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世杰对于兵工厂的要求不太高,就算做不出来栓动步枪,至少要弄出来后装式的线膛步枪。んΤτΡS://Wωω.sndswx.com/
原理和模版,辽南其实已经出现了。现在无论是迅雷铳还是佛郎机火炮,都是后装滑膛式,这种火炮和火铳,刻意去追求射程并没有意义,因为炮弹在出膛的时候,没有经过炮管或枪管膛线赋予的旋转力,炮弹和子弹其实都没有什么准头。
迅雷铳的精锐射程只有八十步左右,超过八十步至一百五十步,首发命中率仅不到七成,一百五十步开外,精度只有不到三成。二百步开外,打到哪里,要看子弹愿意往哪儿跑。
也幸亏迅雷铳需要的不是精度,而是大致的范围,形成密集的弹雨,对于敌人采取覆盖式射击。
佛郎机火炮同样也是如此,不过稳定性远比迅雷铳要好一些,但是四百五十步已经是极限了,六七百步有这样的射程,但需要运气的成分。孔有德部叛军的火炮阵地,被三发速射第一轮命中,这并不正常水平,可以说是运气的成分居多。
再让袁世良在相同的距离上,打出第二轮炮击,袁世良恐怕十有八九是做不到的,在这种情况下,进行全面换装是最浪费的情况。
所以,技术原因没有解决,现在的宁海军炮兵部队不到两千人,总共装备的火炮也只有不到两百四十门,至于火铳,三个都司只有一万两千支,伴随着火铳作战的兵种还有大量的长枪兵、刀盾兵和弩手。
说到设计枪支,其实并没有多复杂,就是个观念转变的问题,现在的客观技术水平已经很不错了,程世杰只是给枪炮局的研发工匠们介绍了下未来手火枪、火炮的发展趋势,然后具体的设计就交给专业人士,相信枪炮局的工匠们能给程世杰一個满意的答案。
“新的样枪……其实已经有了,只是……”
“有了新枪,为什么不早说?”
程世杰立即起身道:“走去看看!”
“现在新枪还没有定型,只是原形枪,问题太多,故障率太高,枪炮局还在改进,负责研发此枪的工匠原本想禀告大帅,只是……秋收,大帅太忙了!”
程世杰苦笑道:“秋收跟本帅有多大关系?本帅既没有下地收土豆,也没有将秋粮入库,现在秋收期间,就本帅一个闲人!”
“其实还是因为没有足够安全保证,要不然他们肯定会邀请大帅参加新枪实验!”
有了苏怀才这个成功的例子,所有的工匠其实都卯足了劲,准备大干一场,一旦成功,别说挣一口饭吃,甚至可以给子孙后代留一口铁饭碗。
“火炮进展怎么样?”
“进展缓慢!”
周延栋不好意思说,程世杰给工匠们出了一个大难题,因为他需要的火炮不仅需要射程远,而且要威力够大,足够轻便,可以做到,随装随打,打了就跑。
这些要求,可把工匠们给难倒了。
威力越大的火炮,火炮的炮管肯定要更粗要更长,这样以来,火炮的炮管肯定会厚,要是管壁薄了,没有足够膛压,可是一旦火炮要轻便,那就不能把炮管做薄。
程世杰知道后世榴弹炮或加农炮的难度,他退而求次,准备研制并且装备迫击炮,和传统火炮相比,迫击炮好处多多,最主要的好处是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很适合教育程度不高的宁海军士兵。
此外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宁海军的当面之敌,只是建奴,针对建奴骑兵迅速移动,而辽东的地形也适合建奴骑兵大范围移动,传统火炮,哪怕是最轻的佛郎机火炮,移动速度也不如迫击炮。
迫击炮的移动较传统火炮也更方便,传统火炮在辽东没有道路的地方移动非常困难,因此很难伴随部队行动,而迫击炮只要口径不太大,完全可以做到,伴随步兵迅速移动,适合多种复杂地形,可以做到随装随打,打了就跑。
……
辽东经略安抚使衙门,宁海军总兵府,后院,暖阁里。
高起潜正在抱着已经呀呀学语的小家馨。小家馨现在胖嘟嘟的,她伸手用力薅着高起潜的假胡子,满脸好不容易贴的胡子被家馨揪得七零八落。
高起潜也不生气,反而非常开心。
不时的拿着糖果引诱着家馨叫阿爷。
小家馨却不吃这一套。
