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降旨,加徐景昌少保衔,总督北平军务,巡抚九边,一应财赋军户,通贡贸易,悉数由定国公负责。
这道旨意下达,不敢说朝野震惊,那也是开天辟地了。
将九边重镇,悉数托付给一个人,就算是太子去了,那也不行。这也是朱棣希望亲自北上的原因,理论上只有天子有这个高度。
可偏偏朝臣都担忧迁都,不愿意劳民伤财。
朱棣没法违逆众意,而且徐景昌确实有能力,加上徐皇后的原因,说徐景昌图谋不轨,那是不可能的。
当然了,这也有个时间限制。
如果只是一年半载,没有什么,要是三五年,甚至更长时间,徐景昌没有二心,
到了那时候,朱棣也不得不亲自北上……
此时的徐景昌,只是占据了天子和朝臣博弈的缝隙,与其说是大权在握,不如说是泰山压顶。
朱高炽很清楚这一点,他特别下令,以最快速度把应天的事情,告诉徐景昌。
“表弟啊,能者多劳。不是大哥不帮你,实在是迁都开销太多,就算是为了大明的黎民苍生,你也要撑住,哥相信你!”
……
“相信个屁,伱要是有良心,就该主动请旨,过来跟我一起处置北平的事情。现在让我背锅,你算什么兄弟!无耻!”
徐景昌在破口大骂,这时候突然有人进来,“定国公,汉王殿下求见。”
“汉王?”
徐景昌一愣,朱高煦不是在应天吗?
他怎么来了?
不管怎么说,在北平遇上,徐景昌还是挺高兴的,主动出来迎接。
朱高煦看到徐景昌,脸上就是笑。
“这回知道了吧?我他娘的和老大老三不一样,那俩玩意就是尿壶镶金边,就好在那一张嘴上!你这边出事,我是会亲自过来,替你分忧解难的。说吧,要我干点什么?不管是领兵,还是榷场生意,或者是借钱,我都鼎力相助。”
在这一刹那,徐景昌的心暖烘烘的,真的,自己的报告递上去,朝廷旨意下来,汉王朱高煦能这么快赶到,他必定是换马不换人,一路兼程前进,以最快速度赶过来,瞧他身上的尘沙,就看得出来。
关键时刻,能站出来,帮你扛事的,才是真兄弟。
“汉王殿下,先不说那些有的没的,我请你喝酒。”
徐景昌拉着朱高煦进来,取出美酒,又让黄芸芳做了几个小菜,能尝到黄姑娘的手艺,朱高煦还是徐皇后之后的第二人,可见徐景昌对他的热情。
两个人坐下来畅聊,朱高煦的确身体素质过硬,跑了这么远的路,已经很疲惫了,但依旧酒量很好,没有多大一会儿,就把徐景昌灌得半醉……随后朱高煦就跟徐景昌道:“我说贤弟,你提出那个贸易的建议,真的行得通?你准备怎么干?”
徐景昌脸上似笑非笑,“这事按照常理,我是谁也不会说的,但是今天我心情好,就跟你讲了……我不会随便裁撤北平卫所的,相反,我要把北平等地的卫所,转成农场和牧场。”
“等会儿!”朱高煦拦住了他,“你要干什么?”
“这不是明摆着的事……”徐景昌笑嘻嘻道:“眼下北平的卫所,千户官、百户官,他们抢占兼并军户土地,生产粮食,还弄了一些作坊,烧制陶器……山西那边,也有许多商人,在走私贩运商货。利之所在,挡不住的,就算这一次举起屠刀,能杀一批,但很快就有下一批,早晚有朝廷杀不动的时候。所以这事情的关键,还是要找到新的办法。”
“什么办法?”朱高煦探身好奇问道。
徐景昌怔了下,没有继续说,朱高煦急忙给他倒了一杯酒,“喝,咱们边喝边聊。”
这杯酒下肚,徐景昌就笑了,“我的办法啊,就是把卫所重新整顿,变成农场……譬如说你是千户官,在你治下,有十万亩土地,我就把这些土地,交给你这个千户……是整个千户所,不是你这个人。然后你手下的百户、总旗、小旗、军户,跟你一起分享千户所的产出,当然了,千户官可以多拿一点,具体比例可以商讨。针对这个千户官,也要有考评,如果能力不行,就要被罢免,换上更称职的。”
朱高煦努力理解,渐渐的,他明白了过来。
“这不就是我在浙西弄得吗!”
