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很默契,给对方带一份饭,理所当然的认为,对方会就接受,所以,没有征求对方意见。又因为洁癖问题,产生误会。
现在尴尬了,两个人相对无言,吃着各自的食物。
周筠婷面前摆放着,三文鱼金枪鱼刺身拼盘,金枪鱼海胆,海鲜太卷,炭烤脆皮鳗鱼,富山白虾,寿司拼盘,蔬菜沙拉。
瑜伽馆这么暴利吗?这顿日料至少得500多吧。明目张胆的炫富。你有能耐,天天这么吃,瑜伽馆早晚让你吃黄了。
霍言眼睛余光,瞄着丰盛的日料,低头看着自己做的鸡块炖土豆,家常凉菜,嘴里的饭菜顿时不香了。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你这不是折磨人吗?
周筠婷敏锐地捕捉到他的微表情。
脸像面瘫似的,装作无所谓,眼睛倒是老实点啊,看来看去。27岁的男人不小了,应该喜怒不形于色,还像个小孩儿闹脾气,算了,何必跟他一般见识。
她抽出一双方便筷子,每种日料夹几块,放到一个餐盒盖上,又打开一盒新的酱油蘸料,推到霍言面前。
“行了,霍哥,别耍小脾气了。我不知道你晚上做饭,订了两人份日料,不吃浪费了。”
霍言完全不买账。“我不爱吃日料……”
“你爱吃什么?天鹅肉?”周筠婷筷子一摔。“给你台阶你不下,想怎样?你是男人吗?小气鬼。”
暗讽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我就不吃,廉者不受嗟来之食。
周筠婷无可奈何摇摇头。
他小舅说的没错,这个人真犟。你要不是我计划里的一环,我一辈子都不会理你,这种幼稚情商低人。
她举起筷子,夹了一块鸡肉放进嘴里。“嗯,真的很好吃,味道不错。”她又夹了一块土豆。
“嗯嗯……”他清了清嗓子。“必须地,祖传手艺。”其实,哪儿是祖传手艺,就是跟短视频学的。
礼尚往来,他夹了三文鱼蘸上日式酱油,送进嘴里慢慢咀嚼。唇齿之间徘徊着,生鱼肉特有的柔软弹性。口腔充分浸润,鱼肉的新鲜味道。特别是味觉敏感的舌头,鱼肉与日式酱油,水乳交融特别丝滑,经过喉咙进入胃里。
“好吃吗?”她问。
霍言又吃了一块金枪鱼。“还行吧。”
周筠婷会心一笑,喝了一杯电解质水。
男人闹脾气,就像个孩子,来得快,去的也快。无非是安静的冷暴力,或者是亢奋的暴力。好在霍言是前者,以我的情商拿捏他,太容易了。
两个人没有纠缠洁癖的问题,从烹饪的话题开始,慢慢聊到文学。
“你觉得文笔重要,还是故事重要?”她问。
“当然是文笔重要。”他夹起一块三文鱼举例子。“粗糙的文字和食物一样,让人无法下咽。”
周筠婷默默点头。他微博里的文字,就是过于注重文笔,用复杂的文字,阐述浅显的理论。现在,他还是这个观点,可能还没领悟化繁为简道理。
她没有直接指出他的问题,避免伤他自尊,她用另外一种方式影响他。
“我喜欢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看了2遍。我喜欢他的文字风格。”
“我看了3遍,海明威的风格我特别喜欢。”他很兴奋觉得自己找到了知音。
“确切的说,我是听了3遍有声小说,以前在游戏公司上班,工作的时候可以听歌,我一直听文学名著。海明威的作品,我全部听过。他原来是一名记者,以新闻报道的方式写小说,文字非常简单,但很有力量……”
她耐心听他讲海明威的故事,默默的喝完一杯电解质水。
“我想看看你的小说,是不是受到海明威的影响。对了,听说你写的是推理小说?”
聊到感兴趣的话题,霍言的倾诉欲,完全释放,他太需要一个知音了。
“目前写的是推理,还有爱情,玄幻,武侠,都市,什么都写,什么都扑,没有我自己特别满意的作品,属于扑街作者级别。”
他长叹一声,迷茫中透着无奈。
“有时候,我怀疑自己,根本没有写作能力。但看到网上爆火的小说,文笔极差就是小学生水平,他们能火,我为什么不能?”
周筠婷看出他的问题所在,婉转地反问。“会不会是定位问题?”
“你是说,我要明确是网络小说作家,还是传统作家?”
她答非所问。“霍哥,你想想,一个成功的歌手,今天唱摇滚,明天唱流行,后天又唱rb,乡村,戏曲,可能吗?他会频繁转换音乐风格吗?或者说,他有能力驾驭所有音乐风格吗?”
当然不能。霍言陷入沉思。
叱咤乐坛的周杰伦,好像就一种风格。人家成名成家了,也没有轻易转换音乐风格。我却自认为,能写好所有类型的小说?
“你要先找到,你擅长的类型,并且坚持写完一部完整的小说。总结经验教训,确定自己的风格,才能写出更好的作品。”
霍言醍醐灌顶,真想拉住她的双手表示感谢,但他不敢放肆,怕她的后悬踢。
“知音啊,知音。默默无语两眼泪,耳边响起驼铃声。你说的道理,我都懂,但是,唉……一言难尽。但我必须坚持,可能你觉得我很傻,但是冥冥之中,有一个声音告诉我,你会成为一名作家。”
霍言压抑着激动的情绪。“可能每个想当作家的人,都有这种幻觉。”
“你需要一个能给你诚恳意见的忠实读者。”
别说忠实读者,普通读者也没几个。从我开始写作到现在,没人支持我,
“霍哥,我愿意当你的忠实读者。”她说。
“算了,我慢慢悟吧,再说,我也没有拿得出手的作品。”
“什么是满意作品?你听到的流行歌曲,是歌手听取各种意见,在录音棚里反复录几十遍,甚至上百遍,经过调音师调音,最终才能与歌迷见面。靠你自己悟,你能悟出来吗?”
周筠婷的话,句句扎心。他明显感觉到自己的智商,不仅智商,简直是全方位被她碾压。可能,这就是年龄和阅历的优势。
“我只有一部推理小说完本了,成绩不太好。你要不怕浪费时间……”
“没关系,我就是随便看看,发给我地址。”
她身心疲惫。说服一个犟种,比谈一个千亿规模的收购案,还要费神。
霍言把小说地址发给她,两人结束晚餐。他立刻收拾餐桌打包垃圾,回房间换了一身跑步服,拎着垃圾下楼跑步。
他缺乏接受他人批评的自信,潜意识想要逃避窘境,但又很期待她作为读者,提出宝贵的修改意见。
人不自信就会固步自封。而固步自封是作家致命弱点。
他想让周筠婷,帮自己克服弱点,但又怕她犀利的语言,打击自尊心。
周筠婷举着平板电脑,快速浏览霍言写的短篇推理小说《助攻》。
这部秦大伟看不懂的小说,她匆匆看了一遍——懂了。
而且她确认霍言具备,成为一名作家的能力。她突然萌生一个想法。
“我要把他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小作者,培养成一名畅销书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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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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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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