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从平凡的世界开始当农民山区农夫>第十四章 真正融入这个时代
  黄土高原昼夜温差大。

  尤其现在是深秋,别看白天十度以上,晚上能达到零下。

  所以一到夜晚,很多野鸟都会找背风保暖的地方过夜,柴草垛就是它们最喜欢待的地方。

  听叫声很熟悉,像麻雀。

  要说黄土高原上啥鸟多,当然是麻雀。

  这些家伙叽叽喳喳,经常一群群的。一年四季,无论田间地头,还是村庄窑洞都能看到麻雀的身影。

  它们几乎算得上农民最恨的鸟,祸害起庄稼来简直没够。被称为四害之一,绝对不算冤枉。

  尤其秋收季节,灰突突一大群飞到田里,连吃带啄。

  半天功夫,能把庄稼毁掉一大片。

  不过这些家伙做窝特别简陋,对地点也不讲究,随便找个圪崂儿缝隙,再弄些羽毛杂草就成。

  连人们居住的窑洞窑面墙裂缝里,也有很多麻雀窝。

  还有些窝都不做,直接躲进柴草垛过冬。

  在这个缺少肉食的年代,麻雀也是少有几种可以让农民打牙祭的东西。一到冬天下雪,很多人家都会在窑洞门前空场上支起竹筛或者盆子捉鸟。

  王满银既然遇上了,自然不会错过。

  就着朦胧的月光,他蹑手蹑脚走到麦秸垛边寻摸,很快发现背风处钻出很多很多缝隙。

  声音。正从缝隙里传来的。

  他扒拉了几下麦秸,伸手顺着朝里边一掏,抓到一团温热带羽毛的东西。

  正是一个鸡蛋大的麻雀,在手心瑟瑟发抖。因为被捏住尖嘴,这东西叫唤不出声,倒没有惊动其他同类。

  接下来王满银有点犯愁,不知道该怎么放置这玩意儿。

  直接扔到空间里,真玩意儿会飞的,以后很难再捉到。

  王满银也拼了,先进入空间把一袋子粮食倒在黄土地上,然后提着空布袋捉麻雀,每捉一只,都直接送到布袋里。

  一只,两只……一个麦秸垛找完,摸了八只。

  接着,又走向第二个麦秸垛……

  当王满银摸到一处麦秸缝隙时,立刻感觉不对头。

  这体型有点大,绝对不是麻雀……等掏出来凑到月光下看,发现是一只野鸽子。黄土高原特有的岩鸽,外形和家鸽很像,毛色略微偏白。

  有福了。

  王满银更提起精神,将野鸽子放入布袋后,继续伸手摸索。

  十来分钟功夫,整个麦秸垛找了一遍,成果相当显著。三只鸽子,三十几只麻雀,足够美美吃上一顿。

  不过野鸽子王满银没打算吃,而是留着当种。农村有句俗话叫“斑鸠家鸽,一年十窝”。

  留着三只鸽子,估计最多半年时间,自己就有吃不完的鸽子肉。

  至于麻雀,明天和兰花一起吃。

  到家,看时间不早。

  王满银没有再进空间忙乎,草草洗了洗脚,就上床睡觉。

  半夜,一阵踢腾,他突然醒来。

  这是想婆姨了呀……

  兰花来一趟,倒是勾起王满银心里的一团火。

  等进空间洗了洗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

  没办法,二十岁的身体,正火力最旺盛的时候。

  有力气没地方使,为了消磨时间,他干脆继续拿着铁锨挖水塘。不知道忙乎多长时间,等空间里鸡叫声响起,才返回土炕睡觉。

  早上起来,王满银照样生龙活虎。

  吃过早饭,开始挖窑洞。忙乎半天,差不多又挖了三尺进度。

  下午略作休息,趁着天气暖和,王满银特意烧了一壶开水,把从空间里捉的三十多只麻雀拔毛破膛。

  他这边正忙着,毛蛋又领着弟弟,背着小妮子出现。

  “满银叔,这么多麻雀,你从哪里捉来的?”毛蛋瞪大眼睛,羡慕的问。

  “昨天捉的,等晚上我炒了你们一起过来吃。”既然三个小家伙碰上,王满银自然不会吝啬。

  这么多麻雀肉,多兑些土豆能炒大半锅,让他们吃些也无妨。

  毛蛋虽然很心动,还是摇摇头:“不行,我爸不让来你家吃饭。”

