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南文学>都市小说>从平凡的世界开始当农民山区农夫>第二十二章 摸着石头过河
  等整个蜂群收个七七八八,王满银才发现自己忽略了最重要一件事情:刚才太兴奋,忘记查看蜂王在什么地方。

  蜂王作为整个蜂群的核心,主要负责繁衍后代,还可以通过自身分泌的“蜂王信息素”控制蜂群次序。

  总之,如果没有蜂王的话,整个蜂群很快就会衰败死亡。

  这家伙关乎着以后养蜂的成败,当然马虎不得。

  王满银忙瞪大眼睛仔细朝洞里察查看,此刻周围除了零星飞舞的蜜蜂外,并没有找到蜂王存在。

  接着,他又进入空间。

  结果发现刚刚放入空间的枯洋槐树上,此刻聚集了一大群土蜂。

  有一只明显和其他土蜂不同,个头要大上一号,应该就是传说中的蜂王。

  见这情况,王满银才松了口气,掰了块蜂脾品尝战利品。

  甜中略带着酸味,咬起来发硬,和自己后世吃过的蜂蜜味道差别很大。

  不过对于不怎么吃甜食的人来说,绝对引爆味蕾。

  吃了一块蜂脾后,王满银将外边几个洋槐树根通通挖出来。再把平台上的柴禾割个干净。

  这一通忙乎,花费了两三个小时。

  看天色不早,他开始思考怎么爬上去。

  最后用斧头砍几个鸡蛋粗的树棍,每个二十厘米长,一端削尖。

  准备工作做好,王满银拽着灌木根朝上攀爬。

  遇到无法借力的地方,就抡起斧头把木签子楔进黄土里。

  好在这片崖璧并非直上直下,本身具有一定坡度。而且他所选的位置大多在草根附近,有很好的固定作用,周围黄土并没有出现垮塌。

  就这样手抓脚踩,花了十几分钟,总算返回崖顶。

  他再低头朝下看看,仍然有些心有余悸。

  如果不是先前自己反应及时,直接掉到五六十米的沟底,估计真可能小命玩完。

  以后还是尽量少做这样危险的举动……

  在崖壁半腰,感觉天马上要黑。

  等返回山梁上,他才发现离太阳下山早着呢。

  此刻,周围塬梁沟峁被阳光洒的一片土黄,有只鹞子傲然在高空盘旋着,很快消失在远处。

  天空蓝的有点不像话,就像一片纯净的蓝玻璃,没有一点杂质。

  他脑海里立刻冒出一个词语——蓝格英英的天。

  这样的天空,后世已经很难再看到了。

  ***

  天快黑时,王满银背着一捆柴晃晃悠悠在村口出现。另一只手里还挽着荆条筐,里边放有两个蜂脾。

  傍晚天气冷,蜂脾比较硬,也不怕流开。

  之所以这么做,主要他打算给村里人营造一种假象:自己经常进山砍柴禾的。蜀南文学

  不然家门口莫名其妙多一大堆柴禾,时间长了肯定会让人怀疑的。

  刚走到土路三岔口,恰好碰到村里的羊倌王贵发赶着羊群归来。

  “满银,上次听连顺说我还不相信,你这个怂货终于改门风了。在哪里打这么大一捆好柴禾?”

  “狼窝山,”王满银歇了口气回答。

  虽然他一路空手,快到村口才背上柴禾的。不过来回三十里路,还是有点气喘吁吁。

  “你不要命了,碰到狼咋办?我早前儿听双水村的人说,狼窝山有狼叫呢。”王贵发吓一跳。

  “没事,这不带着斧头。”王满银不以为意的回答。黄土高原的狼一般都是孤狼,自己身旁跟有大黄,就算真遇到也不怕。

  “算你命大,可不能再去了,”王贵发按辈分算王满银的爷字辈,也属于老好人一个。

  “晓得,贵发爷,给你个稀罕东西,拿回去给家里的碎娃们尝尝。”王满银说着,掀开荆条筐,撕下一块半斤重的蜂脾。

  东西不多,算个心意。

  “蜂蜜,你在狼窝山找到土蜂窝了?”

