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汉末大混子戏称黄金右脚>第七十七章 神一样的男人
  “咕嘟……咕嘟……”

  众人看着锅内沸腾的水,以及曹昂迫不及待的从里面捞出一块肉沾着碗中所谓的麻汁大口朵颐,忍不住咽了一口唾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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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吃吗?"

  太史慈好奇的问道。

  “太难吃了!烫死我了!你们别动……”

  曹昂边说边又夹起一筷子肉赛的嘴巴满满登登,虽然看起来很热,但是他却毫不在意。

  辣椒没有,麻汁没有,酱油没有,匮乏的物资让曹昂憋了多年的火锅总算是开始了。

  茱萸代替了辣椒,在洛阳没有发现的花生,居然在陈留发现了,跪在地上颤抖的双手扒出花生而激动的曹昂仰天长啸!

  “终于!终于能吃上一顿火锅了!”

  “难吃你怎么还吃?”

  在典韦眼中,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才是正确的打开方式,而曹昂却将肉全部切成薄薄的片,在滚烫的水中涮一涮,实在是不符合自己的风格。

  “正是因为太难吃了,才不让你们遭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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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昂翻了翻白眼,说完后又是一大筷子肉夹到了碗中。

  “子脩啊?你确定我们同在这一个锅里吃?”

  早已习惯了分餐制的赵云虽然肚子不争气的抗议起来,但眼睛和嘴巴还是诚恳的问一问。

  曹昂眨了眨眼睛,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说才好,分餐制的初衷是长幼尊卑的秩序,但是在曹昂看来,物质条件匮乏才是导致了古代的分餐制盛行,那时候的人们连自己吃饱饭都是个问题,若是大家同在一个锅里吃饭那得有多少人吃不上饭啊!

  曹昂看来合餐制才是最能反应出国家综合实力的标杆,大家都能吃饱饭,有了人间烟火气和人情味。

  两千年后的饮食文化发展形成一种以“合餐制”为主流,兼容“分食制”的包容文化。

  对食物和共食者的热爱与尊重全都写在了合餐制里,这也是众多国人最喜欢的一点,合餐制带有一种“平等”“分享”的传统人情特色。

  而不是靠着吹嘘高人一等的西方所谓礼仪,一开始还有些好奇,了解之后,渐渐的就让人对西方那一套感到恶心了!

  区区几百年的文化妄想让全世界去遵循他们那一套,不得不说无知者无畏!

  毕竟,一个人吃炒菜就算再卫生美味,我们也还是很喜欢一群人一起涮的火锅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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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个梦想,就是人人平等,无分贵贱,那时候的国家你猜是个什么样子?”

  曹昂想了想一口将嘴巴里的肉咽进肚子,对赵云认真的回答,改变一个人的想法或许很难,但是给他一个目标,给大部分人一个梦想中的社会,那么积少成多,也就顺其自然了!

  赵云眨了眨眼睛,突然间眼神中有了光,是啊!那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啊?

  随着赵云加入了曹昂的战斗,夹了一筷子肉沾着调料往嘴里一送,顿时瞪大了双眼。

  “怎么样子龙?好吃吗?”

  “唔……太难吃了,还是我跟子脩吃了吧……”

  ……

  身为才女,自然有很多抛头露面的机会,卢植大老远的就隐约觉着那少女眼熟,搭话后才确认这是蔡邕之女。

  作为长辈的卢植并没有揭穿她的身份,只是装作不认识,一个仁慈的长者邀请两个孤单的小姑娘同路并不过分。

  于是,蔡文姬与小翠欣喜若狂的加入了车队,听闻车队正是前往陈留,更是心花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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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看到卢植时蔡文姬心中咯噔一下,生怕这位大人认出自己,幸好卢植大人人好心也好,并没有嫌弃她们。

  “哈哈哈哈!这竖子才十三岁,居然将这才女的心给拿下了,看来这小子往后的桃花运不得了啊!”

  朱儁笑骂,捋了捋胡须后突然想起一事,掀开窗帘将徐晃叫至跟前。

  “二女私下出门,想必蔡中郎还不知晓,一定是偷跑出来的,公明,你安排一人回一趟洛阳,告知蔡中郎,”

  “喏……”

  “将军,学生斗胆一问,曹子脩所学是否涉及杂学?”