自从程世杰将杨芸娘和小家馨带回刘记客栈,以及后来登州城的程府,包括现在,小家馨一直跟着程世杰居住。
现在杨芸娘也忙碌着银行和账务的事情,几乎没有时间照顾小家馨,小家馨不是杨芸娘的亲生女儿,她只是杨芸娘曾经的道具。
为了照顾小家馨的生活,程世杰专门请了一个奶娘,专门照顾小家馨,她的身份就这样糊涂起来,在别人眼中,小家馨,就是程家馨,与程安宁、程安静一样,都是程世杰的养女。
高起潜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跟着程世杰卖红薯和土豆,足足赚了六十多万两银子,这些钱
银子赚的干净,哪怕是告到皇帝面子,高起潜也会理直气壮,这可是他凭本事赚的钱,用起来心安理得。
然而,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建奴的骨头可以肥地”的事情便辽南流传开来了。刚开始的时候只是在街头巷尾流传,很快便扩散到辽南的每一个角落,然后像瘟役一样向后方扩散,转眼之间便传遍了整个辽南。
高起潜也感觉好奇,也非常担心。因为他向几乎所有的皇庄管事推销了程世杰的高产农作物种子,特别是那些皇庄管事,亲眼见到了这些农作物的产量,纷纷慷慨解囊,购买农作物的种子。
高起潜卖红薯赚了三十多万两银子,卖土豆和玉米也赚了二十多万两银子,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净赚六十余万两银子。
这些现在他更担心一件事,这些种子如果真想传闻一样,需要建奴的骸骨粉才能长势好,拥有高产量,这样以来,问题就大了。
皇庄的管事可没有本事弄来建奴的骸骨,如果卖给皇庄管事以及官员农作物种子,若是因为没有建奴的骸骨粉而减产,高起潜就会犯了众怒。
他不害怕得罪几名微不足道的皇庄管事,也不怕得罪几名官员,若是引起众怒内廷宦官都反对他,他这个兼职宁海军监军也坐不下去。
“公公,你怎么在这里?”
程世杰回来的时候,有些疲惫,他本想泡泡澡,缓解一下疲乏,高起潜在这里,他只能耐着性子给他说话。
高起潜将手中的家馨递给旁边奶娘,奶娘抱起家馨就准备走,可小家馨看着程世杰进来,伸手小手,朝着程世杰叫道:“呀……呀!”
看着小家馨想让程世杰抱着,程世杰微微一笑:“来,抱抱!”
程世杰伸手抱起小家馨。
小家馨朝着程世杰露出甜美的笑脸,她伸出小手,向程世杰显摆着自己手中的战利品。
奶娘知道程世杰与高起潜要谈重要的事情,要哄着小家馨离开暖阁。
等奶娘抱着小家馨离开暖阁,
“程经略?你真把建奴的骸骨磨成了粉,撒到了地里?”
说传言是假的,高起潜也有自己的判断,辽南的所有耕地,也并不全是高产,有的土地产出的红薯和土豆,仅仅两千六七百斤,虽然这个产品不算低了,跟用了骨粉的田地有着明显的差距,这仅仅是红薯和土豆的产量有差距,像传统的粮食作物也有差距。
“真的还是假的?”
程世杰望着高起潜道:“高公公以为这是真的吗?”
“咱家也希望是真的,可外面的传言有鼻子有眼,咱家也不知道该信谁了!”
这其实是一个知识盲区,人体的骨头里含有大量的磷、钙、有机盐、都是肥料的主要元素,宁海军的军屯田里确实是撒了骨粉,这些骨粉大都不是人体的骸骨,而是从建奴手中收购的牛羊的骨头,这些东西原本都是建奴不需要的垃圾。
可是宁海军却以每斤两三文钱甚至五文钱的价格收购,这样以来,建奴感觉有钱可以赚,就主动收集以前丢弃的骨头,交给宁海军的商户,用来换盐、换铁锅。
一袋两斤盐可以一百斤骨头,一个牧民,收集收集,随便可以弄到几百斤或者几千斤,就这样这些骨头被拉到辽南,用石磨磨成了粉,作为肥料,撒在各屯田地里。
“公公您想想,辽南有五百多万亩田地,其中三百多万亩撒了骨粉,这需要多少骨粉?”
程世杰叹了口气道:“程某往哪儿找这么多建奴的骸骨作骨粉?”
高起潜嗓音都尖了起来:“三百多万亩,若是一亩地撒一两斤,那只需要五六万百斤,咱家可是听说,你可弄了七八千车骨粉!”
“公公,不管您信或不信,这其实是一个巧合!”
