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从平凡的世界开始当农民山区农夫>第一百九十七章 日子有奔头
  “斗”和“升”并非重量单位,而是体积单位。后世连中学生都知道,各种粮食的密度不同。所以其中的重量相差可就大了。

  而且各地方“斗”容量也存在很大差异,分为大斗小斗。

  在石圪节公社这边,一斗普通的小麦重量在三十斤左右,籽粒饱满的上好红麦能达到三十三斤。

  至于一斗玉米,大概在三十六斤左右。

  所以王满银之前经历的几次分粮,都是用大秤秤出重量的,这样误差很小。不过他见其他社员没有吭声,索性也闭着嘴。

  还是那句话,空间里粮食多的吃不完,让王满银始终保持着淡然的态度。

  倒是刘向阳很不解,忍不住出声问:“队长,咋不用秤分粮?”

  “都一样,都一样。咱们生产队的秤砣找不到了……”王连顺忙解释道。

  听到这话,刘向阳没有再多说什么。

  此刻,王富贵拿着账本凑到气死风灯下,大声念到:“下边我挨个叫人,喊到的赶紧来领粮,别磨蹭……王福长家五口人,本次分玉米二百斤,”

  听会计报完数字,王连顺指挥场内几个年轻人装粮。作为二队剩余不多的壮劳力,王满银自然也在其中。

  他完全跟在王连顺身后照做,快满时冲木斗踢了几脚,而后堆的冒尖停手。

  等玉米粒倒入王福长准备好的麻袋当中,王满银才看明白其中的门道。

  之前生产队交公粮时,他也曾参与过,所以知道一個标准麻袋装玉米的重量,大概是一百五十多斤。

  王福长家装了一袋半,肯定超过二百斤。

  难怪大家都不吭声,显然都对这里边的道道门清呀。

  奥妙就在一平一凸之间!

  用斗分粮,应该是平斗的。堆积这么高,肯定要超量。

  不过对大家而言,绝对属于好事儿。

  给王福长家分完粮食,接着是王富年家……

  接着,他们两户合用一辆架子车运粮回家。

  随着一户户分粮完毕,终于轮到王满银。

  他家两口人分八十斤,两斗四升,正好装了一蛇皮袋。

  因为要帮忙,王满银暂时没把粮食带回家。差不多到十点半,各户的粮食终于分完。

  当然,知青们只是记了个数量。

  剩余粮食正式放入仓库,盖上粮印。

  对现在的王满银而言,扛起一蛇皮袋玉米走几百米路,连大气都不带喘的。

  至于兰花,则打着手电在前面引路。

  两人刚上场畔,就见两只猫咪冲到近前,喵呜喵呜叫着相迎。

  很难得,今天晚上它们竟然没有外出溜达。

  兰花那边刚打算掏出钥匙开门,随即一声惊呼:“啊,满银,你快看,黄鼠狼!”

  说着话,她赶忙朝后退了两步。

  王满银顺着灯光看去,才发现门口地面上扔有只黄鼠狼,脑袋被咬掉半个,皮毛沾满了血迹。

  “是不是大黄捉的?”确认黄鼠狼死掉后,兰花才松了口气。

  王满银摇摇头回答:“应该是两只猫咪干的,”

