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上有人不爱财物吗?
答案有,但是非常少。
宋康年看来,程世杰并非拥有钱财千万的巨豪,但是他为什么不爱钱?要知道上万两银子,无数人愿意铤而走险。
那只能说明一个问题,程世杰所图不小。
难道说,程世杰的命格真是贵不可言?
宋康年迷迷糊糊就这样睡了过去。
等他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晚上。
宋康年出来伸伸懒腰,却没有发现程世杰,他问道:“程先生可在?”
程世杰看着宋康年从屋里出来,上前打着招呼:“宋先生醒了?”
“醒了!”
“芸娘,饭菜做好了吗?”
“东家稍等,快好了!”
“宋先生,里面请!”
宋康年看着外面的三辆大车,还原样未动:“不知道程先生有何指教!”
“宋先生若是嫌这些钱财携带不方便,可以找刘记兑换成金子!”
刘记客栈虽然只是客栈,可刘记背后也是一个企业集团,涉及方方面面。程世杰原本向伙计咨询在登州城何处可以兑换银子。伙计直接告诉他,刘记就可以。
当然,兑换银子与后世零钱兑换整钱不太一样,需要收手续费,也就是火耗。
宋康年摊开手苦笑:“就是一千多两金子,宋某也不方便带着!”
要知道一千两百两金子,重约七十五斤,明朝一斤是五百九十四克重,也意味着一千二百两共计四十四公斤多。
当然,成年男子背着四十四公斤重物,应该问题不大,可宋康年的身体只相当于十二岁的孩子,四十四公斤的重物,对他来说也是非常困难的。
程世杰道:“要不直接兑换成银票?”
“此事不急!”
宋康年问道:“不知程先生有何指教?”
“指教不敢,咱们第一次合作愉快,不知宋先生有没有意向再次合作!”
宋康年摇摇头道:“物以稀以为贵,程先生的这批刀剑,最后不要再登州出手,即使想要出手,那也再等些时日!”
“此事程某省得!”
程世杰想了想道:“宋先生似乎曾说,登莱巡抚正在卖官鬻爵?”
“不错!”
宋康年微微一愣:“程先生准备捐个官?”
明清时代商人和士绅、地主捐官最多的则是员外,或员外郎。影视剧里所讲的某某员外,其实这就是一个身份,大体相当于西方的爵士。本身并没有什么权力,只是一个荣誉性质的称号。
宋康年也以为程世杰想买一个类似的荣誉官爵,在大明这方面可以减免很多税收。
“正是!”
程世杰也没有藏着掖着,直截了当的道:“程某目前手中暂时银钱不够,此事就有劳宋先生!”
宋康年想了想道:“此事宋某可以打听一下!”
“如此甚好!”
“程某先离开一下!”
“不知何时归来?”
“应该是明天吧或者后天!”
宋康年道:“宋某左右无事,就在这里住下了!”
刘记的东跨院,本来就三个人,不对,是四个人,那个婴儿小家馨也是一个人。现在多了宋康年,倒也不见得多费事。
宋康年经过一顿饭的功夫,也弄清了杨芸娘与程世杰的关系,准确的说,包括沈明遇和杨芸娘,都是程世杰随手从街上捡来的。
……
睁开眼睛,程世杰已经回到后世。
既然准备了想要搅合孔有德的好事。他第一件不是买官,也不是为了挣钱,而是为了有自保之力。
要想自保最好的办法是有枪,可问题是在国内普通人是没有机会接触到枪,某宝、某东、某多多,都搜索了一遍,也找不到电击器,也没有搜索到可以购买的弩机。
就在程世杰感觉有些失落的时候,他又开始搜索“大功率”三个关键词,他本身是想购买一个大功率强光手电,尽管这玩意没有危险,放在明朝,却可以唬人。
没曾想随着这个搜索关键词弹出结果,居然大量野猪驱赶电击器,这就是电棒,只不过是名称不一样。
果然是汉语言博大精深。
没说的,程世杰赶紧下单。
来到小区门口的收发室,有程世杰的十几个快递,虽然说宋康年说是物稀为贵,可他还是采取了大量的刀剑,就算不卖,至少也可以当作自卫武器。
程世杰本想穿越回去,从后世再购买一些水晶制品,然而,经过试验才知道,他每天最多可以回去一趟,而且只能携带身体可以背负的重量。ΗtτPS://Www.sndswx.com/
他采购的五十柄刀剑,每柄重约三斤半,加上刀鞘共计五斤到六斤不等,结果,五十柄刀剑全重超过二百五六十斤,已经超出了程世杰可以背负的重量,他不仅无法带过来这些刀剑,也不能启动穿越。
无奈之下,他只好退选择一些工艺品摆件和水晶饰品。
当然,这些水晶饰品也没有什么高档货,他都是在义乌商贸城里购买的,花了五千多块,购买了一箱子,足足五十余斤重。
这一次,程世杰并没有直接穿越,而是去医院探望了一下程家悦,好在不幸中的万幸,程家悦的病情在医院里稳定下来。
“要不咱们出院吧?”
