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穿越小说>程世杰沈明>第192章一结婚就不再缺钱了
  第192章

  程世杰非常头疼,他手中没有现钱了,不是说,他没钱,只不过,现在的钱,都在辽南,说用调过来有些困难。

  在前往京城的时候,不是程世杰不想多带点银子,可关键的问题是,宁海军现在还在起步阶段,特别是新扩张的广宁、辽中以及辽阳等地,需要大量的投入。

  搞实业与搞金融业不一样,金融业来钱快,搞实业无论是农业、还是工业,就是这样,高投入,慢回报,急不来的。不过辽南今年的土豆、红薯、玉米获得了丰收,因为前景不错,辽南那边的工厂遍地开花。

  让程世杰稍稍不满的是,硝酸的工业化至今都没有什么收获,他已经往那里砸进去了六七十万两银子,不过成绩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每个月只能生产不到八千斤硝酸!

  程世杰彻底傻眼了,要知道他可是往硝酸厂砸了六七十万多两银子,回报他的就是这么一丁点硝酸?

  硝酸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可以称之为工业血液也不为过,在工业上可用于制化肥、农药、炸药、染料等。

  程世杰虽然知道1905年,挪威出现了电弧法生产硝酸的工厂,这是历史上最早的硝酸工业化尝试。这种方式程世杰学不来,首先要有电,在电的领域,辽南还没有尝试着进行研究。

  “硝酸……”

  想到这个东西,头疼的捂着脑袋,想要粮食高产,肯定离不开化肥,没有硝酸,就无法制造化肥,就像磷肥,农业生产根本就离不了。

  可问题是,磷肥只有热法和酸法这两种生产工艺,在目前的条件,程世杰根本就不可能满足热法生产的条件,只能采取硝酸加工。

  硝酸的产量上不来,程世杰也不知道怎么办了,想要搞出威力巨大的硝化棉,肯定离不开硝酸的,可是这么点产量,拿来大量制造硝化棉,勉强够宁海军的正常训练,如果是打大仗,需要一定的时间积攒

  哪里够用?特别是化肥的生产,别说一個月生产八千斤,就算是一天生产八万斤,其实都不够用。

  在郑棋看来,程世杰的投入和产出根本就不成比例!

  郑棋非常不解的问道:“国公,您为什么非要花这么多钱去搞硝酸?那个东西又不能卖钱,而且还能销金毁石,太危险了,您弄这么危险的东西干嘛?”

  “以后你就知道了!”

  郑棋摇摇头道:“国公,你现在……真是……就没有你这样花钱的!你看看,林林总总一百六十多项,到处都是花钱的地方,要不是你挣钱快,你早就破产了,可是按照你这样花的办法,真是……”

  “真是什么?”

  “真是败家子,就算是败家子也没有你这么败家的!”

  郑棋现在已经进入了账房先生的角色,指出了程世杰在花钱方面的问题:“硝酸用处不大,有点就行,不用这么大量的投资,还有就是现成的火铳火炮,宁海军的火铳和火炮,已经独步天下,你放着现成的不用,非要……”

  郑棋还是非常惧怕程世杰的,只要程世杰用犀利的目光望过去,她吓得就不敢说话了。

  “从去年开始,这都一年多了,搞什么后装火枪、后装火炮,结果折腾了这么久,搭进去了四百多万两银子,连个泡都没有弄出来!”

  郑棋望着程世杰一脸认真地道:“你这不是嫌自己的钱太多了吗!?”

  程世杰看着科研费用支出那一栏,有些沮丧的叹了一口气……

  其实郑棋所说的并不全面,投入了四百多万两银子,有的取得了成果,而且非常显著,就像后装滑膛炮,这就是跨时代的进步。

  还有就是开花弹,这与虎蹲炮的开花弹不同,虎蹲炮的开花弹,其实可以看作是一个二踢脚,与飞雷炮的发射原因差不多,就是一个纸筒,分装两部分,一部分用来作为发射药,一部分则作为爆炸部。

