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穿越七零后,糙汉非我不娶>第64章 糙汉子也会制造小浪漫
  “哥,你干嘛这么看着我?”

  张立英被他的眼神看得心里发毛,明明她什么都没有做,却还是无端端觉得心里发虚,“我可没有招你惹你。”

  “李小菲跳水,是你指使的?”

  张立新也没跟她兜圈子,自己这个妹妹真是欠缺管教。

  什么事情都去插一脚,也不知道该说她心大,还是该说她心眼小,成天就盯着苏曼青不放。

  亏他之前还觉得他们家英子拿得起放得下,是个好姑娘。

  这才几天,就让他自打嘴巴了!

  “怎么可能?”张立英惊呼,“我是疯了才会指使她跳水?她要是一不小心淹死了,我岂不是要负责?”

  她虽然怂恿李小菲去勾搭傅征,但真没让她以身犯险啊。

  “哥,该不会是她用这个要挟你,你才会答应娶她的吧?”

  张立新不说话,张立英就知道自己猜对了。

  没想到哥哥对她这么好,为了她的名声,连自己的婚事都舍得出去。

  她不能让自己的亲哥受这种委屈。

  “我现在就去找李小菲问个明白!她要是再敢胡说八道,看我怎么收拾她。”

  这个小贱人,坑人居然敢坑到他们张家头上了,是不想在飞跃大队混了吗?

  “站住!”张立新呵斥一声,“是不是还嫌事情闹得不够大?再闹腾下去,要是影响了你的婚事,到时候你不要跟我们哭鼻子。”

  好不容易才扒到一门好亲事,张立英也舍不得毁了。

  立马止住了脚步。

  咬了咬唇,“那现在怎么办?就这么便宜了李小菲?”

  她可不想让李小菲当她嫂子,想嫁进他们家享福,做梦去吧!

  张立新冷笑一声,“我又不是泥捏的人,会让她得逞?”

  要是没有早上那出戏,他或许就认了。

  毕竟女同志不容易,一句名声就能压死人。

  可现在李小菲算计傅征不成,又把主意打到了他的头上,他要是认了,岂不是又低了傅征一头?

  “哥,你打算怎么做?”

  “先拖着,等你结婚了再说。”

  还有一个月英子就要嫁人,到时候李小菲再怎么闹,也影响不到英子的婚事。

  虽说结婚了还能离婚,但现在只要结婚了,又有几个人会离婚?

  毕竟这事不光彩。

  只要男方家不想被人戳脊梁骨,就不会闹到离婚那一步。

  所以,只要英子嫁了人,李小菲就威胁不到他们了。

  这些事情,张立新在点头的时候就想好了。

  等后面他不娶李小菲,出尔反尔,可能会名声不好听,但他一个大男人,这点事情影响不大。

  过段时间,大家也就忘了。

  张立英心里恨毒了李小菲,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现在还连累了她哥。ΗtτPS://Www.sndswx.com/

  暗暗咬牙,以后李小菲最好别落了把柄在她手里,不然……有她好受的!

  要问这件事发生以后最难受的人是谁?

  肯定是傅晓无疑。

  她好不容易过了几天安生日子,这段时间和张立新相处也挺好的,正打算再进一步呢,没想到就被李小菲抢了先。

  “贱人!”

  “都是贱人!”

  她不知道张立新的打算,只知道到嘴的鸭子飞了。

  傅晓原本以为自己的敌人是苏曼青,解决了她就可以高枕无忧,没想到半路还杀出一个程咬金。

  这个李小菲比苏曼青不要脸多了。

  至少苏曼青不会做这种坑人的事。

  傅晓越想越气,别人都能不要脸,那她还有什么好顾及的?