“不要!”
程世杰苦笑道:“咱们那个小区太偏,晚上也不好打车,万一有什么意外,再来医院也不容易……”
“可是,这里花钱!”
“钱的事我来想办法!”
程世杰道:“要不,我在医院里看着,你回去洗洗澡。”
“不用,房间里可以洗,二十四小时有热水。”
“家悦想吃什么好吃的?”
……
程世杰带着物品准备回到明末,突然感觉有些少了什么,他赶紧骑着电动车去了药店,购买了一个家用医疗箱,白药、纱布以及消毒水,以备不时之需。
来到明末的时候,宋康年已经不在刘记的东跨院,而是出去忙活买官的事情。
待在东跨院左右无事,程世杰问道:“明遇,你会驾车吗?”
“不会!”
“拿着银子去雇佣一辆马车,我要出去转转!”
程世杰并非是不想走路,而是明朝乘车是身份的象征,可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
时间不长,沈明遇雇佣了一辆八九成新的马车,而且带着车夫,车夫是一名年过半百的老头,姓周。
程世杰坐着马车,沈明遇与车夫老周坐在车前,沿着街道缓缓前行。
“东家,咱们出哪?”
“出城转转!”
说到这里,程世杰就感觉后悔了,因为出城他就闻到了一股难闻的臭味,不远处苍蝇满天飞。
程世杰掀开车帘,看着城外是一大片棚户区,都是流民,衣衫褴樱、蓬头污面,一脸呆滞。
简直就是哀鸿遍野,瘦骨伶仃的孩子要么被插上草骨当货物卖出去换取可取一家几口暂时活下去的一点口粮,要么守着父母的尸体喊着爹,喊着娘,那一声声绝望的呼唤像针一样扎着人的心灵,那一双双呆滞而绝望的眼睛,让人不忍心去看。
城里还好,守城士兵不让流民进入。可城外密密麻麻至少数千上万名流民,他们空洞无眼的眼睛,绝对的等待着死亡。
这一幕,让程世杰这个二十一世纪的灵魂感觉难以接受。
“东家,咱们回去吧!”
随着程世杰的马车出现,立刻吸引了无数流民的注意。
“贵人行行好,给点吃的吧!”
“过路的好心人求求你们发发慈悲,买下这个孩子吧,俺给你们磕头了!”
“贵人,俺们的孩子听话,勤快,吃的少,求求你们买下吧!”
“这位老爷,求求你买下这孩子吧,俺给你磕头了,俺给你磕头了同……”
麻烦而机械的声音,让程世杰感觉城里城外,简直就是冰火两重天,这难道是经济高度发达的山东?
这个时候,这些灾民中间,出现一群管事模样的人,他们走在插标卖首的孩子或女子中间,伸手大手,掰开孩子或女子的嘴,看看他们的牙口,还有的则是用棍子抽打着孩子的身体,试探孩子的反应。
就在这时,程世杰望着路边的树上,树上悬挂着十几具血肉模糊的尸体。几名流民模样的人,正在将树上的尸体解下来,他们并不是为这些尸体收具,而是为了尸体身上破烂的衣裳。
一具具尸体被剥得赤条条的,这些吊在树上的尸体居然都是穿着破烂的军服。
看着程世杰盯着尸体出神。
沈明遇解释道:“东家,这些都是东江军,前一阵子,就是他们跟登州军打了起来,这些人都被吊死了!”
就在程世杰收回目光的时候,突然看到一具尸体的手指在颤抖。
“这个人还没死!”
程世杰下意识的说道。
“没死也快了,野狗不挑食!”
那些正在收尸的人快速将这具还活着的人剥下衣服。
程世杰看不下去了:“明遇,把这个人放在马车上!”
“可是东家你……”
程世杰走下马车,他现在没有可以用的人手,买几个人也行,反正他不差几张嘴吃饭。
程世杰的一身肥肉,让流民感觉恐惧,特别是程世杰也提着一柄刀。
“老爷,求求您买下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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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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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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