  可问题是,虎蹲炮的问题太多了,首先是射程不可控,能打多远,看心情,什么时候爆炸,也要看运气。

  但是,三寸炮却不同,三寸炮后装滑膛炮的原理和操作方式,已经属于后世的火炮范畴了,欧洲直到十九世纪才发明出来这种类似的火炮,现在已经提前欧罗巴至少两百年。

  可问题是,后装线膛步枪研发项目,折腾了整整一年,花掉了七八十万两银子,连个泡都没有给他弄出来。

  搞科研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每一点点的进步都是拿真金白银堆出来的,而且往往投入了天文数字的资金和人力物力,最终却一无所得。

  这就是现代中国企业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不怎么乐意去搞科研创新的原因,投入实在太大了,花了数亿才研发出新技术,结果竞争对手只花几百万将几个核心工程师挖走,不费吹灰之力便弄出了一模一样的产品,让他们欲哭无泪,谁还乐意搞科研啊?

  都睁大眼睛盯着看谁弄出了新技术,然后过去挖人呢。现在他要一步到位从前装滑膛枪滑膛炮过渡到后装线膛枪、线膛炮,材料、技术、设计理念通通都要推倒重来,别说一年了,再过几年都不见得能看到成果。

  高起潜回到皇宫,看到曹化淳,无意间提了一嘴,程世杰正在缺钱,他愿意付高利息,如果他有钱,可以赚一笔。

  曹化淳虽然有钱,却哪里敢露出来,财不露白的道理,谁不明白?王之心几乎掏空了家底,高起潜辛苦这么多年,拼命捞钱,结果,一夜回到解放前了。

  曹化淳将这件事情禀告给了崇祯皇帝。

  崇祯皇帝微微一愣:“程卿没钱了?”

  “哎呦,陛下,你有所不知,宁海军的将士,每阵亡一名将士,海国公给他们抚恤二十两银子,还有一百亩地,要不然,宁海军的那些大头兵,怎么可能这么卖命!更何况……”

  “更何况什么?”

  “更何况海国公马上大婚,该花钱的地方太多了!”

  崇祯皇帝叹了口气道:“朕的内孥还有多少银子?”

  “回禀陛下,只有二十万零八千两银子了!”

  “就这么点了?”

  崇祯皇帝一脸惊讶。

  曹化淳道:“陛下说犒军和赏有功将士的钱内孥出……”

  “唉!”

  崇祯皇帝苦笑道:“朕也不能看着程卿无钱可用,还要到处借贷。这样,你从内孥调两万……不,四万两银子给程卿送去!”

  “这可……”

  不等曹化淳“使不得”三个字说出来,崇祯皇帝接着道:“另外,你再带五百名工匠过去,给程卿修缮宅子!”

  虽然崇祯并没有在京城给程世杰赐宅子,可是崇祯皇帝却在大兴县,距离京城约四十里的地方,给程世杰两座皇庄。

  这两座皇庄总面积约一千三百亩,面积并不算太大,皇庄上建立了程世杰的海国公府,一共一百五十多个房间,庄园内有花园、马场、游泳池、库房、演武场等休闲设施,算上府邸的面积,差不多是一千四百多亩地,接近一千五百亩。

  只不过这座宅子,程世杰还没有来得及去看过,他只是从地图上看了一下,现在属于乡下,可是在后世,这里属于丰台区,也就京城的六大主城区之一。

  别看是大兴县境内,却是天子脚下,每亩地的值比江南上好的水田要贵上三倍有余,足足三十七八两银子每亩地,如果购买田地,想要依靠着种地回本,哪怕种一百年,也回不了本。

  这可不算是良田,只是旱田,而且现如今北直隶年年干旱,十年九荒,一百年不见得可以回本的劣田,还是有价无市,根本就没有人愿意卖。

  与后世的习惯不同,在明朝如果卖房卖地,就是家破人亡的表现。

  “拜见国公!”

  “哎呦,什么风把曹公公给吹来了!”

  “海国公见外了,咱家就是跑跑腿,陛下听说海国公手头有些劲,就让咱家给海国公送银子来了!”