  王贵发惊讶开口问。

  他也没余推辞,掰开蜂脾尝了一小口,又用脏兮兮的白手巾将剩下包着。

  这年头,甜食可精贵着哩。

  “那窝蜂呢,还在原来的地方吗?明天我和你一起去,收了土蜂养在我家,明年割蜜咱们一人一半儿。”

  这会儿,王贵发也不害怕有狼了。

  “都跑光了,我把土蜂洞已经给扒拉毁掉。”

  “你这个日毬货,咋不知道明天喊上人一起去。”听到那窝蜂飞跑,王贵发郁闷的直拍大腿,感觉错过一大把票子。

  到家放好柴禾,王满银立刻进入空间查看那群土蜂。结果发现枯树上空空如一,不见了。

  空间是封闭的,它们不可能逃走。

  带着疑惑,王满银四处寻摸,等走到养鸡的深坑旁时,又听到嗡嗡的声音。

  他才注意到,声音从旁边一个深坑里传来。

  原来养鸡的深坑堆满了鸡粪,散发着难闻的气味,时间长了容易滋生细菌。

  王满银打算重新挖个深坑,把几只母鸡转移到新地方,没曾想被土蜂占据了。

  深坑土壁上挖有几个土窑,是留给母鸡产蛋用的。

  这群家伙就在里边安家,看样子已经彻底稳定下来,蜂群也不再骚动乱飞。

  虽然空间里开有很多野花,但到底不是季节。王满银害怕土蜂群没有食物饿死,为了安全起见,弄了两个蜂脾放入土窑中。

  巡视完,他才打起其他蜂脾的主意。

  白天还在想给供销社郭主任家送什么礼,这些蜂蜜正好派上用场。

  只是他手头没有摇蜂筒,想自制也缺材料。

  略加思索,王满银决定采用最传统的土法取蜜。

  这方法非常简单,把蜂脾捣碎加热融化,再冷却。蜂蜡轻蜂蜜重,冷却后两者会发生分离。

  唯一要注意的,控制火候温度。

  想到就做,他直接拿了个瓦罐洗净,把蜂脾捣碎倒里边。

  而后把瓦罐放入加水的铁锅里,小火缓慢加热。

  为了防止里边落入草木灰,还特意盖上锅盖。

  王满银也是摸着石头过河,并不知道是否能够成功,所以没敢一次将蜂脾全部放完。

  没一会儿功夫,瓦罐里蜂蜜开始冒泡融化,最后彻底变成液体。

  自我感觉差不多了,他索性停下火,将瓦罐拿到外边冷却。

  这会儿天刚黑,外界温度已经降到零度以下。

  不过十来分钟功夫,瓦罐冷却完毕。

  王满银提着瓦罐放在煤油灯下查看,发现表面已经凝结一层厚厚的蜂蜡。

  揭开,下边全是纯净的蜂蜜。

  他用筷子挑了一团放入口中,甜丝丝的,一股淡淡的花香扑鼻而来。

  感觉没啥怪味,才放下心来。

  接着,王满银将蜂蜜倒入一个玻璃罐头瓶中盖好。

  又锁上门,带着大黄朝石圪节公社走去。

  虽然头顶的月亮很亮堂,但到底不比白天。王满银走路的速度要慢上不少,差不多四五十分钟,才堪堪赶到街上。

  这年头,公社晚上还有民兵巡逻。所以他没瞎转悠,先把大黄带进空间,又将准备好的两只土鸡和一罐蜂蜜用布袋装好,提溜着朝供销社主任家走去。

  对于王满银的到来,郭主任也有些意外。

  等看到他拿出的东西后,更连连推辞。

  见怪了后世种种,王满银自然“真心实意”的开口:“郭主任,这些都是自家的,不是啥值钱的东西……以后有啥需要,你继续言语一声。事后不早,我不打扰你们了。”

  说完,赶紧推门走人。

  后边郭朝旺喊了两声,没了动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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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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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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