  “肉肉,吃……”小妮子从哥哥背上挣扎着下来,蹲在脸盆前,眼睛里同样带着渴望。

  王满银原本以为三个孩子只是看看,也没放在心上。

  谁知旁边不做声的石头突然伸手,抓住一只刚拔毛的麻雀,直接放到嘴里。

  王满银登时傻了。

  过了几秒钟,他才反应过来,急声道:“石头,你干什么,这是生的。快吐出来……是不是饿了,我给你们拿玉米窝窝!”

  “你干啥哩,吐出来……”毛蛋挥着拳头照自己弟弟猛揍。

  吃痛之下,小家伙终于把生麻雀肉吐出来。

  “别打了,等着,我给你们拿窝窝头。”王满银急忙起身返回窑洞,拿了三个干硬的玉米窝窝。

  “满银叔,我爸不让吃……”毛蛋看着黄澄澄的窝头,舔了舔嘴唇。

  “没事,你家大人现在又不知道。”王满银知道王秋生两口子都是老实人,怕孩子们麻烦到自己。

  接着,他让石头漱了漱口,洗过手再吃窝头。

  见三个孩子狼吞虎咽的样子,王满银有些心酸。

  直到这一刻,他才感觉真正融入这个时代。自己所面对的不是书中冷冰冰的文字,而是一个个活生生、有血有肉的人。

  既然来到这个时代,应该多做一些事情!

  不过王满银没打算做圣人,只是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尽量给予身边人一些帮助。当然这只是打算,毕竟现在连养活自己都困难呢。

  三十多只麻雀收拾干净剁碎,盛了满满一瓦罐。

  再放入辣椒和食盐腌制,到晚上刚好入味。

  看时间差不多,他又锁上窑门去双水村找兰花。这次王满银准备把大舅子孙少安和少平、兰香也叫上,就当提前交流一下亲戚感情了。

  话说兰花的弟弟妹妹们都不是普通人,以后称得上大有作为。

  当然,王满银倒没有想抱大腿什么的——有空间和后世的记忆,他相信自己绝对不会混的比对方差。

  之所以没打算请孙老爷子,主要怕挨训斥。在很多老农民眼里,逮兔捉鸟都属于二流子行径。

  ***

  “满银,你咋来了?”看到男人在自家院门口出现,兰花满是兴奋地迎上来。

  王满银挖窑洞为自己加分不少,这次就连孙玉厚也没给啥脸色。

  见有人上门,院里两个孩子偷偷打量着,眼里带着好奇。

  男孩子个子瘦高,正是孙少平。

  旁边的小妮子眉目和兰花很像,大概七八岁的样子,穿着一身满是补丁的破棉袄,头发乱蓬蓬,脸上还糊着不少鼻涕。

  “叔、婶子、少安,你们都在家哩……”王满银规规矩矩打过招呼后,才开口说道:

  “我第一次打窑洞,没啥经验,想让少安晚上过去指点一下,出出主意。”

  “少安懂个啥,你还没吃饭吧?在这里吃完,我跟着过去一趟。”孙玉厚想了想开口道。

  眼看着生米马上煮成熟饭,孙老爷子已经捏着鼻子认了这个女婿。

  对打窑洞这事儿,自然也上了心。

  “不用,叔,少安去就行。正好我弄了点菜,让兰花帮着做,我们一起边吃边聊。这是少平和兰香吧,也过去吃顿饭。”王满银连忙拒绝。

  开啥玩笑,老爷子要是去了,这饭还吃不吃?估计要吃一顿没趣。

  “瞎讲究啥理,你这天天胡毬吃,以后拿啥结婚?”孙玉厚听到王满银准备了饭菜,登时来气,忍不住再次训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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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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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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