  黄鼠狼可比老鼠难捉多了,而且奔跑速度更快。去年大黄能够杀死一只,更多是巧合。

  主要那玩意儿被堵在鸡窝里边,根本没来得及发挥速度优势。另外大黄被熏过一次后,好像平时对黄鼠狼也是敬而远之的。

  从去年到现在,从没见它再捉过。

  倒是两只猫咪,不断给王满银意外的惊喜。

  有它们存在,以自家为中心,半径一百米内,平时几乎看不到老鼠存在。

  就连麻雀从附近飞过也提心吊胆的,生怕一不小心成了猫咪口中食物。从秋里分了粮食,王满银大大方方放在窑洞里,却从来没有遭受过损失。

  别说他家,现在王秋生家也几乎看不到老鼠。

  不过两只猫咪从小养成好习惯,捉了老鼠只会擒回来向主人显摆一番,根本不会吃掉。更神奇是……有时候它们会主动把老鼠扔到土粪堆上。

  当然两个家伙能够做到这一点,主要是不缺食物。

  王满银几乎每天都会把两只猫咪放入空间当中捉鱼吃,等填饱肚子再带到外边。和水塘里那些鲜美的鱼类相比,老鼠肉显然不上档次了。

  经了霜的黄鼠狼皮挺值钱的。这只长度还可以,可惜脑袋被咬碎,皮毛也有几个窟窿,价格肯定要大打折扣。

  拿到供销社,估计能卖两块钱的样子,明天等少安过来时顺便带上。

  这个季节正是捉黄鼠狼的时候,村里不少人已经开始下关笼。王满银从来没有弄过。一方面晚上零下几度的天气,他不愿意冷嗖嗖的往外边跑;另一方面,也看不上三块几块的。

  有这功夫,还不如进入空间挖几斤远志卖掉。

  趁着兰花开门的功夫,王满银找来绳子,把黄鼠狼挂到外边崖面上。接着,他又去隔壁代销点把杆秤拿过来给玉米称重。

  九十七斤,硬生生多了十七斤。

  和王满银猜想的一样,今晚各家粮食都有超的。

  “连顺叔这样没事吧?”兰花看过斤两后,有些担心的开口。

  “能有啥事儿,生产队秤不是坏了吗。”

  王满银早琢磨清楚:只要没秤出具体重量,就是一笔糊涂账,算不上多分。

  即使事后被赵建海知道,只能捏着鼻子认下,毕竟用斗分粮并不违反规定。

  “那就好,”兰花点点头,又有些兴奋道:“对了,满银,告诉你一件好事儿。今天下班前,郭婶特意告诉我,说我正式从裁缝班出师了,从明天开始算工资,一个月十七块五。”

  这件事情兰花在心里憋小半天了,回来路上连少安都没说,就是想第一时间和丈夫分享。

  结果两口子放下碗又去村里分粮,直到现在才找到机会。

  正是参加了裁缝社的培训,兰花才明白丈夫为什么要自己学习文化。

  知识实在太重要了。

  裁缝社有一本关于制作服装的图册,自己可以顺利通读下来。对于一些尺寸什么的,她听一遍就能记住,而且上手很快,从来没有出错过。

  其实早在两个月前,兰花已经能够单独操作缝纫机做衣服。

  不过让她有点遗憾是现在衣服款式太单一,那本图册上很多漂亮的衣服根本没办法做。

  当然这些想法兰花压在心里,并没敢告诉其他人。

  “真的,太好了!”闻言,王满银很为婆姨高兴。

  工资什么的无所谓,关键兰花真正走出农村了。

  “要不明天晚上,咱们去双水村一趟,把这个好消息告诉爸妈,顺便吃顿饭……明天上午我带大黄去山里转悠一圈,捉只野兔吃。”

  白天兰花和少安要去供销社上班,中午不可能为了一顿饭往家跑,还不如挪到晚上。

  另外郭婶子那里,王满银准备抽空送只野兔过去表示感谢。

  “嗯,”兰花点了点头,又道:“满银,咱们是不是还要给队里说一声,以后交钱买工分?”

  “肯定要说,”

  兰花既然拿到工资,就算是亦工亦农了。如果不交钱,村里肯定不会同意的。

  其实这样也好,有了工分,两人可以多分不少粮食。以后再做什么好饭,也不显得那么突兀。

  ***

  吃过早饭,送走兰花,王满银就去大队部找到王满囤,说婆姨开始领工资的事儿。

  “行呀,你们两口子都是有本事的。有兰花在裁缝门市部,以后咱们村里人想做衣服可方便多了。”王满囤沉吟一下,又开口道,“这样吧,每月给村里交十块钱。满银,你也知道,再少有点说不过去。”

