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说他带了一个儿媳妇回来,比如说,他给他大哥找了一份工作,比如说他现在的工资,已经达到了六十七块。
这带个媳妇回来,村里的人肯定是能接受的,文校对年纪也到了,又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他娶上媳妇,这个就容易了。
而给他大哥找了一份工作,这事对于村民来说,就不一般了。
要是他们早知道文校对有这能耐,早就巴结他了。虽然只是一份工作,但……工作代表着,他们成为城里人的希望啊!
再加上文校对现在工资这么高,六十七块呢,他们一家几口人,一年不吃不喝,怕也存不下这么多钱来着。
种种的种种,在文校对不知道的情况下,村里的人已经把他看成是一块大肥肉,是个人都想跟他结交了。
这一趟文母出去,可没少被人羡慕的,养了文校对这么些年,终于被人羡慕一次了。
“妈,你怎么才回来,爸有事要跟你商量呢。”文母回到门口,就被文校园拉住了。
他进城的事,基本是定了下来,可是介绍信没在他手上,入职工作也没有做完,这事还不算完的。
他能不能现在进城,就要看父母的态度了。
刚才他已经跟他媳妇说好,他进城工作,她在家里带孩子了。一听说他要进城,他媳妇不知道有多支持他了。
“能有什么要事的?”文母说道。
其实不用说,她也能想出个所以然来了,无非就是工作的事。
“大事,咱家发生大事了。”他家二弟,突然就会仙法了。
变出来金子还在他手上,他都咬了不知道几口了,这金子,竟然是真的。
文母不明所以地看着文校园,家里能发生什么大事?看看儿子的表情,也不像是发生坏事的样子,好事??
他们家里,还能发生什么好事,让大儿子兴奋成这样?他想要个女儿,也要等十个月呢。
生了五个儿子后,大儿子最不想听到的消息,就是他家婆娘怀孕了吧。
“说说吧,到底发生什么大事,让你……”说着,文母嫌弃地看着文校园。
他此时的形象,确实有些不好,出去挑了半天的粪,回来也不知道洗一下。
是,他做工是辛苦了,可是到家了,你不收拾一下,也不怕婆娘嫌弃的!
“校对,是校对他……他,他会变出金子。”像做贼一样,文校园是左右看看,见没有外人在场,他才说道。
而他的这个表情,看在文母的眼里,这孩子不会傻了吧。你看听听他说的话,变出金子?大白天的,这是在做什么梦呢。
“真的,不信妈你去找校对,让他变出来你就知道了。”要不是亲眼所见,此时他妈的眼神,就是他的眼神了。
文母不再理会文校园,而是去找了文父。
而他们两个的说法,竟然是一样的?最后,还是文校对出马,真的变出东西,她才相信,她二儿子??变神棍了。
“媳妇,校对叫我们进城的事,你怎么看呢?”说商量,文父不是说说而已的。
“你容我缓缓,他真的能变出金子?”文母还在怀疑人生呢。变出金子这种事,太离谱了。她生的,明明是有血有肉的儿子。
怎么突然就变成神棍了呢?
这神棍就神棍了,变出金子这种事,不是说说而已吗?这世上,竟然有人,真的能变出来!
她要拿什么,拯救她的三观呢?
“你亲眼所见,又不是我编出来的,你说呢?
媳妇,我们来说一下进城的事,我觉得我们可以拼一把。要是成功了,将来几个孙子成家的事就好办了。”文父已经完全接受了儿子会变金子的事了。
虽然只能变几次而已,可就算只能变几次,也能让他们家,从乡下人,变成城里人了。
好日子,这谁还不想过呢?
“就算他能变出金子,可是你想想他的品性,我们现在要了他的金子,将来我们就不用还了吗?”文母还是理智的。
有钱就能过上好日子?这个说法,你去问问那些有钱的人就知道了。
没有了钱财的烦恼,他们还是会有其他的烦恼的。作为父母的,他们永远要为孩子的事着心,并不是有钱了以后,孩子就会好的。
就她家二子那样的,就算家里有金山银山,也不够他祸害的。
“将来的事将来再说,现在校园能得到一份工作,这城里的工人,就算是厂子里的厂长,也不能随便开除他。
你说这日子再差,能差得过去不挑粪吗?
我觉得,我们可以拼一把,万一校对就学好了呢?他现在已经成家了,我们男人啊,成家了以后就懂事了。”
虽然文校对以前是不好,但文父不得不为他说句话。
现在的文校对,没之前那么混了。他要跟之前一样,回到乡下后,哪里会帮自家媳妇收拾屋子,怕早就出去跟村里的二滑子吹牛了吧。
遇到了一个对的人,就开始发奋图强的男人,他又不是没有听说过。
他就说吧,自己的遗传不会有问题,他们文家的男人,都是个宠老婆的。
“可校对……”文母肯定还在犹豫。
女人啊,就是没有他们男人那么果断了。
“校对要是不学好,我们之后远着他一点就是了。他现在给大子弄了一个工作,不就证明了,他心里还是有这个家,还是有我们这些亲人的吗?
我们要往前看,之前他是混,但也只是在外头混而已。虽然他没回城,可是这些年,他确实没给我们家里惹麻烦不是?”文父又说道。
这就是文校对唯一好的地方了,他没向家里要钱,也没给家里惹事,只是没回家,不孝顺父母而已。
这世上,不孝的子女多得去了。
他们还干得动,不用儿子孝顺的。
要说这些年,害得他们受罪最多的,其实还是大儿子。他五个儿子,要不是有他们做父母的帮衬,可能都养不活的。
“校园进城也就算了,我们二老进了城,能什么?”要她不做工等吃?
吃她二子的饭,她怕会做噩梦的。
“什么都不用做,我们先进城,稳定住二子再说,不行的话,我们再回乡下,反正也没什么损失的。”文父劝说道。
“还没损失呢,没有我们下地赚工分,就校园的那点工分,哪里够养活一家人的。”没她带孩子,大儿媳妇能赚得了那么多工分吗?
到时候两头讨不了好,看他们怎么办!
“之后校园可不是靠工分养家的了,他虽然是学徒工,但一个月少说也有十七块。他们两公婆在乡下,一个月也赚不到钱这么多钱的,他进城,肯定是不亏的了。
他租别人家的房子,半年的租金校对已经给了,他在厨房工作,吃的方面又不用花钱,他又是个又能省的,一个月少说也能往家里寄上十五块钱。
你觉得,十五块钱,还不够他们一家老小吃喝的吗?”文父已经算清楚了。
城里有工作,肯定是进城更好些了。
一家人要全都在城里,花费肯定是大,但只有大儿子一个人的话,养活一家人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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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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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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