  曹化淳正在说话的时候,孙之澋又带着一个庞大的车队来到了程府。

  “永言,你这是……”

  “祖父大人得知大帅缺钱,就让永言给大帅送来一些,孙氏虽然家大业大,可是吃饭的人也多,所以……”

  孙之澋将一份礼单放在程世杰面前,程世杰略作一看,三百匹布,两百匹丝绸,还有银锭六千两银子,加上其他财物,差不多有两万两银子左右。

  “这如何是好?”

  “大帅莫要客气,咱们也算是一家人!”

  程世杰知道,在明朝可不像后世,他既然拜孙承宗为师,师者如父,程世杰也没有客气就收下了。

  接着就在程世杰送曹化淳离开的时候,就看到一名身穿长衫的中年男子,正骑着一匹马,身后跟着十几辆大车。

  他远远地就笑道:“仆拜见海国公!”

  说着拜见海国公,可没有半点要拜的意思。程世杰知道此人正是徐光启亲信长随,叫顾嗣诚。

  都说宰相门下七品官,徐光启虽然不是丞相,而是内阁次辅,而他的门人和亲信,顾嗣诚虽然是仆从之身,高官显贵见得多了,自然有自己的架子。

  “怎劳顾先生,先生里面请!”

  “我就不进去了,老爷还等着回信呢!”

  顾嗣诚翻身下马,朝着程世杰躬身:“提前祝贺海国公新婚大喜,老爷身体欠安,我还要回去伺候着!”

  在高起潜向曹化淳说程世杰缺钱,在崇祯皇帝这个大老板将内孥的银子拉到程府,事实上整个京城的文武百官都知道了,其实崇祯皇帝的紫禁城,就是一个筛子。

  无论怎么说,程世杰是当朝新贵,官居少保,该送礼的肯定要送礼,孙承宗、徐光启派人来了程府以后,陆陆续续就来了无数官员。

  有的带着大车,拉着绫罗绸缎,有的拉着银子,当然,也有朝廷的清官,其实是穷出身,又没有油水的清水衙门,他们倒是想贪污,只是没有机会而已,这些人无奈之下,只好自己写副字,或者画,前来亲自登门。

  当朝首辅温体仁恨不得将程世杰吃了,可是在这个时候,他还是硬着头皮,让人给程世杰送来了八千两银子的贺仪。

  不多不少,正附和他这个首辅的身份。

  正应了那句话,穷在闹市无人问,富在深山有远亲。

  现在的程世杰已经不是当初带着一帮跟叫花子似的的士兵回到登州的那个小小千户了,如今的他已经拥有数万精兵,财源广进,更深得崇祯皇帝赏识,准驸马,辽东总督,太子少保,这样的人物,不过去巴结一下可怎么行!最重要的是看能不能拉拢一下这个崛起势头异常迅猛的实力派。hτTΡδ://WωW.sndswx.com/

  再说了,还有无数商人还打算找程世杰谈一笔生意,看能不能从辽南引进土豆和红薯的种子……

  此时最开心的不是程世杰,而是程世杰的账房先生郑棋。

  她一身男装,在门房处接待着,收到的财物,记录下来,短短半天功夫,就收了十数万两银子的财务。

  原本程世杰想借钱,现在倒不用再借钱了。

  其实宁海军的将士们也非常高兴,宁海集团的骨干们也是欢天喜地,谢天谢地,他们的大帅总算要成亲了!

  中国人最重传承,讲究的是一个父死子继,一个无儿无女的人本事再大,也很难让追随他的部下放心的,程世杰让大家过上了好日子,大家心里感激之余,也有些担心,生怕他会离开。

  现在好了,他要在京城成家,扎下根来了!宁海军的将领一声,叽叽喳喳的商量着,账房先生在一边噼哩啪啦的敲着算盘,看自家能拿出多少钱,办一份体面的贺礼……

  程世杰不是第一次结婚,可是他却没有像与向慧结婚那样忙,现在基本上他什么都不用管,婚礼的仪程有礼部的官员在操办,大事小事都自己商量着办,实在拿不定主意的就去找李康妃或者周皇后。

  程世杰非常不情愿:“这……这算什么嘛,哪有由女方负责张罗婚事的!我这岂不是算是入赘了!”

  孙之澋笑得快要岔气了:“大帅,驸马,帝婿,本身就是入赘!”

  PS:写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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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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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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