  在心里,他早不把王满银当成二流子看待了,而是村里少有的能人。

  能把小舅子和媳妇都弄到供销社上班,这就是能耐。

  就算王满囤自己也没有这个本事。为给儿子在公社找个差事,他这一年不知道跑了多少腿,结果还是没办成。

  对比王满银,他感觉自己这个村主任远不如人家呢。

  更重要一点,王满银在县城也认识不少人物。自己去公社开会时,就听人说过县里的田福军主任亲口夸过对方。

  另外人家也给村里做了不少事情。

  开春去县城买治疗斑疹伤寒的药,村里不知道多少老少爷们都承情呢。要知道,这个病传染很快。临近几个村子有不少小孩老人因为救治不及时,感染死掉了。

  还有买麻渣,帮着劳力们联系去县城搞副业……

  一桩桩一件件的,村里人都看在眼里。

  “满囤哥,我晓得,”王满银赶忙点头,没有丝毫不满。

  说白了,这年头“亦工亦农”交钱买工分根本没有具体标准,全凭村支书一张嘴。

  比如早两年有煤矿从石圪节公社各村抽调壮劳力挖煤,也算亦工亦农的工人,每月工资四十多块。有的村子规定交三十块,有的村子收二十块……

  现在王满囤收十块钱,已经算很给自己面子了。

  从大队部出来,王满银便领着大黄去山里。

  等傍晚少安和兰花下班回来时,他已经将野兔处理好了。而后从代销点拿了两包饼干,外加两瓶酒过去。

  有段时间没来老岳父家,晚上自然要好好喝两杯。

  顺带的,王满银又往兜里有装了些钱,稍后送给老岳父做门窗用。

  看到姐夫和姐姐到来,少平和兰香自然很是高兴。

  少平还好点,兰香两个大眼睛紧盯着姐姐手中的布袋。

  小孩子都为口吃的。

  说到底,兰香今年不过刚七岁,正是嘴馋的时候。

  “这是你姐夫拿的饼干,一人一包,你们分了吧……”看到小妹馋呼呼的样子,兰花直接从布袋里掏出零食。

  孙玉厚动了动嘴,没有说啥。他知道说了也没用,大女婿每次登门都没空手过。

  少平接过后,主动拿起一包让母亲存起来。

  而后他撕开包装,先往奶奶手里递了两片。

  看到这情况,王满银心中暗暗点头。话说老丈人的家风不错,几个孩子都挺孝顺的。当然……孙玉亭是个例外。

  聊几句闲话后,兰花便向爸妈说了自己马上拿工资的事儿。

  “好,好。你以后可要好好做,”孙玉厚嘴笨,只是叮嘱一句。

  接着,王满银又从兜里掏出钱。

  “行,这钱算借你们的……家里欠着不少帐债,卖了猪也要先给人家的,估计要等两年才能还上你们。”孙玉厚接过钱后,难为情的开口。

  那一河滩账债总搁在心头,让他晚上睡觉都不安生。

  好在,苦日子快到头了。

  少安去供销社上班,多少能挣几个活钱,再加上今年自家的猪长得不错,应该也可以卖个好价钱。

  按照孙玉厚的打算,今年可以先还上一部分账债的。

  如果不是兰花三番两次劝说,他其实没准备给新窑安装门窗。

  受苦人不讲究那么多,随便去山里砍些酸枣树枝,拾掇拾掇就能当门窗。如果觉得冷的话,还可以在里边码一堆柴草,再生上火炕。

  “爸,钱的事儿你别慌,我和兰花有钱,你们啥时候手里宽绰了再说。”

  知道老岳父的脾气,王满银也没说不用还之类的话。

  等野兔肉炖好,一家人坐在温暖的土炕上吃起来。

  往常孙玉厚不咋喝酒的,今晚表现有点反常。接连几杯酒下肚,他脸色变得通红,话也开始多起来。

  “满银,说起来,咱家最对不起的就是大女子。兰花生下来就受苦,从四五岁懂事起,她提着篮子拔猪草捡柴禾,有一回差点让狼给叼走了。等再大点,又生了少安、少平。我和你妈要出山上工,你们奶奶眼睛不好,两个都是兰花一手帮着照看……”

  “我这个当爹的没本事,日子越过越烂包。家里四个孩子,就没让兰花上学,在家没吃过一顿好饭,心里有愧呀……”

  听到丈夫这话,刘二妮忍不住擦了擦眼泪。

  兰花赶忙出声劝道:“爸,都过去的事儿,还提它干啥。再说我现在不是挺好吗,嫁给满银天天享福。我是没上过学,现在读书看报纸也没问题。”

  对于兰花读书识字的事儿,孙家人早都知道了。

  “是呀,现在看你过的日子,我和你妈总算放心了。做梦都没想到,还是你眼光真好,给自己挑了个好男人。”

  孙玉厚大概今晚真喝多了,倒是彻底打开话茬。

  “说起来,咱们家这一年承了满银不少情。都夸我有个好女婿,到人前也敬我三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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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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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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