高又大的大小伙子给自己当儿子?

  快拉到吧。

  冯父这才发掘出不对劲,尴尬地笑了笑。

  “成,那就按照沈大夫说的。”

  冯志心头也松了口气。

  虽说沈凌云是他的再生父母,可他年龄真的是太小了。

  让他管一个比自己大不了两岁的人叫爸,他真的叫不出来。

  不过他可以把沈凌云当爹一样孝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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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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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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