原来浙西遭了水灾,朱高煦过去,弄了个改稻为桑……他跟老百姓签了约书,要求百姓改种桑树,提供生丝。
而他这边也需要想办法保证生丝价格,并且提供粮食,避免因为粮价过高,老百姓活不下去。所以朱高煦就从灾民当中,挑选了一批德高望重的人,这帮人负责接,粮食,钱财,百姓需要的东西,他们再交给百姓,然后按照交易额度,获取抽成。
仔细想想,徐景昌要做的,不就是复制这一套吗,甚至北平这边更方便,毕竟这边已经有完备的卫所系统了,将卫所改为农场,似乎也不是不行。
经商这么久了,朱高煦对一些事情的看法,远比朝臣敏锐……不然他也不会急吼吼跑北平来了。
为什么说地主集团,或者说士绅官僚集团,非常可恶,任何发展,都必须推翻他们……问题就在于地主不事生产,坐享其成。
什么兴修水利,改进技术,发展生产……这些事情,他们都不会做。
有人会觉得地主们不是按照收成收取地租吗,佃户产粮高了,他们田租也多了,何乐而不为。
这就是把地主想的太好了,他们赚的不只是田租,还包括高利贷!
甚至可以说田租只是日常收入,高利贷印子钱才是他们主要的利益来源。
地租和放贷,相辅相成。
假如提高了农田产量,让老百姓富裕了,谁还借钱啊?
不借钱,他们怎么发财啊?
收取地租和利息,自古以来,都是最容易来钱的路子,也是最不思进取,最是坑人的玩意。
有这么一群人在,你想谈发展,谈富国裕民,根本是扯淡……因为他们就是靠着百姓倒霉食利,怎么会允许老百姓过好日子?
朱高煦在南方种桑树,织丝绸,就是这跟这帮人斗。
他靠着钱庄放贷,建作坊,收购生丝,培养工人……忙得不亦乐乎。
要不是他身为汉王,又有徐景昌在背后撑着,还要维持宝钞运转的重任,根本撑不到现在。
如果能在北平推行这一套,毫无疑问,是拉来了一大批的盟友,大大增加了手上的实力。
农场这种模式,军户是有股份的,虽然少一点,但还是能保证生存的……也就是说,改成了农场,可能是整个农场负债,不可能是军户负债。
因为底层军户活不下去了,就可以去其他经营好的农场……说白了,就从固定在这里的佃户,变成了出卖劳力的工人。
这样一来,那些卫所官,就没法坐享其成,巧取豪夺。他们必须拿出本事,让农场赚到更多的钱,这样一来,他们才能拿到更丰厚的分成。
从旱涝保收,变成了祸福与共……而且这么弄下来,还有个好处,就是普通军户养不起牲畜,但是农场可以养,有了牲畜,种田开荒的效率都会大大增加。
此外这么干,还有一个隐藏的好处,什么叫对外开拓的动力啊?
无非就是有更多的收入,能发财,能赚钱。
干的好了,农场不够大,那怎么办?
向北开拓啊!
有了钱,除了农场,也可以搞牧场,做大做强,再创辉煌。
“汉王,你想想,这么弄下来,北平产粮肯定会增加……有了粮食,跟蒙古诸部的贸易就可以发展起来。赚了钱,咱们可以武装农场……到时候农场的战力肯定要超过现在的卫所。顺便把边防的事情也解决了。你说说,我的这个办法怎么样?”
“高,简直高到了没边……可我还是不太明白,按照道理,你不该阻止迁都的。这事跟迁都有关系吗?”
徐景昌哈哈大笑,“汉王啊,你怎么也糊涂了,如果迁都了,北平瞬间多了几十万人,而且还都是有权有势的,他们肯定要四处圈占土地,我问你,那时候还能弄起来农场吗?农场需要的是地广人稀,是要有足够的效率。所以我对逃亡军户并不是很在意。因为什么?我们需要让一个人干三五个人的活,然后给他们开双倍的工钱,懂了吗?”
朱高煦目瞪口呆,“懂了,真的懂了!论起压榨财富,还是贤弟更胜一筹!”
徐景昌呵呵冷笑,一顿酒杯,“听了这么好的事情,还不给我倒酒。”
“是是是。”朱高煦连忙给徐景昌倒酒,哪怕对他爹,都没有这么恭敬过。
可就在这时候,外面突然有人闯进来。
“定国公,大事不好了,鞑靼太保阿鲁台领兵五万南下,扬言要替朵颜三卫报仇。”
上一秒徐景昌还在醉眼朦胧,下一秒,他的眼睛就瞪大了……要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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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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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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