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从平凡的世界开始当农民山区农夫>第四十九章 野兔挖不挖洞?
  链子嘴是黄土高原的一种本地即兴快板,也算莲花落的变种。它讲究通俗押韵,言简意赅。

  一些说链子嘴的艺人,往往即兴创作能力很强,见什么能编什么,出口成章。

  在王满银看来,王清明也属于生错了时代,一身本领可惜了。要是生活在后世,肯定能当个网红啥的。

  王连顺看人到的差不多了,清清嗓子道:“好了,好了,大家都莫闹。咱们早点出发吧,争取上午多撵几只兔子,也给家里的碎娃们多弄几块肉。”

  “连顺叔,先从哪里开始?”有人立刻出声问。

  “去村后那片老坟看看吧,我昨天瞅了一眼,树林里有群野鸡躲着呢……”

  王连顺想了想,开口回应道。

  他所说的老坟,是指村后崖畔下那片老祖坟。

  罐子村先祖们搬到这地方也有一二百年历史,陆陆续续埋了七八十号人,密密麻麻一大片,占了差不多有两三亩川地。

  坟地上不知道是哪一辈人栽了十几棵柏树,也很有些年份,个个有碗口粗。当年大炼钢铁时,上边曾想把这些柏树给砍掉,后来被村里人阻止。

  再加上坟地周围生长着一些不少杂七杂八的树和灌木,倒难得形成一片小树林。

  现在这种鬼天气,野兔野鸡很容易躲在里边。

  一群人带着土狗刚出村,就见一队队长王满军身旁跟着几十号劳力,浩浩荡荡往这个方向走来。

  显然,他们也瞄准了村后老坟。

  两个队长碰头商量了一下,干脆百十号人合在一起围老坟,捉到猎物再平分。

  这场雪下的大,众人捉野兔也轻松了许多,根本不用再费事设置兔子网。

  只是分出七八十号人将整个老坟围起来,剩余人带着土狗,手持木棍照着雪窝灌木丛敲打。

  他们刚敲了一会儿,就听到一处灌木丛里传来扑棱棱的声音。随即,几只野鸡拍打着翅膀,踉踉跄跄朝前飞去。

  这些家伙只飞起半树高,速度也比平常慢了许多。

  而且它们刚飞出十多米远,便像被击中的飞机,纷纷从空中跌落,直扎入雪窝当中。

  几只等待的土狗立刻一拥而上,争先恐后撕咬着。

  “王大哥,啥情况?这些野鸡咋不飞跑?”旁边的刘向阳忍不住出声问。其他几个知青脸上也带着疑惑。

  他们都没想到,抓野鸡这么轻松,就好像随手捡的一样。

  即使不用土狗,人也能直接追上。

  “饿的,下这么大雪,草籽嫩芽都被埋地下了,外边根本找不到吃食。它们两三天没吃东西,根本没有力气飞。再下几天雪,你还能捡到冻死的野鸡……”王满银对此倒是很清楚。

  瑞雪兆丰年,大雪不但能冻死土壤里边的害虫,还能够冻死野鸡野兔啥的。所以每到化雪的时候,村里很多人会到崖畔上寻找。

  运气好的话,也能捡到野兔野鸡啥的。

  至于“春不捡鸡,冬不拾兔”,在黄土高原这边不好使。

  很快,众人又从老坟间赶起三只野兔。

  它们的下场和野鸡一样,没等跑远,就被众土狗围住猎杀。

  6只野鸡,三只野兔,算是给众人来了个开门红。

  不过,也到此为止。

  百十号人聚在一起有点浪费,互相之前也展不开手脚。

  将整片老坟寻找完毕,两队人重新分开。

  除了几个跟着凑热闹的知青外,剩余壮汉都是农村人。他们自然知道寻找野兔的窍门,走路时都低着头,眼睛随时扫视周围雪窝。

  看到地上有雪窟窿,立刻抡着铁锨拍下去。

  有没有的,先拍了再说。

  只要将野兔赶出雪窝,旁边有土狗守着,几乎没跑的。

  刘向阳那边瞧了一阵子,心头再次升起疑问。

  他冲旁边的王秋生道:“书上说狡兔三窟,为啥这么冷的天,野兔们都不见挖洞呢?”

  他刚刚看的清楚,几只被捉的野兔都是躲在雪窝里,根本没发现洞穴。

  “这个,我也不知道,”王秋生挠挠头道,“我见过的兔子都不挖洞,最多在土里扒个浅坑,人一撵就跑……”hτTΡδ://WωW.sndswx.com/

  见对方说不出个所以然然,刘向阳只好转变询问对象:“王大哥,你知道不?”

  对于这个问题,一般人回答不清楚。

  不过王满银还真知道……他后世曾因此和人争论过,所以特意上网查过相关资料。

  “这有啥,野兔也分很多种的。咱们国家的野兔其实名字叫草兔,耳朵比较长,后腿有力,擅长用速度躲避天敌。打洞的兔子叫穴兔,生长在外国,一般群体聚集,咱们国内没有野生的。你们城市里饲养的大白兔,就是由穴兔驯化而来的。至于狡兔三窟,应该翻译成三个藏身的窝,并不是藏身的洞穴……”

  “原来是这样,”刘向阳听得连连点头。

  处处留心皆学问,他也是第一次知道,原来野兔有这么多说法。

  其实下乡插队这些日子,知青们也能感觉到村民们的小心思。

  他们对众人虽然很热情恭敬,但是其中带着几分疏远,就好像自动划分为两类。

  而王满银给这些知青的感觉则不同,他身上似乎存在着一种独特的气质,日常也把众人当成平等交流的对象。

  另外王满银好像懂得挺多的,提起啥来都能说个一二三四。

  等众人将附近山塬寻遍收工时,已经收获了十几只野兔。算上一队捉的,今天最少有三十只兔子被消灭掉。

  不过没人担心野兔是否会抓绝……这完全是杞人忧天。

  野兔一年繁殖四五窝,每窝能有六七只,而且六个月大就可以生产下一代。所以只要附近山塬能有几只母兔子幸存下来,明年秋天又将是兔满为患。

  后世野兔之所以成为保护动物,大部分原因是农药的使用。很多粮食种子下地前都会搅拌农药……从种到收更要喷洒数遍农药时间长了,自然会对野生动物造成了毁灭性打击。

  后世别说野兔,就连田鼠也很少见到。

  野兔扒皮后,照样由斜眼王寿长掌勺。

  这次多了几只野鸡,口味更加丰富。

  规矩和上次一样,每家分一大碗,就当提前准备过年了。

  王满银原本以为分了兔子肉,今天的事情暂告一段落,没有想到王连顺那边还有后续的节目。

  他拦住那些准备离开的男人们道:“大家先别走,我宣布个事儿。离过年也没几天了,前些日子就有人叽咕着问啥时间分红,咱们趁今天有空,正好把生产队的年终结算盘点一下。大家吃罢饭还在饲养室集合,来时都带上工分本。”

  一听说要结算,场内众人顿时兴奋起来。

  当然,这不包括王满银。他半点期待都没有。

  自己总共上了十几天工,一个工分按五分钱算,十几天最多挣7块钱。之前他还向生产队借了五十块,如此算下来,自己还要出钱还账呢。

  其实前几天王连顺私下里偷偷找他打过招呼,说可以多少给些照顾工分,让自己到时候别声张就行。

  王满银知道后,直接给拒绝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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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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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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