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明月没想到两只兔子可以引来一个百夫长,更没想到一包调理一顿烤羊肉能结交一个北疆的万事通。

  这万事通还是个性格豪爽热情的汉子,不仅给了自己很多关于北疆的介绍,还在之后的路程上多加关照,当然,时不时就要拿着野味来蹭饭也是真的。

  这算是,凭着厨艺走遍天下么。

  应该跟系统打个商量,别走种田系统了,走美食系统吧。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顿美食解决不了的。

  如果有,那就两顿。

  因为有了老章的提醒,众人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开始有意识的囤货,路上不停的挖秋野菜,吃不完就摊在板车的空闲地方晒干,留作到北疆的储备干菜。

  绕过了燕山山脉,众人进入草原地带后就更放开了范围,草原上的野菜、菌子、韭花,都是大家搜刮的对象。

  不仅这些,干牛粪也是众人捡拾的对象。

  为什么?

  为了烧火啊!

  这里可不像中原地区,可以打柴烧火,在草原上你去哪里砍柴?

  所以干牛粪、马粪、羊粪就是主要的燃料了。

  刘静姝潘玉菡她们第一次见到士兵捡了干牛粪来点火做饭时都要惊呆了。

  还是江明月一番解释后才闭上了张大的嘴巴。

  “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你没见过她们还有一种叫‘羊粪烧馍馍’的美食呢,就是用这羊粪做燃料,烧出来的草原面包,焦黄喷香、外焦里嫩,既方便携带又可以长久存放,是他们的一大特色呢。”

  江明月一边吃着大饼一边道。

  “羊粪……羊粪怎么烧……烧馍馍?”

  潘贺茂有点不敢相信。

  “当然不是把馍馍直接放到羊粪上烧啦,傻子。

  是有个铁盒子做的鏊子,把馍馍放在里面扣好,然后埋到马粪羊粪还有余火的灰烬里,利用剩下的余温把它烤熟的。”

  江明月习以为常的解释“你没见过南疆还有一种叫牛瘪火锅的呢,是用牛胃里还没来得及消化的食物煮的锅底,味道微苦发涩,吃了还能清热去火呢。”

  “娘——你饶了我吧——呕——”

  潘贺茂忍不住干呕着远离江明月。

  潘贺铭也紧皱着眉头脸色有些发白。

  再看其他人,没一个脸色好看的。

  江明月无奈的摇头“等你们饿的狠了,别说这些,蝎子蜈蚣你们也敢吃了。”

  “那等到那时候再说吧……反正现在……”

  潘贺茂还是一言难尽的表情。

  江明月懒得理他,起身去找老章,打算在后面路上遇到牧民可以交换点风干肉、奶酪、炒米、奶豆腐什么的。

  这些都是高热量的东西,都是到了北疆以后可以快速补充体力和热能的好东西。

  老章果然是个办事的实诚人,在这之后的几天里,江明月不断出入当地牧民家庭,用盐巴、茶叶、布匹、陶瓷等交换了很多当地的特产。

  有手工毛毡、各种风干肉、奶制品、酥油茶等等,还交换了几头牦牛、奶牛、大尾羊等,通通收进了灵泉空间里,只留下一袋子吃食和一捆毛毡在板车上。

  “钰哥儿,你看这是什么?”

  夜色中江明月用袍子包裹着两个小家伙凑到已经穿的厚厚的钰哥儿面前。

  小家伙把头凑过来,看到两个蠕动着的小脑袋,不由得惊喜拍手。

  “狗狗!狗狗!”

  江明月把袍子掀开,两个黑白相间的牧羊犬幼崽出现在众人面前。hτTΡδ://WωW.sndswx.com/

  “这是牧羊犬,这里的牧民家家都养狗,狗是他们的朋友,帮他看家放羊。

  这户人家的大狗生了五只,正好满月了,我给他们家的老人看了腿疾,这是送咱们的。”

  江明月把两只小狗放到钰哥儿旁边,两只小狗抽动着鼻子四处嗅着,闻不到熟悉的味道有些不安的嗷嗷叫唤,江明月把一个沾了大狗气味的衣服铺在地上,两只小狗立即凑过来安心的趴下。

  钰哥儿和潘玉菡小心的抚摸着小狗顺滑的皮毛,感觉心都要萌化了。

  “娘,它们好可爱啊。”

  潘玉菡一边摸一边欣喜的说。

  “很多动物小时候都很可爱的,苍蝇除外。”

  江明月坏坏的说。

  潘玉菡反应了一下,不由得大叫“娘——”

  “哈哈哈。”

  江明月大笑,看着有些炸毛的闺女连忙安抚道“这牧羊犬可聪明着呢,还特别忠心勇敢,遇到这草原上的狼都敢斗一斗。

  你和钰哥儿好好养这两个小家伙,以后在北疆它们就是你们的护卫了。”

  “嫂夫人你喜欢狗啊,北疆也有狗,那边很多人家里都养狗来拉爬犁,毛特别长,长的跟狼似的。”

  老章正好跟过来看到这一幕,不由得插话道“那边还有个打猎渔牧的民族,他们养的猎狗特别高,腿特别细,速度老快了。”

  “是雪橇犬和细犬。”

  江明月更高兴了,“细犬是跑得最快的犬类了。照这么说,我们到了北疆也可以养一群雪橇犬来拉东西了,那有没有驯鹿?

  就是体型特别大,脑袋上犄角也很大,还会分叉的一种巨型鹿?”

  老章挠挠头,“这我还不知道,梅花鹿见过,傻狍子也见过,没见过你说的那种,有可能在更北的地方,比我们驻扎的还远。

  就连你说的那个什么细犬的,我还只是听说过,也没见过,那个民族特别神秘,在林子深处,轻易不出来的。”

  江明月点头,心里却暗下决心,到了地方安顿好后一定要好好探查一番,如果能找到驯鹿,那可是个代步的好工具。

  “娘,驯鹿是个什么鹿?干什么用的?”

  冯铃儿感兴趣的问。

  “是一种生活在严寒地带的鹿,喜欢吃地衣、苔藓和杂草,性格温顺,公驯鹿体重可以达到三百多斤,训练后可以拉雪橇,非常适合出行在冰雪地带。”

  江明月解释道“不然北疆气候严寒,在冬季时马匹和驴子也是很难行走的,它们也怕冻伤和道路结冰湿滑,到时候爬犁就是很好的出行工具了,可以用雪橇犬和驯鹿来拉。”

  “娘你懂得真多!”

  冯铃儿赞叹道。

  “你们见得多了懂得也会多的,等到了北疆,娘教你们熬鹰驯鹿,还有冰戏和滑雪!

  你没听章大人说么,北疆的女子,可要和男儿一样厉害的。”

  江明月拍拍她的肩膀鼓励道。

  “好!”

  冯铃儿连连点头,杏眼里闪亮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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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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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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