  马车内,法正对着朱儁拱手一礼,自从扶风回来后,形势所迫就一直在朱儁家中,并未与曹昂见面,这让法正感觉没有与曹昂较量一番心有不甘。

  法正自己将曹昂的成就挨个拿出来做了个对比,发现了一个很严重的问题。

  文学?曹昂已经做出名满天下的诗词,这个不能比了!

  医学?人家造福了整个大汉朝,拯救了无数黎民百姓,更是被皇家封了小侯爷,这个不能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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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品?据说各大世家,皇族贵胄都降低身份去求见曹昂,这个也不能比了!

  兵家?听皇甫爷爷的意思,曹昂自小就熟读三十六计,这个比起自己也不逞多让,要不也不要比了!

  农家?听皇甫爷爷说,这个家伙居然用粮食酿出了美酒,用鲜花做出了香水,那怎么比啊?

  ?

  比你麻痹啊?这哪里是人?这简直就是神一样的男人啊!

  最终,法正绞尽脑汁后想到了另辟蹊径!人不可能没有弱点,那么抓住了他的弱点去战胜他!

  这个技能祖父从小就教我,就是他曹子脩再天才,总不可能在这一方面打败我!这也能算是自己比他强的一方面吧?

  “杂学?孝直莫非对杂学也有所研究?”

  皇甫嵩闭着双眼并未搭话,谁也不知道这老头此刻是在睡觉还是在暗骂曹昂,但是朱儁却对法正的问题感兴趣了。

  “祖父略教了一些,学生愚钝也算是研究出一些雕虫小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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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正挺了挺胸脯,那傲娇的小表情让谁都看得出来这个小家伙绝对手中有两把刷子。

  “哦?孝直对杂学的哪一方面有涉及?”

  “算学!”

  ……

  “大人,交州事已妥,是时候征兵了!”hΤTpS://WWω.sndswx.com/

  苍梧城内,距离士燮四兄弟风波已过了半年,在贾诩的高压,曹嵩的温压政策后,四兄弟再无小心思,现在一心一意为曹嵩服务,曹嵩投桃报李也将四人重新任命,让四人与曹嵩更加紧密的联系在一起。

  贾诩与曹嵩来交州之前,曹昂特意嘱托贾诩,交州乃是曹氏集团的后防重地,将交州搞定后便大肆征兵,以待来日天下大乱之时!

  由于书信往来实在不方便,曹昂将这一重任交予贾诩,有当断则断的权利,当时就震惊的贾诩差点直接跪下。

  从未有人将这大权儿戏一般的交给另一个人,而且这个人在后世还被称为“毒士”!

  多少次,贾诩看着曹嵩的背影有干掉这老头,自己取而代之的冲动,但每一次都被曹嵩轻描淡写的给自己安排了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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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和啊!你看,武陵蛮屡次犯我交州边境,是时候给他们点教训了!”

  “喏……”

  “文和啊!你看,五溪蛮又不老实了,你得去打打鞭子了!”

  “喏……”

  “文和啊!你看,交趾那群吊毛又想叛乱,你得去立立威望了!”

  “喏……”

  “文和啊……”

  “喏……”

  短短半年时间,贾诩的腿跑了将近半个交州,当然,所到之处皆被大汉的荣光所覆盖,反叛军痛哭流涕的跪服在贾诩脚下,并且强烈请求富庶的交州收编了他们这群没爹没娘的孩子们!

  直到曹嵩笑眯眯的对自己说零陵太守居然看不起自己,本来香水货就不多了,那吊毛居然派人拉着上百辆马车的钱财,叫嚣着全部打包,这不明摆着要垄断大汉市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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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让天下人怎么看我曹巨高?我曹巨高是那种为了钱丧失底线的人吗?

  贾诩明白了!他什么都踏马明白了!

  这一老一小从一开始早已将自己算的明明白白!

  可是,他有什么办法呢?

  “既如此,文和觉得往哪个方向侧重征兵呢?”

  “荆州乃兵家必争之地!若是囤积重兵恐怕会遭人诟病!以下官看来,吴地与益州乃是下一步的重中之重!”

  曹嵩站起身来,看着一人多高的地图,抚了抚胡须,手指向一个地方。

  “文和所言极是,那么我们便从扬州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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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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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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