程世杰确实是买到了五六百万斤骨粉,还有五六百万斤晒干的牛粪,因为这些骨头其实比牛粪还便宜。牛粪是建奴需要的东西,他们也要用牛粪来烧水做饭,甚至烧肉。后来发现骨头便宜,才购买了大量的骨头。
加上去年冬天建奴有很多牛羊冻死,这些被冻死的牛羊,只能就地宰杀,剔除骨头,制作成牛肉干或者羊肉干。
“那土豆和红薯在关内种植,产量……”
“产量有可能不会有这么高,但是绝对不会低于亩产两千斤,如果是好地,收三四千斤问题也不大!”
程世杰笑道:“关键是要用对种植办法,也要及时排水,放心吧,一旦这些红薯和土豆植种下去,保证明年会丰收,活民无数,到时候,公公就会万家升佛!”
“咱家不求万家升佛,只怕是……惹来埋怨就行了!”
高起潜起初是俯瞰着程世杰,哪怕程世杰有了海州大捷其实也是一样,可随着辽南的丰收,高起潜就知道,无论是朝廷,还是自己,事实上已经失去了对程世杰的制约。
别看高起潜并没有真正打过仗,能不能打的军队,他还是能看得出来的,关宁军的军队他见过,包括大名府的天雄军,他同样也见过。
这些军队在程世杰宁海军面前,都不够看的。
随着辽南的粮食丰收,程世杰在所有辽南军民心中,地位火线升高,特别是这个传闻,更是直接把程世杰送上的神坛。
高起潜并没继续追问,而是起身告辞。
“干爹!”
在高起潜离开程府的时候,登上四轮马车,他的一名干儿子王牧之道:“程经略恐怕没有跟干爹说实话!”
“实话和假话重要吗?”
高起潜叹了口气。
“重要吗?”
王牧之呆了呆,不知道如何接高起潜的话了。
“咱们这一次要大出血了!”
高起潜利用了辽南的丰收,赚了六十多万两银子,这些钱是程世杰变相送给他的,也是程世杰这几次大规模行贿最重的一次。
高起潜原本以为可以自己吃下这么多的银子,可是现在不成了,只能把一部分银子分润出去,十二监掌印,南京镇守太监、各地的监军太监,都需要送点好处。
自己能留下一半就不错了,可是,一半也不少啊。
……
高起潜算是反应快的,事实上建奴的骸骨可以肥地这个传言,越传越广,已经传到了宁海军的军中。
“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现在的辽南第二豪门,并不算是宁海军的沈明遇,也不是张裕,而是周延栋父子三人,他们父子三人虽然不如谢景泽父子二人同属辽东管委会,可问题是,周宁已经升为了宁海军近卫都司副都指挥使。
这个级别虽然低于沈明遇,也低于张裕,可问题是,他的哥哥,现在因为敲诈祖大寿有功,从甘泉镇镇守,转而成为守备都司副都指挥使。
这就更加难得了,父子三人,都是进入了宁海军核心岗位。
“你是说建奴的骸骨真的可以肥地吗?”
“是不是真的,你自己不会判断吗?”
周安一边吃着饭,一边对着自己的岳父康石头道:“岳翁,您也种了一辈子地,可曾见过谁家种的地有这么高的产量?”
“这倒是真的,我们镇没有分骨粉,虽然也在地里撒了淤泥,还有草木灰,可是产量只有两千八九百斤,麦子只有三石出头!”
“这就是真的,我种了半辈子地,这么高的产量,都没有听说过!”
“建奴的骨头可以肥地,怪不得如此!”
康石头咂咂嘴道:“未曾见过,也未曾听说过!”
周安的岳父康石头是崇祯四年底抵达辽南的,作为军属,单独立户。虽然说军属有福利待遇,可问题是军属不会分地,康石头种的地,其实周安这个副都指挥使分的地,周安则种的是周延栋的地。
可问题是,康石头种的三百五十亩地,产量虽然比在山东老家的地略高,却只有两石出头,比屯田军的麦子少了一石多,将近两百斤的产量。
红薯和土豆虽然产量不低,可问题是,只有两千斤出头,然而比宁海军军屯田的产量低得太多了。
“难道说,建奴的骨头都真肥田?”
没有撒了骨粉的田很多,而且产量差距明显。
康石头有些欲言又止的道:“你是官军,能不能……”
“什么?”
“有机会的话,也给家里拉几具建奴的尸体!”
“岳翁,你不怕尸体……”
“尸体有什么可怕的,我更怕挨饿!”
康石头道:“如果咱们家里弄了几百具尸体,把这些骸骨磨成粉,撒到地里,咱们家里的田地可以多收几百石!”