  要是再畏畏缩缩下去,这辈子都别想嫁给张立新了。

  眼神坚定,显然是有了主意。

  大家伙的注意力被刚发生的新鲜事转移,下午干活的时候,就没人找麻烦了,苏曼青和傅征清清静静地干完了活,收工回家。

  回去的时候还是抄近路,傅征一个糙汉子,居然也有浪漫的时候。

  采了一束野百合送给苏曼青。

  虽然没有香味,但第一次收到丈夫送的花,苏曼青很高兴。

  回家就找了个陶罐子,用来插花。

  两者听着不伦不类,但因为陶罐子很古朴,乍一看还挺和谐。

  苏曼青把花放在卧室的桌子上,为单调的房间,添了一抹生机。

  “媳妇儿,你要是喜欢我明天继续给你带。”

  “不用,有一束就够了。”

  野花也不是漫山遍野随便长的,偶然碰上可以采一把,要是没有,也无需特意去找。

  生活就是这样,不用刻意制造惊喜,因为适当的时候,惊喜就在身边,端看个人会不会抓住罢了。

  小小的浪漫,让苏曼青眼里的星星就没消失过。

  还主动踮着脚尖亲傅征的唇。

  傅征突然就悟出了夫妻相处的真谛,他对媳妇儿好,媳妇儿心情舒畅,他的日子自然也就好过了。

  两口子甜甜蜜蜜,全然不顾外头人的死活。

  李小菲第一次体会到了流言蜚语的可怕之处,哪怕她和李前进什么都没发生,但还是有人说她被李前进碰了身子,不然怎么可能会急着找冤大头?

  “李小菲,外头传的那些话到底是不是真的?那个李前进就是个流氓,你要是被他碰了,说不定会得脏病。”

  同住一个宿舍的知青,如是说道,“要不你还是找个地方搬出去自己住吧,万一把病传染给我们就不好了。”

  气得李小菲浑身都在颤抖,指着那个人的鼻子大骂,“李雪,你不要含血喷人!你才被李前进碰了!你才得了脏病!”

  李雪嗤笑一声,“这话可不是我说的,外头人都这么说,你不要这么激动,不然我们会以为你是在虚张声势。”

  “也不知道张立新听了这些话,会不会反悔?到时候他要是不娶你了,你该怎么办啊?”

  飞跃大队只有几百口人,青年小伙子就那么几个,这会儿李小菲一出手,就赖上了家庭条件最好的,李雪心里嫉妒得很。

  她对象也是知青,两人过得紧巴巴的,有时候她也想过要不趁着还没领结婚证,重新在队里找一个。

  可她和李小菲一样,都是从京市来的,要是真的嫁了个乡下人,以后回城探亲,不得被人笑话死?

  死要面子活受罪的李雪,在听到同宿舍的李小菲要嫁给队长家的儿子时,心理彻底失衡了。

  她不想嫁给乡下人,但是又想过好日子,在自己还没下定决心的时候别人已经掐了尖。

  人都是对比出来的,只要一想到李小菲以后的生活质量会有飞跃式的提升,李雪心里就堵得慌。

  “李雪,我要是你这时候应该夹着尾巴做人,而不是来我面前说三道四。”

  李小菲冷笑一声,“毕竟以后我要是想给你穿小鞋,还是很容易的。”

  “你……”

  “你什么你?”

  既然已经撕破了脸,李小菲也就不客气了,“等我嫁给了张立新,大队长就是我公公,到时候我会替你们说几句好话,把最脏最累的活儿都留给你和你对象。”

  李雪气极了,她虽然不把小小的队长放在眼里,可形势比人强,他们只要一天不回城,就要一天仰仗别人的鼻息过活。

  如果真让她去干最脏最累的活,怕是过不了几天,她的形象就和队里的乡下女人没什么区别了。

  皮肤蜡黄,头发干枯,手脚开裂,身上的衣服缝了又缝,补了又补。

  要是再生了孩子,她不仅会身材走样,还要一边干苦活,一边奶孩子,真就和乡下女人没什么区别了。

  不。

  她不能接受那样的自己!

  见李雪恨恨地看着她,却说不出狠话的样子,李小菲心里一阵畅快。

  这辈子他们是回不了城了,以后知青点这些人的日子,没一个比得过她。

  哼,这些人以后肯定要来巴结她。

  她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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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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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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