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夫人,还请留步!”

  两人回眸,看向那个男子。

  “多谢公子和夫人仗义出手,您们的大恩,我们没齿难忘!

  若是将来,在有需要在下的时候,在下义不容辞。

  请受在下一拜!”

  话毕,男子郑重的再次朝着君羽墨二人磕了个头。

  “无需如此,我最是看不得小孩子遭罪了。

  你们快走吧,不然那些人,返回来再抓你们,他们也是有理的。”

  朝歌说得没错,他们被这样卖了,等朝歌他们一离开,那些衙役,完全可以将他们当作逃犯,再抓起来一次。

  夫妻二人转身离开,看着两人的背影,男人身边的女人,忍不住红了眼眶。

  “真没想到,我们还是遇到了好人啊。”

  “是,他们不止是好人,还是我们的贵人。

  能遇到他,是我们三生有幸。”

  “可是夫君,你如此承诺,却没让人家留下地址,回头我们该如何回报他们?”

  “为夫知晓,上何处去寻人。”

  女子抬眸,望着远去的身影,又是看了看自己眼里再次燃起希望的丈夫,一阵的不解。

  “小鸽子!”

  朝歌与君羽墨漫步在大街上,总是会有不少的路人,忍不住频频回眸,朝他们看来。

  毕竟君羽墨如此出众的长相,在这边城小镇,实在惹眼。

  而就在朝歌拉着君羽墨,正想奔赴下一个摊位前时,身后忽然响起一道惊喜略带试探性的声音。

  朝歌迟疑了片刻,缓缓转身。

  而不远处,几道熟悉的身影,让她一阵意外!

  “秋叔、大强哥、大牛哥、小牛哥!”

  朝歌如何都没想到,会在异国他乡,遇到几人。

  再一看几人那利落的穿着,还有身后的牛车上,满满的货物,朝歌更是意外了!

  “这......这是?”

  几人视线落在朝歌身边,那气度不凡的君羽墨身上,特别是看着他那张官贵精致俊美的容颜,浑身上下优雅贵气的时,顿时让几人脸上的笑容,也不禁是拘谨了起来。

  “我夫君。”

  朝歌脸上一如既往的灿烂笑容,只是这笑容中,还多了几分激动。

  她是真没想到,能在这里再见故人。

  再看看周大强那腿,竟是已经恢复得完好如初,她更是高兴。

  在朝歌话落之际,几人脸上一阵诧异。

  “那个,好像......”

  朝歌尴尬一笑:“战争结束,他就回来了,对了,大强哥,你的腿没事儿吧?

  变天啥的,可是有不适的感觉?”

  “没事儿,瞧,现在我不是来这里了吗?

  能走这么远,这腿算是好彻底了。

  恭喜你呀小鸽子,恭喜你们再次团聚了。”

  周大强即便是在朝歌家中,住了些时日,但也没见过君羽墨。

  那时候的君羽墨,应该还在战场上。

  冷不丁的看着如此俊朗的男儿,周大强都不敢直视,但不得不为朝歌找了这么一个夫君,感到高兴。

  “小鸽子,你这脸上的疤也没了?

  之前,大强回去说,我们还不敢相信呢!

  倒是没想到,咱们真的还有机会再见。

  对了,可否赏个脸,我们请你们夫妻二人,吃顿便饭?”

  秋叔拘谨的看了看君羽墨,忐忑说到。

  他也不知道,像他们这样的粗人,君羽墨这样贵气的男人,会不会嫌弃跟他们同桌。

  自然,他们也请不起多好的饭菜,但现在的他们,相比之前,日子也好过了不少。

  朝歌看向君羽墨,她自然是没问题的。

  就是不知,这曾经挺矫情的男人,会怎样?

  不过,若是君羽墨嫌弃自己这些朋友的话,她自然心里会不痛快。

  但转念一想,君羽墨对她的娘家人,都还和善不错的,君羽墨也应该不会如此。

  “都是在下夫人的好友,难得相聚,自然是应该的。

  如此,我们不如回客栈一起用饭。

  这顿,我请。

  也全当在下,替夫人感激你们,曾一路上的照顾。”

  “客气客气了,要说照顾,倒是小鸽子帮了我们不少。”

  “哎,就甭要和他客气了,一看他就是个有钱的主儿,让他请客,那不是应该的吗?”

  见几人还在客气,朝歌打断,便是调侃道。

  几人都是憨憨一笑,君羽墨脸上的笑容也没退下,半点没有看不起几人的意思。

  “对了,你们这一牛车的东西......莫不是,你们也来做生意了?”

  看着几人身后的牛车,朝歌满是意外道。

  “对啊!

  这日子稳定下来了,光是靠着田地生活,实在有些勉强户口。

  我们几人,把你借给我们的银子,一起凑了凑,就一起出来跑商了。

  虽然赚得不多,但也比起种田更多。

  这跑了两趟下来,我们几人也是各自赚了十几两银子呢。

  今年年底,就能把你借给我们的银子,给还上了。”

  周秋一脸感慨道,几人对当初朝歌的帮助,一直都铭记于心。

  即便周大牛兄弟俩,都到了说亲的年纪,他们也不着急。

  反正想着,现在也是单身汉一个,与其将那些银子拿来生活,不如出来赌上一把。

  果然,他赌对了。

  若是朝歌给他们的银子,他们真的拿来置办田地,盖房屋,回头再娶个媳妇儿,生几个孩子,那点银子很快就回花光。

  那样的话,也不知猴年马月,他们才能还得上朝歌借给他们的三十两。

  那样的日子,一眼望到头。

  现在不用担心养家糊口,他们就豁了出去。

  他们跑了一趟回去后,周大强的腿也恢复得七七八八了。

  周大强退亲后,虽然那三十两银子没全部拿回来,但还剩一半,便是入了他们的股。

  本就是一个村子出来的,还只剩他们几人活着,自然是团结。

  所以,他们毫不犹疑就把周大强带上,一起出来闯荡了。

  朝歌听着周秋的话,倒是觉得他们这想法不错。

  面朝黄土的日子,有时候连饭都吃不饱,还不如出来做点小生意,那日子总会是好过一点。

  “银子不着急还我,你们既然做生意,那手头上多一些银钱周转,这生意才会越发快点起来。

  只是我们从岭丰县过来,也遇到过好几波的山匪,你们这也没有武义傍身,难免也是会有危险的时候。

  这赚银子是不假,但命才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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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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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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