……
金州卫城西南位于盐场驿站附近的田地里,五百余名曾经的土匪劳改犯们正在努力的收着玉米。
经过将近一年的劳动改造,改造的效果还算不错,这帮土匪身上那散漫的本性已经被磨得差不多了,明明隔着一条田埂就是以前的死党,他们硬是没有一个人吱声去套交情,就算死党一个劲的跟他们说话,他们也不大答理,只顾着干自己的活,最多在直起腰来歇一歇的时候冲对方露出一个友好的笑容。
“休息了,过来吃饭!”
由于在秋收最紧张的时间,这些劳改犯们同样不会回去吃饭,所有秋收工作人员,都在田间地头,临时搭建灶台,解决吃饭的问题。
因为秋收了,哪怕是劳改犯,伙食也好得多了,红薯南瓜炖粥、土豆烧红烧肉,虽然土豆多,肉少,可问题是,他们现在隔三差五就能吃到大肥肉,一口下去,满嘴流油。
毛十万这个昔日的大当家,已经没有人搭理了,跟着他混,三天饿四顿,还混个屁啊,如果他们不是劳改犯的身份,而是屯田军户,屯田百户所的粮食,只需要交出三成,七成归他们百户所,百户所也会根据每个人出工多少,结算粮食。
现在好了,他们作为劳改犯,只有吃饭的权力,却没有分配享受劳动成果的权力,这些曾经的土匪们,恨死挟裹他们为土匪的毛十万了。
如果不是因为管理太严格,不得随意杀人,毛十万就算有一百条命,也不够砍的。
“郭头,听说建奴的骸骨可以让粮食增产?”
“是啊,这事我也听说了!”
“不知道,以前的规定还算不算数?”
“什么规定?”
“砍一颗建奴首级,减五年刑期!”
“算啊,白纸黑字写得明白着呢,程大帅一口唾沫一颗钉,谁敢说不算数?”
“郭头,兄弟们这段时间表现还可以吧?”
“可以,昨天晚上,工委会还表现咱们百户所呢!”
“郭头,能不能打个商量?”
“什么?”
“跟上面反应一下,让咱们兄弟去北边!”
“去北边?”
“对啊!”
“你们不怕遇到建奴!”
“嘿嘿……巴不得遇到建奴呢!”
一个刀疤脸一脸狞笑的道:“俺老张还有八年刑期,要是俺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在这里干十年,二十年俺老张,绝对没屁话,只是俺孩的娘,带着俺家的狗蛋,还有俺老娘,也来到了辽南,天天盼着俺能回家。”
说到这里,刀疤脸眼睛里露出一丝温情,他接着道:“俺想好了,我老张这一辈子,只能拼一下了,如果运气好,砍两颗建奴的脑袋,俺就发达了,马上可以恢复自由,当程大帅的屯田兵,程大帅的心好,只收咱们三成租子,可是咱们这里产量高,就算七成收入,全家也能吃喝不愁。”
“就是,我也有十一年刑期,砍三颗建奴首级最划算!”
“你们不怕死……”
“死了,死了就算球!”
……
现在的宁海军士兵都已经知道了建奴的骸骨可以让粮食增产,他们的家人也不约而同的给他们寄信,或者是直接捎信,告诉他们,打仗的时候,想办法弄几具尸体带回家。
因为建奴的尸体可以让粮食增产。
位于复州堡外,一队宁海军士兵训练完了二十里武装越野,解散后的士兵,路边的歇息着。
这些宁海军士兵正在七嘴八舌的向自己的把总说道:“郑把总,上面怎么说?”
“上面能怎么说,安心训练,有作战任务上面会下达!”
“你怎么不能上面说清楚,就算我们局可以当敢死队,咱们局七百多号人,没有一个孬种,等建奴来了,咱们兄弟们第一波就上!”
锦衣卫的秦不悔自从进入复州以来,发现他的三观变得有些稀碎了。
因为宁海军士兵也好,守备士兵也好,都在思议一件相同的事情,如何杀建奴,如何把建奴留下来肥地。
有的提议设陷井,有的提意要行敢死队,几乎每个军营都有前来报名参军杀建奴的年轻人。
秦不悔感觉自己的有些不够用了。
大明几乎所有的军队,看着建奴未战先怯三分,宁海军倒好,简直就是一群疯子,想的却是让建奴留下来肥地。
建奴是这么好杀的吗?
哪怕大明最精锐的部队,能跟建奴打成三比一,建奴也没有几个人了。
就算是十比一的对拼,建奴也拼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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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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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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